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美国SEC发布不行动函 在数字资产结算方面迈出重要一步_比特币

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在简化数字资产证券结算方面迈出了重要一步,将之前的四步流程压缩为三步,以降低经纪交易商的操作风险。

SEC在9月25日发布了一份不行动函,声明如果他们遵守新的指导方针,它将不会对任何使用另类交易系统(ATS)来交易数字资产证券的经纪交易商进行处罚。

美国SEC指控Ripple“错误陈述”公平原则:据AMBCrypto 5月21日消息,美国证交会(SEC)再次要求法院强迫Ripple出示该公司过去寻求的法律建议的所有相关文件。作为之前论据的补充,SEC现在已经对Ripple 5月14日的信做出了回应,进一步推进了迫使Ripple移交法律咨询文件的动议。SEC认为,Ripple公司声称“其‘公平通知’中的事实要求只能通过审查特权通信进行评估之前”,“错误地陈述了”公平原则。此前5月8日消息,SEC还指责Ripple有选择性的拒绝披露某些文件,以免SEC掌握相关证据。[2021/5/21 22:27:40]

据监管机构称,一些ATS希望在没有托管交易资产的情况下,进行简化模式。大多数ATS遵循四个步骤:首先,买卖双方将订单发送到ATS;其次,ATS匹配订单;第三,ATS通知买卖双方有关匹配的交易;最后,交易通过双方或其托管人完成双边交易。

动态 | 美国SEC主席重申批准比特币ETF先决条件:托管方案及市场操纵对策:美国SEC主席Jay Clayton近期接受采访时重申了关于批准比特币ETF的先决条件,其一为托管方案,其二为市场操纵对策。 Clayton称,长期以来,托管在传统市场中是必不可少的条件,比特币也不例外。对于市场操纵问题,Clayton表示,在股票市场有监视市场操纵的规则和工具,但虚拟货币市场基本没有。SEC目前正专注于该领域,但不能轻易确定该问题已经解决,因为适用于股票市场的规则并不一定适用于虚拟货币市场。(Coinpost)[2019/6/7]

但是,美国金融业监管局(FINRA)要求对这一过程更加明确,以防经纪交易商无法对资产进行实物托管。

动态 | 比特币信托基金已向美国SEC提交3号修正案:据纽约邮报消息,比特币和国债信托基金的发起人Wilshire Phoenix基金公司今日宣布,该信托基金已经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提交了有关普通股IPO的S1注册声明的3号修正案。一旦获得SEC批准,其将在纽交所Arca发行股票。该基金将专门投资比特币和短期美国国债,而Coinbase的托管部门还将担任该投资信托公司的比特币保管人。[2019/5/23]

一些经纪交易商认为,这种四步模式让他们面临太多风险。 ATS要求允许他们简化流程。根据不行动函,这一过程将包括:

步骤1:买方和卖方将各自的订单发送给ATS,将各自提交给ATS的订单通知各自的托管人,并在ATS通知托管人进行ATS匹配时,指示各自的托管人按照其订单的条款结算交易;

步骤2:ATS匹配订单;

步骤3:ATS将匹配的交易通知买卖双方及其各自的保管人,并且托管人执行条件指示。

根据SEC第15c3-3条(b)款(客户保护规则)的规定,经纪交易商必须“获得并保持对经纪交易商为客户账户持有的所有全额支付或超额保证金证券的实际管有或控制权。”该规则可防止客户在ATS发生故障时,避免在获取其证券时丢失或延迟。但这在处理数字资产时就变得困难了。

SEC表示,选择简化模式的经纪交易商将不会面对与《客户保护规则》有关的任何执法行动。不行动函中指出,寻求实施这一过程的经纪商已解决了对其托管职责的担忧,指出他们的运营资本至少为25万美元,而且他们明确告知客户,经纪交易商运营商不能保证或负责结算交易。他们还解释说,他们确保他们有程序评估证券型通证在SEC的注册,并且确保资产符合联邦法律。

然而,监管机构明确表示,不行动函“仅针对ATS在本信函规定情况下交易数字资产证券的情况,不涉及经纪交易商对数字资产证券的托管或控制。”

尽管这封信表达了SEC工作人员对执法的意见,但这不是法律上的决定,但这仍然表明,对虚拟资产的监管正在变得更加精细和细致。

在过去的几年里,以及在Jay Clayton担任SEC主席期间,SEC一直更加关注对数字资产的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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