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拟资产:韩国国会企划财政委员会将加密货币征税时间推迟3个月,征税有失公平?_使用虚拟资产什么意思

原计划从2021年10月起实施的加密货币征税时间被推迟到了2022年1月,往后延迟了三个月。韩国国会企划财政委员会11月30日举行全体会议表决通过相关内容的《税法》修正案,计划从2022年开始对投资者投资加密货币收益超过250万韩元的部分征收20%地所得税。

2022年起对超过250万韩元的投资收益征收20%所得税

11月30日通过的《税法》修正案规定,政府将从2022年1月起按照“其他所得”的标准对比特币等加密货币投资收益进行征税,将企划财政部7月份发布的草案中从明年10月1日开始征税的时间推迟了三个月。

征税方式按照政府原方案,以一年为单位对投资者买卖加密货币的所得进行合并计算,按照20%的其他所得税进行单独征税,同时对一年收益低于250万韩元的部分免税。举例来说,假如投资者在2022年内一共通过买卖比特币获取500万韩元收益,应纳税款便是减去起征税额250万韩元之后,剩余250万韩元的20%,即50万韩元。

非居民和外国法人应纳税额将按照转让价格10%和转让差价20%中较低的标准,在实际发生交易时由加密货币交易所等机构代为预扣。

分析认为,韩国政府将加密货币征税时间推迟三个月,部分反映了业界担心预留时间不够加密货币交易所搭建征税基础设施的立场。

今年10月,韩国区块链协会向当局申请推迟征税时间,理由是虚拟货币交易所没有足够时间搭建用于征税的基础设施。明年3月份《特金法》正式生效后,虚拟资产经营者需要满足法律规定的登记条件并向金融情报分析院进行登记,登记时间截止到六个月后的2021年9月。根据《特金法》规定,加密货币交易时必须在2021年9月末之前提交登记申请且被受理,才有权收集并保存用户的个人信息。如果一个月后就要求交易所提交报税资料,时间无疑过于紧张。但委员会通过的法案仅将开始征税的时间推迟了三个月,没有完全接受区块链协会的要求,推迟1年零3个月。

浙江检察:诸暨市检察院破获首例比特币贩案:2020年11月,诸暨市人民检察院对该市首例利用比特币贩案依法提起公诉。犯罪嫌疑人马某与刘某非法种植大麻,马某利用刘某虚拟货币账户来收取资,并提现至刘某银行卡转移资,共计10万余元。2020年8月,机关在办理另一案时,发现马某的贩行为,将马某刘某夫妇两人抓获,并以共同贩卖罪对两人刑事拘留。诸暨市检察院提前介入,检察官审查案件后认为,刘某在明知马某贩卖的情况下,仍将比特币账户提供给马某用于收取资并提供银行卡转移资,行为符合罪的构成要件。据此,检察官提出刘某涉嫌罪的定性意见,并向机关发送《提前介入侦查意见书》引导调查取证。刘某、马某自愿认罪认罚。11月20日,法院当庭采纳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马某构成贩卖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刘某构成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浙江检察网)[2020/11/24 21:54:58]

征税标准与股票转让所得税不同,或引起不公平的争议?

企划财政委员会当日还表决通过了扩大征收股票转让所得税的方案,决定从2023年起新设“金融投资所得”税种,对股票和基金等金融投资商品的收益进行征税。因此从2023年开始,投资者转让所有上市股票所得收益只要超过5000万韩元,就会成为征税对象。不过,证券交易税将在明年下调0.02个百分点,2023年进一步下调0.08个百分点至0.15%。

预计企划财政委员会的这一决定将会引发人们对加密货币市场和股票投资市场征税方式不平等的质疑。股票转让所得税的起征额度为5000万韩元,而加密货币只有250万韩元,两者差距太大。而且,针对加密货币的征税时间比股票投资征税早了一年,也存在不公平的问题。协会表示,“征收股票转让所得税的基础设施已经具备,起征时间却定在2023年,而针对虚拟资产的征税需要从头开始准备,却没有预留足够时间,有失公平”。

JOIND权善我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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