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特币:互金协会:关于参与境外虚拟货币交易平台投机炒作的风险提示_区块链的五大应用领域

本文来源: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

2017年,人民银行会同中央网信办等七部门发布了《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明确虚拟货币交易和ICO行为是非法金融活动,并开展清理整顿工作。

为逃避监管打击,一些虚拟货币交易平台注册或将服务器设置在境外,继续从事相关活动。这些平台常以各种噱头吸引消费者眼球,比如,近期国际金融市场波动较大,有平台开始炒作“虚拟货币是超越黄金白银的避险资产”概念,而实际情况则是其价格大幅下跌致使消费者损失惨重。不仅如此,这些平台还通过机器人程序刷量、篡改数据等行为,借以营造出虚拟货币交易市场的“繁荣”假象。通过对部分平台的交易数据抽样分析,40多种虚拟货币交易日换手率超过100%,70多种日换手率超过50%,在币种交易单价和市值均不高的情况下刷出巨额交易量,还有平台直接采用粗陋手段,爬取其他平台信息,完全复制伪造交易量。

互金协会会长:针对经济金融风险新变化综合运用区块链等技术: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会长李东荣认为,针对经济金融风险的新特征、新变化,应将科技驱动优势贯穿于事前、事中、事后金融监管的全链条,依法建立跨部门、跨地区、跨层级的公共数据融合和监管信息共享机制,综合运用人工智能、大数据、区块链、应用程序编程接口等新一代数字技术,逐步实现监管规则的数字化翻译,数据实时化采集,风险智能化分析,结果可视化呈现等功能,从而为金融监管部门插上科技的翅膀,使其在维护金融安全、防控金融风险方面始终保持耳聪目明,身捷手快。(人民日报)[2020/5/13]

在诱导消费者入场后,平台会采用各种操纵市场手段侵占消费者财产。一是在消费者不知情的情况下,平台通过高买低卖,高频交易等恶意操作程序侵占消费者财产。二是平台使用横盘、拉盘,砸盘等技术手段操纵交易,消费者完全不知道实际交易情况。三是平台常通过宕机、拔网线、冻结资产等手段使交易突然停滞,参与杠杆交易的消费者因无法主动平仓引发爆仓而损失惨重。

声音 | 中国互金协会副秘书长:我国区块链在金融领域应用总体处于早期尝试向深入探索转变的过渡阶段:金色财经报道,11月20日,“金融进化论:2019新京报金融科技论坛”上,中国互金协会副秘书长杨农表示,当前,我国区块链在金融领域应用,已在供应链金融、金融数据共享和金融信息存证等场景中形成了一些落地案例,总体处于早期尝试向深入探索转变的过渡阶段,且呈现出探索性应用数量较多、参与主体较为多元、底层技术原创有待加强等特点。同时,区块链在我国金融领域的应用探索也面临着如下几个方面的挑战:技术层面仍难以兼顾部分金融应用场景对安全、功能和性能的要求;研发层面自主创新有待加强,对国外开源程序的广泛应用可能导致技术依赖风险;业务层面部分金融应用环节尚存在模糊地带,部分机构在开展区块链应用创新时缺少权威的第三方评估意见作为参考;治理层面存在法律规制困难,如链上资产和智能合约等方面的法律有效性界定不清晰。[2019/11/22]

须注意的是,由于“出海”经营,这些平台运营主体较为隐蔽,其通过频繁变更网站域名和服务器地址,以及采取线上导流线下交易等方式,逃避监管部门打击,其运营主体注册地、办公地以及业务开展区域常常不同,消费者往往无法确定运营者身份,一旦发生财产损失很难追回。

声音 | 北京互金协会:吸收区块链、人工智能作为底层技术:11月17日,北京市互联网金融行业协会月度闭门会在京召开。协会秘书长王思聪强调,新技术是未来发展的重要引擎,融入金融科技元素,吸收区块链、人工智能作为底层技术,搭建基础服务设施,建设技术驱动型创新型平台是未来立足行业的核心优势。同时建议,逃废债集团化可能是平台下一阶段的风险关口,平台要多关注逃废债集团化问题。[2018/11/17]

为此,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郑重提醒:任何机构和个人都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和监管规定,不参与虚拟货币交易活动及相关投机行为。会员机构还应恪守行业自律要求,主动抵制非法金融活动,不为其提供便利。广大消费者应主动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不要盲目跟风参与相关投机行为,如发现有任何机构涉及此类非法金融活动,及时向有关监管部门或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举报,对其中涉嫌违法犯罪的,应及时向机关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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