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人民法院报》2019年11月25日02版
作者:张智全姚明平
面对“区块链”已经抬头且有蔓延的势头,在强调对其依法打击的同时,还应从技术上扎紧“笼子”。
近期,区块链技术大热。一时间,多种数字货币价格上涨,资本应声狂欢。从幕后走到台前,区块链技术火热背后,另一场“盛宴”也在暗流涌动:蹭热点投资者、炒作数字货币“割韭菜”、发行“空气币”、打着区块链旗号、……借区块链之名的招摇撞行为大有抬头之势。
锡林浩特市人民法院首次运用“区块链证据核验”审理案件:金色财经报道,5月13日,锡林浩特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这是该院首次运用“区块链证据核验”审理案件。本案中,被告肖某某向原告某银行借款35000元,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后,被告并未按合同约定期限履行还款义务,经原告多次催要被告均未理会,故原告将被告诉至锡林浩特市人民法院,同时提交了经区块链存证的电子证据。庭审中,承办法官对原告某银行提交的电子证据与其上传于区块链存证平台的数据进行核验比对,得出原告提交的电子证据与源文件比对相一致的结论,并将核验结果告知双方当事人。经过举证、质证以及认证后,法庭依法予以采信,原被告双方对此均无异议。[2022/5/14 3:15:29]
区块链是一种网络数据分布库,具有传统数据库不可比拟的透明高效、防篡改、去中心化等优势。作为一种具有颠覆性的核心技术,区块链广阔的应用场景,在吸引资本进入的同时,也让不法之徒嗅到了的“商机”。这其中,尤为惹人注目的莫过于区块链幌子掩盖下的。从此前破获的不少典型案例来看,每起“区块链”涉案人数之多和涉案金额之大,都超乎寻常,凸显了对其依法打击的紧迫性和重要性。
全国人大代表:人民法院要更好地运用区块链等前沿技术:全国人大代表朱登云今日在《人民法院报》发文表示,人民法院要更好地运用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5G等前沿技术,进一步深化现代科技在司法领域的融合运用,全面提升智慧法院建设水平。探索建立与现代科技相适应的新型审判执行工作模式,推动形成从起诉、调解、立案、庭审、判决、执行等全程高效便民、智慧便捷的审判执行机制,提升智慧审判、智慧执行、智慧服务、智慧管理水平,实现司法工作从数字化到智能化再到智慧化的转变。[2020/5/15]
作为传统的升级版,“区块链”的性和诱惑性更大,最容易让人受上当。但不论其怎么精心包装,在本质上始终与传统一脉相承,为法律所禁止。我国刑法修正案第二百二十四条明确规定,以取财物为目的进行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活动,按组织、领导活动罪的罪名定罪量刑。情节严重的,可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声音 | 西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2019年要加强区块链等技术在司法领域的应用:据中国西藏新闻网消息,1月12日,在西藏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西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索达表示,2019年要贯彻落实总书记网络强国战略思想,推进现代科技和司法审判工作深度融合,加强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在司法领域的应用,推进诉讼制度体系在信息时代实现跨越式发展。[2019/1/26]
可见,即使穿上了区块链马甲,也必然会受到刑法的严厉处罚。鉴于“区块链”的巨大危害性,近年来,司法机关不断加大打击力度,收到了良好治理效果,在有效遏制了该类犯罪多发势头的同时,也为依法打击“区块链”犯罪积累了宝贵司法经验。
不过,与司法依法打击“区块链”犯罪的下游治理效果相比,公众更多关注是否能从技术上对“区块链”进行事前防范。所以,面对“区块链”已经抬头且有蔓延的势头,在强调对其依法打击的同时,还应从技术上扎紧“笼子”。换言之,打击“区块链”犯罪,法律和技术手段缺一不可。
客观而言,“区块链”因高技术的运用,给监管增加了难度,但这并不意味着监管只能束手无策。实际上,多数以区块链为名的项目,都会在网络上频繁传播、留痕,监管职能部门只要加强监管,就不难发现线索。监管部门只要上心,即能按图索骥揪住者的尾巴。对此,监管部门必须秉承“魔高一尺、道高一丈”的治理思维,切实创新监管手段,采取精细化应对措施,从源头上织密技术防范大网,从而最大限度地让穿着区块链马甲的犯罪没有窜出笼子的机会。唯有如此,才能让对“区块链”犯罪的打击收到上下游同时发力的治理效果,从根本上遏制该类犯罪的多发蔓延势头。
当然,在给“区块链”套牢法律和技术双重辔头的同时,也要教育引导公众在诱惑面前,必须保持“天底下没有免费的午餐”的清醒头脑,从而以理性的认知态度,让不法之徒利用区块链之名行之实的伎俩不能得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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