自2009年首枚比特币诞生以来,吸引了无数人的注意。
据加密货币行情网站coinmarketcap.com网站数据,截止当前,比特币单价约10000美元,市值达1800亿美金。这与其最早的交易价格已暴涨400万倍。
比特币是越来越值钱,作为世界最大的矿机厂商、拥有大量比特币的矿机巨头比特大陆,自然也成了不法分子觊觎的对象。
员工远程盗窃100个比特币
日前,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这样一起案例,一名比特大陆员工远程入侵公司租用的阿里云服务器,盗窃100个比特币。
火币回应“17名核心员工被带走”:假的:11月29日消息,28日晚,网传火币17名核心员工被带走调查,火币网通过其官方微博回复称:假的,火币一切正常。[2020/11/29 22:28:23]
根据裁判文书,被告人仲某某自2015年11月16日起担任北京比特大陆科技有限公司运维开发工程师。2017年9月15日18时许至次日1时许,其在北京市海淀区,通过使用TEAMVIEWER软件远程控制其在比特大陆公司工位上的电脑,使用ROOT权限进入公司租用的阿里云服务器,在比特币钱包程序中插入代码转移了比特币100个至其在互联网站的个人“钱包”里。同年9月16日9时许,比特大陆公司发现网络上公司的比特币余额不足,遂向北京知道创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寻求帮助并支付“信息技术服务费”、“安全服务费”人民币3.6万元。
为获站队效忠 詹克团威胁取消员工期权:一封署名为詹克团的“期权激励通知”在网络流传,一方面强调期权部分的激励,另一方面表示未成熟部分的期权权益由新协议继承。多名内部人士透露与证实,詹克团日常工作中,非常频繁地使用取消期权来威胁员工。2018年底詹克团要求公司管理层集体效忠,否则将取消期权。对于詹克团强调“从自己股票中拿出20%的说法”,多名内部员工表示并不属实,因为员工期权池是增发,整体股东(包括投资人)都遭到稀释。此外吴忌寒方面指责詹克团拿走了原先承诺给技术团队的股份,这一说法也得到了多名早期技术人员的证实。(吴说区块链)[2020/8/26]
案发后,被告人仲某某自动投案,于2018年1月2日被羁押。其已退还比特大陆公司比特币90个。
匿名推特员工:特朗普的账户拥有额外保护 未受本次事件影响:白宫新闻秘书Kayleigh McEnany周四表示,美国总统特朗普的推特账户没有受到本次黑客入侵事件的影响。一名高级政府官员和一名匿名推特员工透露,特朗普的账户拥有额外保护。(纽约时报)[2020/7/17]
法院认为,被告人仲某某采用技术手段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造成经济损失1万元以上,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应予惩处。
鉴于被告人仲某某犯罪后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故本院对其依法予以从轻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五条第二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五十三条、第六十四条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项之规定,被告人仲某某犯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罚金人民币五万元;向被告人仲某某追缴违法所得的比特币十个,发还北京比特大陆科技有限公司。
不以盗窃罪量刑体现了刑事审判的严肃性
比特币是虚拟财产,为什么该男子窃取100枚比特币,是触犯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而不是盗窃罪?
对此,《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了北京天驰君泰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中国政法大学客座教授孙志勇。孙志勇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分析,该判决主文有二项:一、被告人仲某某犯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罚金人民币五万元。二、向被告人仲某某追缴违法所得的比特币十个,返还北京比特大陆科技有限公司。从判决主文第二项看,人民法院认可了比特币的财产性质,对仲某所得的比特币追缴返还。
那么为什么在判决主文第一项没有认定是盗窃犯罪呢?可能主要有如下考虑:
1、明确比特币的虚拟商品性质,主要依据是人民银行、工信部等部门在2013年12月5日的通知。该通知确认了比特币的资产性质,判决返还比特币是可以的。
2、但是,这一对比特币资产性质的认定并不是立法机构的立法认定。甚至不是国务院的行政法规,或各部门的部门规章,仅是“通知”,在立法角度看,层级是比较低的。
3、刑事审判的法律依据要求非常严格,应当遵循“法无明文不为罪”的基本原则。在没有立法确认比特币资产属性的情况下,不以盗窃罪起诉量刑也体现了刑事审判的严肃性。同时,对于这显然的严重违法行为,在没有明确立法的情况下,采用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定罪量刑也是可以理解的。每经记者刘永生
文章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郑重声明: 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转载文章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之目的, 如作者信息标记有误, 请第一时间联系我们修改或删除, 多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