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密货币:金色观察 | 全球加密监管按下广泛推动键_子让我买加密货币

加密货币得益于其匿名性、去中心化、使用不受地域限制的特点,自产生以来越来越多地被用作支付工具、投融资工具,但同时也伴随着泡沫价格、技术破坏、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安全风险以及金融欺诈、协助犯罪、和逃税等犯罪风险。

针对加密货币带来的风险,各国推行监管政策。诸如对加密货币分门别类重点关注证券型代币的监管;将交易所等加密货币提供商作为加密货币监管的"抓手";为了打击和恐怖融资等犯罪行为而破解匿名交易等。总体而言,各国家和地区积极探索如何监管加密货币但态度不一。步入9月份,诸多国家和地区的监管动向也有所调整。

墨西哥总统:墨西哥不会采用比特币作为法定货币

10月15日消息,在今天早些时候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墨西哥总统AndresManuelLopezObrador排除了该国采用比特币作为法定货币的可能性,他在回答记者有关比特币的问题时表示:“在这方面我们不会改变。我们认为必须在金融管理方面保持正统,而不是试图进行太多创新。”LopezObrador称,政府将专注于开发防止逃税的机制,而不是改变国家金融系统,使其对比特币友好:“没有特权,每个人都要纳税,这就足够了。”

美国:权衡对加密货币监管的广泛推动

10月9日消息,据知情人士透露,拜登政府正在权衡一项关于加密货币的行政命令,作为为这一白热化资产类别制定政府范围内方法的一部分。提议的指令将要求联邦机构研究加密的相关领域并提出建议—涉及金融监管、经济创新和国家安全。知情人士说,该计划还将旨在协调整个行政部门各机构在数字货币方面的工作。该计划将促使对加密货币关注不足的部门专注于它。

白宫拒绝对加密计划发表评论。该指令草案是白宫为数字代币制定一项全面战略的努力的一部分,随着数字代币在普通美国人中广受欢迎,这已成为监管机构日益关注的问题。拜登任命的金融监管机构在寻求加强对资产类别的监督时,对新兴的加密市场采取越来越强硬的态度。随着市场膨胀至超过2万亿美元,监管机构对缺乏投资者保护以及金融稳定可能面临的风险表示担忧。整个政府的国家安全机构也在努力应对数字货币在勒索软件攻击中发挥作用的案例。

哈萨克斯坦:开始清理整顿数字矿企

10月8日消息,哈萨克斯坦能源部副部长凯拉特·拉希莫夫近日宣布,该国将开始清理非法加密货币“挖矿”企业,并计划对该领域的活动有所限制。拉希莫夫表示,“随着“挖矿企业”到来,该国电力系统情况变得非常糟糕,今年消费量增长超过7%,企业若要在哈萨克斯坦开设虚拟货币处理中心,必须先注册,获得法人实体地位后,才能获得安装设施的许可。

不过拉希莫夫同时澄清,在哈萨克斯坦正式注册的虚拟币挖矿企业不会受到歧视,将继续按照合同规定运营。2021年6月,哈萨克斯坦总统签署了一项法令,规定对该国数字采矿活动收取费用,此项法规的生效日期为2022年1月1日。

欧洲央行管委:欧盟有必要迅速采纳《加密货币市场监管》

10月7日消息,欧洲央行管委维勒鲁瓦敦促欧盟需要迅速采纳《加密货币市场监管》。监管也应该得到加强,因为去中心化金融正在取得重大发展。“创新当然是积极的,但如果不加以监管,创新可能会降低金融稳定性,同时也存在市场集中和客户保护的问题。监管机构应该考虑将活动和实体相结合的方法用于大型科技公司在金融服务业的运营。或许有可能在大型科技公司内部组织特定的法律实体,让其接受金融监管。

乌拉圭央行:制定数字资产监管“工作计划”

10月5日消息,乌拉圭中央银行制定了一项“工作计划”,为监管提供这些服务的数字资产和公司奠定基础。该实体在周五的一份声明中证实,BCU计划在今年年底之前完成一项提案,以修改当前涉及数字资产的法律规定,并建立一个明确的框架来规范这些活动。BCU还将促进“与行业参与者的对话,并将继续与其他监管机构和国际组织的关系,以加深其对这些活动监管和监督经验的了解”。

BCU表示,数字资产不像乌拉圭比索那样是法定货币,没有发行,也没有任何中央银行的支持。目前,BCU补充说,数字资产的发行和交易不属于央行的活动范围,因此不受具体监管。??

法国监管机构:警告投资者注意未经授权的加密服务

10月1日消息,法国股市监管机构AutoritédesMarchésFinanciers(AMF)继续监控加密货币市场并警告投资者注意未经授权的加密服务。据监管机构称,存在上市实体一直在未经授权提供此类服务的情况下提供加密投资产品。为保护投资者免受潜在的欺诈投资,AMF和法国审慎监管与处置局(ACPR)会定期更新未经授权的投资提供商的黑名单。

尽管如此,这些名单“并不完整”,因为“新的未经授权的实体经常出现”。当局强烈建议投资者遵循使用金融服务提供商在线注册的授权投资提供商列表以及金融投资顾问或众筹类别的授权列表。

瑞士金融市场监管局:批准首个加密基金?仅限于合格投资者

瑞士金融市场监管局9月29日正式宣布,该机构已批准加密市场指数基金成为“根据瑞士法律成立的第一只加密基金”。该基金由瑞士资产管理公司CryptoFinance发起,由投资管理公司PvBPernetvonBallmoosAG管理,由受监管的机构SEBABankAG托管。FINMA指出,新批准的基金仅限于合格投资者,主要投资于“基于区块链或分布式分类账技术”的加密货币或数字资产。

加拿大监管机构警告误导性的"式"加密货币广告

9月27日消息,加拿大金融监管机构,加拿大证券管理局和加拿大投资行业监管组织已经发布了一份联合指导信,警告了加密货币交易平台关于“与广告、营销和社交媒体使用有关的要求”的重要性。在发布的文件中,监管机构针对那些已经根据证券立法注册为交易商或考虑在未来这样做的加密货币平台概述了三个主要关注领域:“可能被视为虚假或误导”的广告和营销材料,使用式的竞赛、促销或计划,以及使用社交媒体平台做广告的“合规和监管挑战”。

值得注意的是,该文件指出,虽然这些要求大多涉及被视为证券的数字资产的交易,但它们也可能适用于“属于商品的加密资产,因为用户与加密资产有关的合约权利本身可能构成证券和/或衍生品”。

印尼贸易部长:不会禁止加密货币但会收紧监管

9月26日消息,印尼贸易部长MuhammadLuthfi表示,印尼不会彻底禁止加密货币,但会收紧监管。该国正在研究如何降低加密货币被用于非法金融活动的可能性。据悉,印尼加密货币交易在过去一年半里发展很快,2021年前5个月,期货交易所监督委员会授权的13家国内交易所的交易量增加了40%。

中国:整治挖矿及虚拟货币交易炒作

9月24日晚间,发改委、央行等连发通知提及整治挖矿及虚拟货币交易炒作。其中,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发布关于整治虚拟货币“挖矿”活动的通知,提及强化新增虚拟货币“挖矿”项目能耗双控约束。此外,24日晚间,中国人民银行、中央网信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业和信息化部、部、市场监管总局、银保监会、证监会、外汇局等十部门发布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

阿联酋监管机构:批准在迪拜自由区进行加密货币交易

9月22日消息,据迪拜世界贸易中心管理局宣布,它已经与阿联酋证券和商品管理局签署了一项协议,支持在DWTCA自由区内监管和交易加密货币资产。这项新举措建立了一个框架,使DWTCA能够为与加密货币有关的金融活动发放必要批准和许可。

作为协议的一部分,SCA还将监督主要的加密货币相关活动,如发行、上市、交易和许可过程。根据公告,SCA代理首席执行官MaryamAlSuwaidi、DWTCA总干事HelalSaeedAlMarri,以及迪拜旅游和商业营销部的一位高管签署了该协议。

韩国金融当局:公布28家符合监管要求的加密货币交易所名单

9月19日消息,韩国金融当局公布了28家符合监管要求的加密货币交易所名单。修订后的《特定金融交易信息报告和使用法》要求加密交易所在9月24日前获得信息安全管理系统认证,并向金融服务委员会下的金融情报单位报告,未能做到这一点的加密交易所必须在9月24日之前停止运营。这28家可以在9月24日之后继续运营的交易所包括opax、Upbit、Korbit、Coinone、Bithumb、Hanbitco、Casherest、Tennten、DoveWallet、Flybit、Gdak、Aprobit、Huobi、Coin&coin、Probit、Borabit、Coredax、Okbit等。

不过,要提供韩元法币交易服务,加密货币交易所还必须与银行合作,为客户提供实名验证的存取款账户。出于对风险的顾虑,大部分银行与加密交易所合作的意愿较低。到目前为止,只有4大加密交易所——Upbit、Bithumb、Coinone、Korbit实现了这一点,这意味着另外24家交易所只能提供币币交易。

俄罗斯杜马:希望将加密挖矿作为一项业务进行监管

9月9日消息,俄罗斯国家杜马金融市场委员会主席AnatolyAksakov表示,俄罗斯立法者现在正在考虑根据当地商业法承认加密挖矿业是一种创业形式。由于这种是一种创业活动,显然有必要将其纳入国家登记册,根据适当的法规将其作为一种创业进行监管,并征收相关税收。政府正在积极开展与加密行业相关的多项法律举措,预计在不久的将来会推进加密税收、挖矿和数字货币发行的法案。

Aksakov还强调需要为数字货币提供更多监管清晰度,并指出仍然需要讨论数字货币究竟是什么,虽然称它为货币,但它更像是一种金融工具,或者一种可以投资的金融资产,而不是一种支付手段。

印度:计划将加密货币作为商品进行监管

9月4日消息,《经济时报》援引三位知情人士的话说,“政府计划在新法案草案中定义加密货币,该法案还提议根据其用例对虚拟货币进行划分。”一份报告称,印度计划将加密货币作为商品进行监管。该报告表示,“加密货币将被视为用于所有目的的资产/商品,包括税收和根据用例——支付、投资或公用事业。”

郑重声明: 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转载文章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之目的, 如作者信息标记有误, 请第一时间联系我们修改或删除, 多谢。

大币网

[0:0ms0-4:475m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