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特币:大学苏宇:NFT需要“敏捷治理”_NFT

编者按

周杰伦4月1日上了热搜,有媒体报道,因为他持有的价值300多万元人民币的数字藏品BAYC#3738NFT被盗了。此事件让NFT虚拟资产的安全性以及监管问题再次被公众普遍关注。

《互联网法律评论》特约专家、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教授苏宇给出的治理建议是,将NFT的“技术层”和“应用层”从法律上切割开来,针对NFT潜在的广泛应用,建议实行分场景、分类型、动态调整的“敏捷治理”。他指出,NFT的发展必须充分汲取国内虚拟币发展的前车之鉴,从一开始就追求与、、等违法犯罪活动“断根”。

周杰伦社交账号截屏

上海升级之前,以太坊流动性质押代币逐渐与名义价值持平:金色财经报道,数据显示,在即将到来的Shanghai-Capella升级之前,以太坊流动性抵押衍生品 (LSD) 代币的折价和溢价已经缩小,并逐渐接近其名义价值。LSD是为了匹配网络上抵押的以太坊而发行的代币。自年初以来,前五名最大的LSD已向其名义价值收窄0.17%至1.42%。

由Lido、Coinbase、Frax和StakeWise运营的LSD交易价格通常低于其名义价值。Coinbase的LSD的负溢价降幅最大,下降了1.42%,但它仍比其名义价值低2.7%。Frax虽然变化最小,但其负溢价已完全消除,现在的交易价格与以太坊持平。 Rocketpool的LSD交易价格仍高于其1.05 ETH的名义价值,但溢价已从年初的2.3%降至1.3%。[2023/2/10 11:58:17]

近年来,非同质通证逐渐引起国内外的密切关注,NFT市场迎来了“爆发之年”,“元宇宙”的活跃更使其“鲜花着锦、烈火烹油”。与此同时,NFT的风险也越来越受各界关注。

Michael Saylor:比特币将使黄金逐渐失去货币价值:金色财经报道,Michael Saylor在接受采访时表示,黄金可能会因比特币的增长而经历“妖魔化”。Saylor承认,比特币取代黄金的道路将有高低起伏的特点。但他指出,与黄金不同,比特币被更多司法管辖区采用为货币的机会更大。

他说:“传统的批评家和主流分析师不了解加密经济,不理解比特币,他们讨厌波动。比特币将随着时间的推移逐渐使黄金非货币化,黄金有黄金的实用价值,但它不会被作为21世纪的货币采用。”(Finbold)[2022/8/13 12:23:36]

最近一位著名艺人声称价值不菲的NFT被盗,反映出NFT的安全性仍存在一定缺陷;微信、支付宝等互联网平台加大了对数字藏品平台整顿的力度,折射出数字藏品二次交易和二级市场尚未获得充分的合法性基础,一定程度上也是因为NFT的复杂风险仍然难以充分预测和掌控。

火币行情播报:BTC跌破30000整数关口 空方力量逐渐增强:据火币行情显示,BTC下跌后小幅回升,然后一直延续昨天的下跌趋势,最低至28866.25USDT,跌破了30000USDT整数关口,日内跌幅超6%,在下跌过程中成交量明显放大,空方力量在逐渐增强,多方力量稍显不足,现在基本位于三周以来的最低点,如果跌破,下跌行情可能仍会持续一段时间。从日线级别来看,迎来了幅度比较大的三连阴,并且跌破了前期低点。截至10:00,主流币的具体表现如下:[2021/1/22 16:45:19]

尽管同为“token”,同样在以太坊获得最主要的动能,非同质通证与同质通证却有着截然不同的“模板”。

同质通证预设的原型是“货币”,此后则延伸至证券、期货等金融产品,因此许多同质通证天然地具备强烈的金融属性;非同质通证预设的原型是“物”,标记特定物品或稀有物品,往往具有一定的使用价值。

分析 | 金色盘面:HIT/BTC成交量逐渐放大:金色盘面分析师表示:HIT/BTC短线持续上涨,成交量逐渐放大,上方压力位0.0000002861,下方支撑位0.0000002454。[2018/8/6]

“标记”的维度赋予了NFT更广阔的应用场景和更丰富的利用潜力,但也意味着NFT的风险可能更隐蔽、更复杂,精准治理的实现也更具挑战。

深入认知NFT:

不是数字代币,更不直接等同于“数字藏品”

治理NFT,需要首先深入认识NFT。NFT远不等于一般的数字代币,更不直接等同于“数字藏品”。

NFT不仅可以应用于数字文化艺术市场,更可以被广泛应用于制作几乎任何具有唯一标记及限定数量的可追溯电子凭证,在物流服务、教育管理、电子政务、智慧司法等众多领域均有应用潜力,理论上还可以承载精细的数据开发利用收益分配机制,助力数据要素市场发展。

正因如此,NFT必须首先从定性上“去金融化”,在现行法律规范及监管政策允许的范围内迎接更广阔的天地。

2021年9月,中国人民银行等10部委《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明确对“比特币、以太币、泰达币等虚拟货币”一概禁止,对包括虚拟货币衍生品交易在内的相关非法金融活动“一律严格禁止,坚决依法取缔”。《通知》的监管范围不仅是针对“虚拟货币”,更将“虚拟资产”“加密货币”“加密资产”等概念亦囊括其中。

如果在定性上不与虚拟货币及其他公链加密资产彻底切割,NFT恐怕亦难逃数字代币之覆辙。

如果直接将其限定为“资产”或“财产”,恐怕不仅将人为堵塞NFT的应用途径,还将不利于将NFT与各种设计时就瞄准虚拟货币的数字代币进行有效切割。这种切割并不意味着NFT只剩下了“数字藏品”这个领域,更丰富的可能性正需要业界在监管政策的指引下积极发掘和实现。

NFT未来的“敏捷治理”:

分场景、分类型、动态调整

在未来的数字经济和数字社会中,NFT的底层技术比既有的应用更重要、更关键。

标记功能与智能合约的结合,可以借助区块链完成相当复杂的操作,缔造丰富而灵活的权益结构及控制体系。

因此,一个值得探索的方向是将NFT的“技术层”和“应用层”从法律上切割开来:一方面,NFT技术将有可能成为未来区块链技术的发展重心之一,需要我们“加快推进核心技术突破,为区块链应用发展提供安全可控的技术支撑”;另一方面,针对NFT潜在的广泛应用,建议实行分场景、分类型、动态调整的“敏捷治理”。

根据NFT在不同区块链类型、不同应用场景中的风险评估结果,稳妥有序地开展和推进业务试点。

可以率先在若干风控机制较完善的联盟链范围内展开探索,尤其如果能结合NFT的技术特点和新型智慧城市建设需求,推出可流转电子证照、票据、资格、配额等与社会民生直接相关的产品与服务,更有利于为NFT打开局面。

相关探索可以在“监管沙盒”内进行,监管规则、治理措施与试点业务可以实现同步发展。

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成熟一种业务则放开一种业务,成熟一种场景则支持一种场景,监管者根据风险评估结果及时调整监管政策,这种谨慎探索、渐进发展的路径几乎是NFT目前唯一有望实现的合法发展道路。

NFT业务和市场的发展必须充分汲取国内数字代币领域的前车之鉴,从一开始就追求与、、等违法犯罪活动“断根”。

只有在“敏捷治理”基本成型、风控机制整体成熟的基础上,NFT品类、业务和市场的进一步发展才会看到曙光。

作者:苏宇

《互联网法律评论》特约专家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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