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密货币:中国法框架下 比特币交易怎么交税?_solana币下半年

原标题:中国法框架下比特币交易税务问题研究

近日,特斯拉创始人 Elon Musk荣登全球首富,随即在社交账号中称不会拒绝接受比特币支付等言论吸引公众热议。同日,兰博基尼的经销商也称“可以用加密货币支付购车款”的言论。可见,加密货币购买商品或者服务已经成为一些企业的营销策略。

此前,印度政府就提出将要对比特币征收GST。值得注意的是,比特币在交易过程中,最常涉及的就是增值税与所得税的缴纳问题。那么如果持有比特币等加密货币的企业在国内进行交易的时候,应当如何缴纳这两大税种呢?本文旨在对企业涉及到比特币相关交易的增值税与企业所得税问题进行研究。

在研究比特币交易的增值税与所得税处理问题之前,首先应当明确比特币在会计税法世界中的角色。

总规模1亿美元的5只基金已启动,专注加速中国Solana生态发展:根据周五的一份新闻稿,5只总计1亿美元的战略投资基金已经启动,以加速Solana区块链生态系统中重点项目的成长和发展。这些资金将用于中国地区的Solana生态项目。其中三只基金来自火币、Gate.io投资部门Gate Labs和加密货币投资公司NGC Ventures,三者各出资2000万美元。火币的基金将专注于Solana基础设施相关产品的构建,而NGC的基金将专注于提供与公司发展、招聘和财务管理相关的指导。同时,Gate Labs的基金将为项目提供在新市场,特别是亚太地区获得增长机会的途径。

钱包提供商MATH Global Foundation和数字资产管理集团Hash Key成立的另外两只基金也分别投资了2000万美元。HashKey的基金将试图为寻求进入机构和零售市场的Solana项目提供资源和指导。MATH的基金将专注于全球投资。(CoinDesk)[2021/5/7 21:35:26]

此前印度政府发文表明将比特币作为无形资产征收GST,又根据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的相关文件,笔者认为,比特币应当属于会计科目中的无形资产,在满足一定条件时,认定其是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并可以为企业在未来一定时期内带来一定的预期利益。

声音 | 中国教育智库郑德林:区块链将为教育与教育创新带来新的机会:2020年1月12日,在产教云主网启动发布会上,中国教育智库网总负责人、未来学校研究院执行院长、白丁智库理事长郑德林表示:区块链将为各行各业带来新的发展机遇,化解各行各业面对的顽瘴痼疾,教育与教育创新也迎来了新的机会。区块链它特有激励的方法、激励的机制,在学习过程当中,为所有支持者包括学习者本人都提供了一些前所未有的激励,不间断的激励,让学习更好地发生,学习更加地美好。预祝区块链技术、区块链思想和产教云紧密结合,让每个人都可以成一个个重要节点,用新的机制更好地为学习者终身学习提供服务![2020/1/13]

另外,在涉及到企业缴纳企业所得税时,如果企业只是单纯持有比特币,此时根据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的相关文件,比特币可能成为企业的存货。

声音 | Matthew Graham:中国央行数字货币、Libra与比特币的工作原理和目的完全不同:Sino Global Capital首席执行官Matthew Graham最近表示,中国在CBDC方面的发展与一般加密货币市场无关。他还认为,中国数字人民币的发展和Facebook推出Libra的计划几乎是比特币的对立面,因为它们的工作原理和目的完全不同。虽然比特币从一开始就是一种去中心化的资产形式,但中国的DCEP将完全由中国人民银行控制。然而,Graham声称,中国的DCEP是否会在2020年发布仍然不确定。“我仍然认为我们在谈论一项巨大的计划,我并没有真正的技术项目管理经验,但是我认为我们都知道有些事情比最初需要更长的时间,人们可能会这样想。”(AMBCrypto)[2020/1/9]

企业日常经营过程中,涉及比特币相关交易活动增值税问题主要分为三类:一是挖矿行为取得的比特币增值税处理问题;二是企业用比特币作为对价购销商品或者服务增值税处理问题;三是企业将持有的比特币出售的增值税处理问题。本文将对这三种行为的增值税处理问题逐一梳理。

声音 | 中国社会科学院赵磊:建立统一、规范的技术标准是目前区块链发展亟待解决的首要问题:金色财经报道,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赵磊表示,区块链是未来数字经济的基础设施,应警惕各类假借区块链名义的局,让本该产生更大价值的底层技术成为子的幌子。区块链技术只有被应用到具体场景中,才可能涉及社会利益或公共利益。准确理解、合理利用区块链技术,才是正道。此外,赵磊表示,在各种各样的区块链应用场景中,要区分哪些是真的利用了区块链技术,哪些又是挂羊头卖狗肉。建立统一、规范的技术标准,是目前区块链技术发展亟待解决的首要问题。同时,由于区块链这种颠覆性技术尚未被纳入任何现有监管框架中,因此需要相关部门尽快出台国家标准,为监管工作提供依据。[2019/11/26]

企业挖矿取得的比特币

声音 | MakerDao中国区负责人:DAI稳定费利率提升是为了促进还款:近日,去中心化借贷平台 Makerdao将DAI的年化利率再度提升。MakerDao中国区负责人潘超表示:利率提升最根本的原因在于DAI目前的价格低于锚定的1美元;由于过去几个月抵押ETH数量增加,DAI的出借数量猛增,导致价格近期低于1美元,为了促使更多的人还款,Makerdao本月连续两次调整利率;目前来看,利率增加后还款数量开始增加,Dai有回归1美元的趋势。[2019/3/26]

针对企业在挖矿后所获得的比特币收入怎么计算呢?我国增值税计算的方式为企业的销项税额减去企业的进项税额,即为企业应当缴纳的增值税额。在挖矿后获得的比特币的主要收入并非是立即将比特币出售的收入,而是企业矿工在付出一定的时间、智力与劳动力之后获得的区块链奖励与手续费收入。实际上,企业或者矿工的主要收入是获得的区块奖励,手续费较区块奖励低很多。区块奖励作为企业挖矿行为的销项部分,企业的进行税额主要包括企业为挖矿购买的矿机、电力支出及租赁场地等费用。最终通过计算就可得出企业应当缴纳的应纳增值税税额。

但也会存在企业很久挖不到比特币的情形,即企业很久没有区块奖励与手续费收入,根据我国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企业之前的进项成本可以在以后的挖矿行为中进行抵扣。若经过税法规定的一定期间后,企业仍没有相应的区块奖励等收入,企业的上述成本可以作为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企业用比特币作为对价购销商品或者服务

现代企业的惯常做法是用自身持有的比特币去购销商品或者服务,这种行为更类似于传统的以物易物的情形,属于我国税法增值税规定的视同销售的行为。购进商品的企业做进行税额处理,销售商品的企业做销项税额处理。这过程中主要涉及的是比特币价格波动的风险。但企业采取比特币购销商品或者服务是其自身自甘风险的情形。

企业将持有的比特币出售

根据有关报道,全球16家上市企业持有比特币。例如天桥资本、美国万通人寿等为直接持有比特币。多数投资者或者企业采用间接持有的方式持有比特币,比如投资者或者企业通过灰度比特币信托持有。无论采用何种方式持有比特币,企业一般都会看好时机将其进行出售以获利。企业销售比特币的应纳增值税额应当按照企业当初购买比特币的成本与销售额计算应当缴纳的增值税额。

企业在经营的过程中最常涉及的除了是增值税缴纳问题,另外一个就是企业的所得税缴纳问题。企业在经营的过程中有所得才会有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可能性。在这之前,首先应明确国内企业计算所得税的基本算法。我国税法规定,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前年度亏损,再将应纳税所得额与相适用的税率相乘即可得出企业的应纳税额。企业利用比特币从事的经营活动涉及的所得税问题主要有两方面,一是企业挖矿及处置比特币时所得税的处理问题,二是企业持有比特币期间的所得税处理问题。

1.企业挖矿及处置比特币时

企业在挖矿过程中获得的比特币,企业的该笔所得的收入为矿工的区块奖励及手续费收入,企业在扣除当初购买矿机成本、电力支出、租赁场地支出以及员工的工资薪金成本等,无特殊情形下,企业即可计算出应纳税所得额。再将应按税所得额与适用税率相乘即可得出企业当期的应纳税额。

企业在处置(主要指出售)比特币时,无特殊情形下,将处置比特币的收入减去当初购置比特币的成本即可计算出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再将应按税所得额与适用税率相乘即可得出企业当期的应纳税额。

此处,有两个需要注意的事项:

一是应当注意企业的类型,企业的类型不同,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不同。

若企业是科创型企业,则适用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用其来计算企业挖矿或者处置比特币的应纳税额。

二是企业是否可以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问题。

我国税法规定,在2018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期间,企业的研发费用按照实际发生额的75%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在上述期间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在税前摊销。研发费用主要包括企业研发活动的人工支出以及企业为研发活动投入的材料、燃料和动力费用等支出。针对企业挖矿获得比特币的行为,笔者理解,应当属于企业的研发活动,其前期的研发支出费用若在税法规定的期限内(企业挖得比特币形成无形资产),可以按照规定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加计扣除。

2.企业持有比特币期间

企业持有比特币期间,即使比特币因为加密货币市场行情好而价格上涨,我们所看的收益也只是企业账户上的动态收益,并非是已经实现的现实收益。根据我国税法的相关规定,企业在持有比特币期间是不需要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的。

未来使用比特币等加密货币进行相关的交易活动,可能成为消费者众多的惯常消费方式之一。对于比特币来说,也许更能促进其生态良性发展。

References

?黄智文.对比特币市场税收管理的思考和建议[J].税务研究,2018(7):110-115. XU WANG,邬展霞.加密货币属性认定及其相关税务处理探析——以比特币为例[J].税收管理,2020(12):136-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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