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IN:币圈投资者 慎入“代投”陷阱_USD

在投资币圈项目的一众参与者中,常有“代投大哥”振臂一呼:或是强调自己了解币圈私募项目优劣,实操经验丰富;或是透露自身持有特殊资质,拥有优质私募项目的额度。那么,投资者是否可以信赖这些收集资金的主体,“代投大哥”的操作通常会涉及哪些法律风险?本文旨在对该等问题作出分析,供各位读者参考。

由于缺乏有效引导规范,我国币圈私募散户投资者的数量较多。然而,在94号文件对币圈的否定与严苛的限制之下,大量散户投资者很难获取项目的实质性信息。同时,由于“合格投资者”的概念未能在币圈私募的监管中以法律形式树立,币圈对于投资者的准入缺乏明确门槛,这就使得大多投资者对币圈私募项目方提供的白皮书等公示信息缺乏细致研究的能力与意愿。

“币圈崩盘”排名微博热搜榜第15位:微博热搜显示,“币圈崩盘”排名微博热搜榜第15位。[2021/5/20 22:24:00]

基于前述情况,一些自称了解币圈项目内幕的人士给出了帮助代币运营,控制投资风险的币圈私募项目渠道。此举契合了散户投资者的现实需求,币圈私募的“代投大哥”们得以应运而生。

币圈项目“代投大哥”的主要操作模式为向散户投资者吸收虚拟货币,用于投资币圈私募项目,并将投资所得的虚拟货币代持或分发。

为满足散户的投资形式的需求与回报形式的要求,“代投大哥”有时会协助散户投资者进行法币与虚拟货币之间的兑换。

BMEX&币圈大老L社区达成深度战略合作:据官方消息,目前BMEX与币圈大老L社区达成深度战略合作关系,旨在为合约交易者普及更多行业知识,提升区块链交易生态整体质量。

币圈大老L社区是一家专注于资本市场交易领域的服务机构,拥有一套完整的交易体系,从交易前到盈利后,任何一个操作指令在发出前都会经过系统的分析,同时通过沉淀区块链知识普及、数字金融行情分析、策略指导等知识,为旗下团队给到系统化运作赋能支持。

BMEX是一家数字资产综合服务平台,目前已获美国与加拿大双监管牌照,拥有一键跟单、千倍杠杆、余币宝等交易模式,致力于为用户提供多样、安全的数字资产交易及资产管理服务。[2021/4/1 19:35:46]

此外,据飒姐团队的了解,部分“代投大哥”在以各种许诺吸收散户投资者的虚拟货币后,为攫取利益,甚至将虚拟货币挪作他用,未用于币圈私募项目。

币圈老K社区入选Bitget首位铂金节点:据官方消息,Bitget今日公布首位铂金节点:币圈老K社区,该社区具有10年证券、期货实战经验,目前专攻数字货币行情技术指标和操盘手法,对趋势交易和短中线布局有独特的方法,更加注重于资金管理与风险控制。据悉,平台将优先开放3个月以上稳定合作伙伴的申请,钻石节点与黄金节点同步限量招募中,更多申请详情前往官网查看。[2020/6/15]

根据以上描述,飒姐团队评析“代投大哥”涉及的法律风险如下:

首先,从基本业务模式来看,“代投大哥”的操作是常见的私募投资行为。但由于我国并未颁发币圈私募用途的私募牌照,“代投大哥”的业务模式之本质是在不具备行政许可的情况下私募财产性利益,

独家 | 币圈惊现“老鼠会” RatScam敛财比F3D更简单粗暴:继区块链项目评级机构RatingToken对庞氏游戏Fomo 3D(以下简称F3D)进行跟踪报道之后,目前市面上又出现了一系列以“Rat(老鼠)”命名的山寨合约。

与其他山寨合约一样,Rats系列也隐藏着不少安全隐患。以RatScam为例,RatingToken智能合约机器检测得分仅为2分,共存在16个可疑风险漏洞。而且从游戏主体部分的规则来看,RatScam几乎是F3D的“阉割版”:游戏只有1轮,而不像F3D理论上会一直进行下去;RatScam中团队分成高达10%,而F3D仅为2%。

另据RatingToken团队深入调研发现,RatScam还在Facebook上进行了广告投放,可见团队资金实力雄厚,是一次有备而来的圈钱行动。目前官网显示RatScam奖金池已有567.5348 ETH,RatingToken在此提醒各位注意防范风险,谨慎投资。[2018/7/27]

如“代投大哥”募集的资产均属于虚拟货币,根据监管文件的表述,去中心化的虚拟货币在我国暂不属于真正意义上的货币。依照目前司法实践倾向,因吸收虚拟货币而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可能性较小。但如果“代投大哥”募集的资产为法币,就有可能构成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此外,就行政规制的角度而言,该行为还可能会因为缺乏行政许可与对金融市场秩序的破坏而收到金融监管部门的行政处罚。至于“代投大哥”与散户投资者所签订的民事合同,则可能因违反效力性强制性法律规定而归于无效。

其次,从“代投大哥”独立或协助进行的虚拟货币与法币兑换行为来看,如该行为通过某些海外开设的兑换平台完成,则平台的客观行为表现将符合我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第三项“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入罪规定,“代投大哥”可能因此构成非法经营罪的帮助犯。如该兑换行为通过场外交易的形式进行,部分地区的司法实践中也有将其认定为非法经营罪的倾向,但由于财产利益与法币个人交易并未违反国家规定,故而飒姐团队对此倾向并不认可。

最后,从最为极端的挪作他用的操作模式来看,飒姐团队认为,“代投大哥”将有价虚拟货币挪作他用的行为已违背了他对散户投资者的陈述与保证,使得散户投资者基于错误认识向“代投大哥”交付财产性利益,除金额标准未确定外,已符合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罪的犯罪构成,相较于前述罪名,罪在自由刑方面的刑事责任更为严峻,这是需要币圈朋友格外注意的。

币圈的投资行为并未得到我国各部门法律的妥善保护,相反,由于虚拟货币在各领域的定性,有关部门甚至会对虚拟货币的流转进行干涉。因此,在币圈投资行为从灰色地带迈出之前,飒姐团队为散户投资者在本文涵盖事宜项下提出建议如下:

除非特别信赖,否则尽量不要将虚拟货币交给所谓专业人士打理,投资交易尽量由自己完成。

避免在圈内介绍渠道的行为,否则当渠道涉嫌犯罪时,介绍人可能会因为该帮助行为而受到牵连。

不要过分相信白纸黑字的约定,因为币圈投资的环节并未充分得到法律保护,当合同条款本身违背有关规定时,其约束各方的效力将存疑。

仔细研究项目提供的公示信息,向币圈领域的“合格投资者”靠拢。

由于交易对方的承诺与表述可能因监管限制而无法落实到实操当中,对于复杂的交易设计可求助于专业人士。

集合复数投资人向项目出资是各金融领域发展到一定程度必然出现的形态,但这样的形态需要有关部门予以制度性的支持,使得交易各方拥有法律保障。在较为保守的我国当下,讳莫如深的立法与监管尚未对币圈投资行为作出详尽规范,参照成熟金融投资领域的做法势必会造成大量的法律风险,这是我们不愿意看到的。对于币圈投资者来说,至少在今天,应当踽踽独行的时间还没有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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