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货币:发币与融资,需要做一个明确的切割_如何做区块链

一、前言

在区块链领域,有两句话流传的很广,但这两句话听起来好像有一点点矛盾:

第1句话是:区块链的本质就是发币。只有发币才能有效的协调分布式系统当中的各个利益方,才能有效的起到量化激励作用。

第2句话是:数字货币99%都是空气币,最终都是要归零的。

一个说区块链离不开发币,一个说区块链发的币都是空气币,这两句话是不是有矛盾呢?如果有矛盾到底哪句话是对的,哪句话是错的呢?

我认为这两句话其实并不矛盾。一方面区块链确实离不开发币,有了币之后,币作为权益载体,可以盘活整个项目的经济生态,可以迅速的让企业实现资产数字化。另一方面,目前很多空气币融了资,但是却没有创造相应的价值,没法落地,导致最终大部分的币都走向归零,成为空气币。

这两句话里,真正的关键点在于,发币之后是否有融资。

二、发币可以,融资不行

我国前段时间陆续出台了《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关于对代币发行融资开展清理整顿工作的通知》等公告,明确界定所有利用数字货币融资的行为都属于非法集资。

其中使用的文字是这样的:

代币发行融资是指融资主体通过代币的违规发售、流通,向投资者筹集比特币、以太币等所谓“虚拟货币”,本质上是一种未经批准非法公开

融资的行为,涉嫌非法发售代币票券、非法发行证券以及非法集资、金融、等违法犯罪活动。

自发布之日起,各类代币发行融资活动应当立即停止。

细细的分析,在这个通知里,国家的说法是“所有利用数字货币融资的行为都属于非法集资”,

重点在于:国家反对的并不是发币本身,而是反对利用数字货币进行融资。

用大白话说:发币可以,但是不能用币融资。

我个人是支持国家这个规定的,因为确实很有必要。目前市场上利用数字货币融资的乱象太多了,有无数项目方就是本着的意愿来到这个市场的,同时也有无数的投资人,把自己的血汗钱都亏光了,甚至妻离子散、家破人亡,非法集资行为严重影响了社会稳定的,所以国家出台这么一个政策是合适的。

但是这一点也是值得我们深入思考:只发币、不融资,可行吗?在哪种情况下可以只发币不融资呢?如果不用数字货币融资,那么我们用哪种形式融资呢?

1、很多项目的代币融资不合规。

在传统市场上,项目融资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以IPO为例,如果你的项目要在上交所、深交所进行IPO成功上市,需要经过券商的保荐,要经过几年时间的改制,要经过严格的财务审核和持续督导,所有这些都满足了才能够进入交易所上市交易。

而且IPO已经是资本市场比较靠后的阶段了,如果你是在前期融资,需要寻找VC、PE,那么情况也不会轻松多少。你可能需要在短时间内密集的见几百家VC,一天见十几家,吃饭也在见VC,在车上也在见VC,睡觉之前还要先见几批VC,然后不停的被拒绝,不停的被拒绝,这种情况已经成为了寻求融资者的“标配”。

融资从来就是一件严肃而艰难的事,因为你是拿自己项目的愿景,来换别人的真金白银,而且经常换来的是大额资金,甚至是上亿美元的资金。谁的钱都不是大风吹来的,这是一个非常严肃的商业价值交换的过程,你必须表明你项目的潜力所在,必须表明你能够为社会创造哪些价值,必须证明你能够为资本带来多大的增值,你才有能成功的融到资。

但是在目前的ICO情况下,很多数字货币根本什么都没有,连白皮书都没有,只有一个概念就开始融资。有些项目初心就是,有些项目虽然不是,但是在项目连创始人自己都不知道项目将走向何方,而且项目的白皮书也是一改再改,现行的版本与最初的版本连主营业务都换了的情况下,这样的业务也是根本达不到融资条件的。

2、代币对应的权益不确定。

现在大家好像都已经习惯了以代币的角度来思考问题,但是我们传统里都是以股票的角度来思考这些问题,代币和股票有着非常大的区别,基本上属于两个不同的思维范式。

当我们拥有股票的时候,我们非常清楚知道拥有哪些权益。比如说我们拥有分红权,如果公司获利了,我们可以从中分红;我们拥有投票权,公司如果遇到重大事项的时候,我们可以参加股东大会,根据票数多少来决定公司的相关运营情况;我们还有剩余资产追索权,如果公司面临破产,那么我们可以根据股份多少,根据清偿的优先级来获得一定的剩余资产。

这些权益都是标准化的,无论你持有哪个公司的股票,你都拥有拥有这些权利,但是当我们持有代币的时候,这些东西却不一样了。

以最常见的交易所代币为例,目前如果你持有交易所代币,你本身并不享受交易所的分红,也就是说不管交易所有多赚钱,跟你是没有直接关系的。

可能有些项目方比较良心,会有相应的回购机制。但一方面回购的份额比较少,常见的是20%;而且一般是用利润回购,利润这个东西是非常虚的东西,因为是收入减成本才等于利润,收入虽然一般是公开的,但是成本完全是项目方说了算,所以回购多少其实也就是项目方说了算。

另外,至于这个回购的比例为什么不是50%?为什么不是80%?为什么不是100%?为什么是20%?这些东西都是值得讨论的。

大部分交易所代币的唯一作用就是抵扣手续费,可是抵扣手续费有非常多的方法,比如说传统的股票经纪业务里就有很多手续费优惠的方法。

那些炒股的人,有些人可能是千一的手续费,有些人是万三,有些人可能只有万一的手续费,而目前数字货币交易的主流手续费是千一、千二。相比之下,股票交易的手续费在没有任何抵扣的情况下就可以保持在很低的水平,也就是说整个生态中,并不一定需要代币这个东西来抵扣才行,既然代币可有可无,那用代币来融资的意义在哪里呢?

这些代币只要开始在二级市场上流通,就会产生价格波动,就已经是事实意义上的金融产品,把一个手续费抵扣的功能打包装成一个价格波动的金融产品,从理论上就难以讲通。

交易所的代币已经是区块链行业里比较靠谱的项目了,算是真正落地的项目,有很多区块链的代币,代表的积分,代表着名人的时间,代表着某些更加“奇怪”的权益,并不是说不能代表这些权益,但是这些权益本身是没有办法打造成金融产品的,更是不应该拿来用来融资的。

3、代币的价格波动对项目有极大的负面效果。

以积分为例,很多真正落地的项目都需要积分,这可以吸引消费者的参与,但是积分本身是不是需要这么高的价格波动呢?

比如说现在很火的直播平台,他们都有类似于飞机、火箭、大宝剑、鱼丸这些东西,这些东西跟人民币的价格是固定的,所以可以保证你给别人打赏的时候,你知道你花了多少钱;别人收到你的打赏的时候,别人也知道自己收到了多少钱。

这是一个确定的关系,但是如果说这些打赏的积分通证化之后,变成了一个价格可以波动的东西之后,那么无论是那些打赏的人,还是那些接受打赏的人可能都会不习惯。打赏的人会想,我现在打赏100块,会不会明天变成1000块?这好像有点划不来;接受打赏的人也会想,我今天收到了1000块,明天会不会变成100块?我是不是应该马上变现?

在这种情况下,这个代币的波动性是没有什么实际意义的。不光在这个场景下,在绝大多数场景下,那些真正落地的通证,真正有着使用功能的通证,波动性过高对项目来说绝对是灾难。

三、哪些情况下可以融资?

据我的观察,目前使用代币来融资,只有少数几种情况下是必要的:

1、代币只是工具,本质上还是传统的金融产品和金融权益。

比如说我是某家非上市公司的管理层,想做公司内部的股权管理,在传统的情况下我肯定是要去工商局登记,股权变更以工商登记为准。

在现在有发币的情况下,首先我还是会去工商局登记,但是我同时利用通证作为一个载体来管理公司的内部股权,利用智能合约来做进一步精细化的管理,比如说自动限售、解锁,比如说投票功能等等。

等于说这个时候,这个通证其实就是传统意义上的股票,仍然具有所有传统股票所具有的权益,只是原来用股权证,现在用通证,换了一种权益载体而已。在这种情况下,如果项目方用这个代币去融资,这就是一种非常正常的情况,和传统商业中的融资一样。

我个人觉得,“传统金融+通证技术”这种情况应该会成为接下来区块链行业融资的主流。在这种情况下,通证只是作为一种新技术存在,基本上并不改变传统商业和金融当中的任何东西,也不改变整个融资的过程和需要遵守的法规。

这样的产品有很多,比如传统意义上的金融产品:股权、期货、期权、权证、信托都属于这一类。

2、项目有很强的去中心化特性,尤其是那些使用工作量证明的项目。

当某个区块链项目使用工作量证明机制,具有很强的去中心化特性的时候,传统的融资手段此时基本上就不管用了,而且这个项目此时也确实需要代币,这是由它内在的经济特性决定的。

当你的项目具有很强的去中心化特性的时候,本质上是一种分布式的合作,你需要非常多的生态方参与进来,比如需要每个生态方都参与贡献算力,而大量的算力贡献又需要花费成本,所以为了让他们能够覆盖这些成本,就需要给他们提供经济上的激励,这个时候就需要代币以及基于代币的融资,比如当年的以太坊。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即使是使用工作量证明的项目,也并不是都需要融资,以比特币为例,比特币虽然发了币,但是也没有融资,比特币的价格是自然而然产生的,是由内在价值催生出来的,是一种比较自然的状态。

当然,也许还会有一些无法用传统的手段融资的项目,也可以尝试采用代币的形式来融资,比如很流行的自组织DAO,但这种项目情况目前来看还是少数。

除此之外,其它绝大多数的项目都不需要“手续费融资”、“名人时间融资”这种代币融资新模式,通过传统的股权形式融资就已经足够,这是合规和落地之路的最短路径。

四、结语

发币和融资,这两种行为需要做一个明确的切割;

发币很重要,但发币和融资是可以分离的;

币都可以发,但是只有极少数符合标准的公司才能融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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