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FI:案例分析 | 虚拟货币OTC是否合法?_NEX

OTC是虚拟货币流转的常见途径,我国法律在提示风险并否定虚拟货币的法币地位后,

并未在流转环节设定独立的法律规制。

而在近期做法律研究时,今年公布的一则案例引起了我们的关注:犯罪行为人因向特定主体出售加密货币被认定为非法经营罪。我们将在下文结合案例简要分析。

基本案情

2018年2月22日,被告人曾某向被害人余某、洪某1、洪某2等人介绍某虚拟数字货币,并承诺该种虚拟数字货币只涨不跌。余某、洪某1、洪某2等人决定向被告人曾某购买该虚拟数字货币,曾某承诺购买的数字货币需要一百天返还,每天返还1%。

萨尔瓦多授予Bitfinex首个数字资产许可证:金色财经报道,萨尔瓦多授予 Bitfinex 该国首个数字资产服务提供商许可证。新许可证是在萨尔瓦多立法议会于 1 月通过的一项法律之后颁发的,该法律规范了数字证券,并为中美洲国家创建了一个框架,以发行比特币支持的债券,也称为火山债券。

Bitfinex 首席技术官 Paolo Ardoino 在声明中表示,“我们很高兴成为第一家获得此许可证的公司。这将使 Bitfinex Securities 能够按照新的数字资产监管制度的规定,以明确定义的权利和义务促进资产的发行和二级交易。”Bitfinex Securities 运营主管 Jesse Knutson 表示,新法规允许推出的产品包括代币化股票和收益资产。[2023/4/12 13:58:03]

后余某、洪某1、洪某2等人又陆续介绍或帮亲戚从被告人曾某处购买虚拟数字货币。上述总金额664000余元。其中,被告人曾某通过银行给尚某转账242379元用于帮余某等人购买虚拟数字货币,通过微信给尚某转账10000元用于帮余某等人购买虚拟数字货币。

Coinbase前高管Hunter Merghart加入对冲基金Millennium担任数字资产首席运营官:5月3日消息,据知情人士透露,对冲基金巨头Millennium已聘请加密领域资深人士Hunter Merghart担任数字资产首席运营官,带领公司进入加密领域。

这位前Bitstamp高管将加入这家一直在缓慢进军加密货币市场的对冲基金,为其建设加密基础设施,并招聘关键人才。Merghart之前是Coinbase的交易主管,并领导了Bistamp的美国业务,他将继续作为风险投资伙伴与Castle Island Ventures合作。(The Block)[2022/5/3 2:47:59]

被告人曾某于2018年4月1日,向欧某销售2000个“世联资产"虚拟数字货币,价值23040元。

腾讯数字资源版权鉴权专利获授权,应用于区块链网络中:金色财经报道,9月21日,腾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一种数字资源版权鉴权方法、装置、系统和存储介质”专利获授权,公开号为CN108932410B。企查查专利摘要显示,所述数字资源版权鉴权方法,应用于区块链网络中,区块链网络中包含有鉴权节点和存储节点;所述方法,包括:鉴权节点扫描网络中传播的数字资源;如果所述鉴权节点确定扫描到的数字资源为版权保护资源,则从所述存储节点读取所述数字资源对应的版权流转信息;所述鉴权节点根据读取的版权流转信息,确定鉴权结果;所述鉴权节点将鉴权结果存储至所述存储节点中。(企查查APP)[2021/9/22 16:57:51]

2018年9月28日,曾某因涉嫌犯罪被金溪县局刑事拘留;2018年11月3日因涉嫌犯非法经营罪经金溪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同日由金溪县局执行逮捕。

案件焦点

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

1.曾某出售虚拟货币的行为是否违反国家规定,达到严重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的程度。

2.虚拟货币场外交易是否符合非法经营罪的构成要件。

判决结果

金溪县人民检察院以金检刑诉66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曾健康犯非法经营罪,于2019年4月16日向本院提起公诉。

江西省金溪县人民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19年6月10日作出赣1027刑初73号刑事判决。

被告人曾某不服,提出上诉。

江西省抚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9年9月24日作出赣10刑终223号刑事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江西省金溪县人民法院于2020年4月9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并于2020年5月18日作出(2019)赣1027刑初206号刑事判决书,内容如下:

被告人曾某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10000元。

延伸拓展

如前所述,出售虚拟货币的OTC行为本身并不构成犯罪。

但由于虚拟货币OTC具有极强的隐蔽性,往往被某些犯罪行为人所利用,成为滋生犯罪的温床。而出售虚拟货币的一方,由于未尽到注意义务,常常因此构成我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所规定的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

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的情形,如发生OTC交易价格显著低于市场价格;巨额资金分散存放或频繁划转等情形时,在没有相反证据的情况下,虚拟货币的出售人的协助行为会被认定为“明知”,这是我们在OTC交易时需要注意的。

图|场外交易市场(Over-the-Counter)

写在最后

我国曾在区块链技术与虚拟货币的发展上居于领先地位,只是在严格且保守的监管规范与执行之下,

虚拟货币的状况已经从茁壮发展回退到了维持存续即可。但无论如何,作为一种被法律认可的虚拟商品与财产性利益,虚拟货币在私人之间的流通

不宜被认定为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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