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种信用范式,区块链技术近年常被用于各类产品溯源。一般认为,产品的区块链溯源技术有两项优势:一是能够避免商家提供商品的虚假信息消费者,二是能够为产品供应链各节点增信。但是,区块链溯源技术的可信不代表其现实映照能够达到诉讼证据标准,本文旨在讨论区块链溯源技术用于法律救济的效力与不足,以供各位读者参考。
产品区块链溯源的价值
从难以保存的生鲜产品到精细的电子产品,产品在到达消费者之前,通常需要经过复杂的供应链运输。这在供应商、制造商、运输商、存储设施、分销商和零售商等涉及多个司法管辖区的跨国企业中尤为常见。
LimeWire将在以太坊上推出原创 NFT 系列:金色财经报道,Limewire 将在以太坊上推出原创 NFT 系列LimeWire Originals,该系列将限制为 10,000 个独特的头像,并将授予持有者访问各种实用程序和特权,包括 LimeWire 上最高级别的会员资格。这 10,000 个 NFT 将为其持有者提供仅限会员的特权,包括在即将到来的 LimeWire NFT 市场上抢先获得备受瞩目的 NFT 投递、参加现实世界的活动和派对,以及 LMWR 代币奖励和独家商品。
原始持有人也将有资格获得独家发售的 LMWR,这是 LimeWire 的 ERC-20 实用代币,将于今年年底推出。代币将在所有 10,000 个 Originals 中平均分配,这意味着持有的每一个 NFT 都会增加空投的参与度。(cryptoslate)[2022/6/11 4:18:12]
基于区块链的“去信任化”和“去中心化”的可信特点,区块链溯源技术可为前述供应链中的项目或交易提供“数字护照”,为贸易过程“背书”,并给出一条可溯源、可验证的审核渠道。一旦产品存在问题,任何环节的主体都可通过溯源技术找到问题源头,并为提起诉讼准备有效证据。
Conflux和Heco同步上线首个原创保险项目,Ins3推出首个“中心化交易所CDS保险”:据 Ins3官方消息,计划于最近正式推出:首个“中心化交易所CDS保险”,保障用户在okex、币安、火币等中心化交易所的资产安全。
Ins3团队解释称,如中心化交易所出现连续30天交易所无法读取行情、资产,执行提币或者连续180天无法执行提币的情况,则Ins3赔付用户本金损失。相较于NXM和Yinsure,Ins3团队自主研发资本模型,投资模型,保险精算定价等模型使其在去中心化程度和保险范围上有了重大升级。用户可以使用 Ins3 获得独立于交易所的第三方保险。[2021/1/29 14:21:22]
我国法律关于区块链技术存证的态度
大批原创作者正从YouTube与Facebook转向基于区块链的媒体应用:据彭博社报道,大批原创作者正从YouTube与Facebook转向基于区块链的媒体应用。主要原因有三点:1、区块链媒体应用审查制度允许用户直接用数字货币向作品原创者付费;2、区块链媒体应用未禁止数字货币广告;3、主流媒体应用存在用户隐私问题。[2018/4/10]
伴随信息上链的趋势,我国法律在近年逐步承认了区块链证据的可信度。早在2018年9月7日生效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互联网法院审理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就有区块链证据的相关内容,规定第十一条最后一款指出:“当事人提交的电子数据,通过电子签名、可信时间戳、哈希值校验、区块链等证据收集、固定和防篡改的技术手段或者通过电子取证存证平台认证,能够证明其真实性的,互联网法院应当确认。”
而由最高法发布、本月初刚刚生效的《人民法院在线诉讼规则》第十六条进一步赋予了区块链证据的强证明力:“当事人作为证据提交的电子数据系通过区块链技术存储,并经技术核验一致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该电子数据上链后未经篡改,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的除外。”
那么,不适用在线诉讼或互联网法院审理的案件是否不能使用上链信息作为证据呢?答案是否定的,虽然《民事诉讼法》中并未对区块链证据进行单独的论述,但上链信息显然可归入《民事诉讼法》六十三条所规定的电子数据的范畴,即便诉讼不在线上进行,区块链证据也能够较好得反映上链信息的真实性。
事实上,目前区块链技术在审判程序中的应用阻碍并不在于法律规定,而是审判人员、第三方鉴定或存证机构对于相关技术的陌生。因此,如何更好地向审判人员释明这项技术的内涵是相关诉讼中的关键。
产品区块链溯源的局限
如前所述,产品的上链信息可通过区块链技术存证,确保审判机关认可其真实性。但产品终究是实物,区块链溯源技术在外化与特定到产品的过程中容易出现问题——只要有人为输入的环节就存在造假的可能。
一些朋友常常存在这样的误区:将区块链溯源在技术上的可行性与保障性等同于其关联应用场景作为证据的有效性。在此,飒姐团队作为法律人须指出,相关区块链证据不能达到证明产品来源的高度盖然性标准。也就是说,当商家被起诉追究产品责任时,上链信息不能独立证明产品的来源。
以农产品溯源为例,技术与产品关联方式为黏贴二维码在每一个农产品上。究其问题,一方面,消费者无法核实上链信息是否与真实情况一致;另一方面,消费者无法确信特定二维码所能体现的链上信息是否为其对应农产品的信息。为充分验明产品信息真假,实践中存在同步录像的做法,而这一做法本就足以溯源,与区块链技术无关。
换言之,飒姐团队认为,区块链技术溯源很难解决产品的真实性问题,至多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供应链上下游造假的成本。
写在最后
受监管政策的影响,区块链技术能够投入实际经营的应用模式有限,溯源是区块链技术相关商业模式中存续的重要部分。虽然,信息上链距离产品的可溯源在证据审查标准上仍有一定距离,但相较于以往的黑箱,对于消费者而言,信息上链且可查询的做法已是知情权保障的重大突破。我们期待溯源商业模式的进一步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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