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评论员吴双建
近日,湖南一对父子在花店购买9999元“人民币花束”,隔天投诉至人民银行要求处罚花店负责人。相关部门表示,首违免罚,这一做法受到网友点赞。据了解,这对父子在全国涉及投诉400余起,产生广泛影响的“拍黄瓜”事件即因他们投诉而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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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部门“首违免罚”受到了网友的点赞,原因是这对父子的行为令人反感。据了解,这对父子利用餐企销售“拍黄瓜”等凉拌菜无冷食类食品制售许可证这一由头,通过频繁举报要求餐企高额赔偿,在当地从2020年至今竟举报49次,逼得当地餐饮企业联名向有关部门反映问题。
那么,用“人民币做花束”违法了没有?答案显然是肯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规定:“禁止故意毁损人民币”;《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爱护人民币,禁止损害人民币和妨碍人民币流通”。
但这些违法行为,并没有产生恶劣的后果。2021年7月15日施行的修订后行政处罚法,其中明确规定,“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
就是说,就“人民币花束”问题,相关部门对花店作出首违免罚的决定,并不是对相关市场主体放一马,而是依法而为,符合我们国家的法治精神,根本不该成为轰动一时的新闻。
值得关注的是,这对父子今年5月曾到银行咨询“人民币花束”是否违法,得到肯定答复后表示去取证。他们的目的,并不是为了整顿市场秩序,而是为了牟利。他们知道,花9999元的“人民币花束”是要付出成本的,所以事前做好“功课”,然后“收割”。他们哪会知道,“功课”做得再充分,也会有碰壁的时候。所以,该条消息一出来,也成了不少网友眼中的“爽文”。
有人会说,有关商户违法毕竟是事实,职业打假人是整顿市场秩序的抓手,有利于净化市场环境。社会当然支持积极的力量,一起来维护市场。然而,必须要看到,一些职业打假人根本不关心市场,只关心自己的钱包,如果职业打假索赔成风,终受伤害的只是市场主体,市场活力也会被压制。
无证卖“拍黄瓜”违法,但很多餐饮企业并不知情,如果行政执法部门单独抠某部法规的条文,餐企的确会受到严厉的处罚,但是能罚得对方心服口服吗?公众对处罚理解支持吗?
执法部门应该依法依规大胆将“首违免罚”用起来。如果有商户继续知法犯法,那么再依法处理也不迟,公众同样举双手赞同。而且,毫无疑问,职业打假人的活动空间必然大大压缩,逼迫他们走正路赚钱,别想通过歪门邪道致富。
“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的规定,作为执法部门更应该了然于胸。近来,多地就出现行政执法“过罚不相当”的案例。
河南洛阳一位大爷卖菜获利21.05元被罚11万元,福建闽侯一老农因销售不合格芹菜获利14元被罚5万元,又因未及时缴纳罚款,被追罚5万元。这些处罚都被法院认为违反“过罚相当”的原则,处理畸重,舆论的反对声音也很大。
当然,如果消费者发现市场主体有违法违规行为,应该积极举报,不能放任,同样可以压缩市场主体违法违规的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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