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YNC:利用虚拟币进行外汇兑换属于非法买卖外汇行为_虚拟币

日前,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依法提起公诉的一起利用虚拟货币非法买卖外汇案件获得判决支持,法院以被告人王某构成非法经营罪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3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该案系以虚拟货币为媒介非法买卖外汇的新型犯罪案件。

BIS与七家央行发布关于rCBDC的最新论文:金色财经报道,国际清算银行(BIS)在其官网上宣布已与加拿大、欧洲联盟、日本、瑞典、瑞士、英国和美国的中央银行联合发布了一份详细说明它们对零售央行数字货币(rCBDC)的持续政策观点的论文。

该论文构建在之前的政策要素基础上,提出了一些新的观点。其中第一个要素是利益相关者的参与,研究表明这将依赖于几个机制。与立法者的合作将是至关重要,因为与央行数字货币相关的尚未解决的法律问题主要是国家法律的事项。此外,论文还详细讨论了与rCBDC相关的法律问题。[2023/5/26 10:41:08]

案情简介

Aave社区关于“试行匿名投票”的ARFC提案已获投票通过:5月4日消息,Snapshot投票页面显示,Aave社区通过“试行为期2个月的匿名投票”的ARFC提案以64.46%的支持率获得投票通过,该提案建议在Snapshot平台的社区投票内添加“私人投票”模块,即匿名投票,以在Snapshot投票阶段产生更公平和准确的结果,试用期为两个月,社区和空间管理员可随时撤销。提案称,匿名投票有四个好处,即防止选民被恐吓和胁迫、防止提前投票者的决定影响后来投票者的决定、保护参与者隐私、防止不良行为者干扰投票过程。[2023/5/4 14:41:50]

2020年起,被告人王某与其同伙通过在境内搭建所谓“跨境电商网站”从事非法买卖外汇活动。换汇客户通过上述网站储值、代付等业务板块下单后向网站支付外汇,网站按照约定汇率向客户指定的账户支付相应数量的人民币,并通过虚拟币买卖实现人民币与外汇的总量平衡。被告人王某明知网站从事上述非法买卖外汇活动而提供本人的银行卡、虚拟币账户供网站使用,并与虚拟币承兑商对接,帮助网站实现人民币与外汇的总量平衡。经查,上述网站非法经营额达人民币2亿余元,被告人王某提供的银行账户涉案金额达人民币3,000余万元。

Aave社区关于将Aave V3部署至zkSync 2.0测试网的提案投票已获通过:11月3日消息,Aave社区关于将AaveV3部署至zkSync 2.0测试网的提案以99.98%的投票支持率获得通过,Aave V3将部署至zkSync 2.0测试网上。该提案由zkSync开发公司Matter Labs提出,旨在支持Aave的多链使命并扩展跨链体验。[2022/11/3 12:11:39]

检察官提醒

本案中,因为掺杂了虚拟货币买卖、网络代付、代充值等所谓跨境电商业务元素而具有极强的迷惑性。与早期的在银行等金融机构门前从事“站桩黄牛”非法换汇,以及后来的通过地下钱庄实现人民币与外汇的对敲交易不同,本案被告人所实施的是以虚拟商品交换为媒介的非法买卖外汇行为。以虚拟币为交易媒介,实现外汇与人民币的货币价值转换,包括以人民币兑换虚拟币、再将虚拟币兑换为外汇,或以外汇兑换虚拟币、再将虚拟币兑换为人民币的行为,其均属于非法买卖外汇行为。网络不是法外之地,虚拟货币也不能成为犯罪的障眼法。任何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行为终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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