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就业与经济社会发展良性互动,助力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稳定和扩大就业促增收促消费促增长行动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稳定和扩大就业促增收促消费促增长工作制定如下行动方案。
一、开发新的就业增长极,助推就业扩容
实施绿色低碳就业工程。服务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在绿色低碳领域开展常态化、高质量、多层次职业技能培训,全面提升劳动者素质。2023年开展职业技能培训10万人次,为绿色低碳产业输送高质量人才。加强创业政策扶持,对符合条件的绿色低碳领域小微企业发放一次性创业补贴和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等。举办乡村振兴创业大赛,挖掘培育绿色低碳创业典型,加强创业项目跟踪服务,构建服务常态化机制。
支持新就业形态灵活就业。鼓励以个人身份或平台集体申领新就业形态灵活就业意外伤害保险补贴,补贴标准每人每年不高于100元。推进“零工客栈”服务下沉,延伸建设“零工客栈”,向镇、社区多点下设“零工客栈”服务点。加快“零工客栈”信息化建设,以开发“零工客栈”就业码为依托,积极搭建全市统一“找活”平台,提升“零工客栈”数字化水平。
二、支持重点领域发展,创造更多就业机会
优化工业企业用工保障。落实用工服务专员“一对一”联系服务制度,定期对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开展急需紧缺职业目录调查,动态发布企业缺工数量、类型、薪酬、技能等级信息,促进供需精准对接。建立劳动力需求清单,开展多层次供需对接活动,全力保障企业用工需求。举办山东半岛城市群春季人才交流洽谈会、民营企业招聘月、金秋招聘月等各类招聘活动。加强新旧动能转换公共实训基地建设,打造特色明显、模式多样的生产、教学、研发、创业公共实训基地。深化校企合作,围绕产业发展优化专业设置,与企业共建现代产业学院、实训基地,培养企业急需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
培育壮大建筑行业从业队伍。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推进绿色施工、智慧建造,提高建筑科技含量,吸引高层次人才投身建筑行业,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支持建筑企业做大做强,以骨干企业为重点,以包靠帮扶为路径,深化政企融合,逐步扩大包靠帮扶范围,实现稳就业目标。
稳定扩大服务业就业规模。举办文化旅游等服务行业专场招聘活动,加大接触性、聚集性服务业用工保障。加强家庭服务职业培训示范基地建设,争创省级家庭服务职业培训示范基地。加快建设中央商务区、潍坊总部基地等重大产业载体,吸引中高端服务业人才落户,围绕现代金融、工业设计、人力资源等重点领域打造现代服务业集聚区,进一步发挥重大园区促发展扩就业作用。提高省级服务业创新中心自主创新能力,培育规模化、专业化服务创新主体,提升创新创业水平。鼓励支持现代物流业发展,做大做强物流企业,提高吸纳就业能力。发展壮大“专精特新”“隐形冠军”企业,引领生产性服务业企业提档升级,促进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推动全市服务业就业扩容。推动各县市区举办餐饮消费活动,开展行业技能比赛,充分展示餐饮文化,带动餐饮消费活跃。
三、加大助企纾困力度,进一步稳岗扩岗
常态化开展返岗复工服务。在我国东北、西北、西南、中部以及我省鲁西南等劳动力密集地区,建立5处以上劳务协作工作站,提供点对点返岗复工服务,满足我市企业用工需求。在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领域推广以工代赈方式的基础上,全面扩展至政府投资重点工程项目,促进重点项目用工和群众就近务工。
落实鼓励企业吸纳就业优惠政策。加强政策宣传辅导,优化政策落实措施,继续执行重点群体就业创业税费优惠政策至2025年12月31日。积极推进企业吸纳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直补快办”,企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小微企业招用毕业年度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的,全额补贴企业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不包括个人应缴纳部分)。
实施稳岗扩岗专项贷款政策。对存在用工难、用工贵问题的稳产保供企业,开通稳岗扩岗专项贷款便捷审批通道,单户授信额度最高3000万元,给予原则上不超过4%的优惠贷款利率。建立稳岗扩岗专项贷款企业“白名单”制度。
延续实施援企稳岗政策。按照国家和省统一部署,继续实施社保降费、稳岗返还、技能提升补贴政策。具体实施意见由相关部门另行制定。
四、拓宽就业渠道,促进困难群体就业增收
兜底帮扶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增收。加大就业困难人员兜底安置力度,滚动实施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加强养老、托育、教育培训、医疗卫生等公共服务岗位设置,2023年创设城乡公益性岗位5.19万个,将符合就业困难人员条件的16—24岁失业青年等纳入城镇公益性岗位安置范围。允许从事非全日制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同时从事其他灵活就业。开展农民合作社示范创建。实施“十百千”现代农业培育工程,培育提升10个优势特色产业集群、100个现代农业园区、1000家产业合作社。建立退役军人就业扶持台账,以及用人单位提供岗位和退役军人就业求职“双向供求”目录。推进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孵化基地建设,举办退役军人创新创业大赛,支持退役军人返乡创业,投身乡村振兴。
帮扶脱贫享受政策人口、低收入人口和残疾人就业增收。实施“人社帮扶专项行动”,将符合条件的具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纳入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范围,优先开展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就业帮扶,加强低保对象、特困人员、易返贫致贫人口、低保边缘家庭人口等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就业帮扶。推动开展金融助残服务工作,加大对县域农村地区的残疾人、残疾人家庭成员和助残致富带头人等群体的信贷支持,帮扶残疾人劳动就业增收。推动实施春风行动暨就业援助月活动,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组织专场招聘活动,为广大残疾人和用人单位搭建优质、高效的招聘求职供需交流平台。
五、开展城乡就业扩量提质,增加城乡居民就业渠道
提高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的就业参与度。实施高校毕业生“筑基行动”,建立基层就业高校毕业生支持激励体系。完善潍坊市就业人才服务网“城乡基层就业岗位信息发布专区”,开发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基层就业岗位,引导毕业生到基层就业。持续实施就业见习万岗募集计划,为更多高校毕业生等青年提供充足见习机会。协调驻潍高校加大就业政策宣传,提升毕业生就业意愿。深化青年人才招募行动,吸引广大青年学子“来潍、回潍、留潍”就业创业发展。深化假期实习实践活动,创新“青鸟驿站”“校外服务联络站”建设,巩固扩大“青年驿站”建设,搭建好服务青年学子的桥梁纽带。加强校地合作,促进产学研转化和人才引育。市属企业严格落实企业校园招聘占全年总招聘的50%比例的要求。扎实做好公务员招录工作,持续擦亮“阳光考录”品牌。
提高农村劳动力的工资收入水平。开展春风行动,落实农民工就业创业政策。着力服务乡村振兴,加强“村村都有好青年”选培,开展“寻找乡村振兴合伙人”行动,切实做大乡村青年人才增量。开展乡村好青年选树工作,集中选树一批30岁以下优秀乡村青年典型。抓好乡村好青年精细培育,强化链、产业链、人才链培养,打造乡村振兴青年服务队,为青年投身乡村振兴赋能助力。
六、积极推进大众创业,发挥创业带动就业倍增效应
加大创业贷款扶持力度。将符合条件的新市民纳入创业担保贷款政策支持范围,加强与金融机构对接合作,为优秀创业者和初创企业提供信贷金融服务。加大央行资金支持力度,发挥货币政策工具的机构引导作用,对地方法人银行发放的符合条件的创业担保贷款,优先予以再贷款支持。
加强创业载体服务和创业风险救助。对符合条件的创业孵化示范平台,发放创业孵化补贴和市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运营补贴,鼓励各类创业平台提升创业服务效能,为入驻企业落实场地租金减免等优惠政策,为初创企业发展助力。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等创业者,入驻中国潍坊国际人才创业孵化中心,享受创业办公场地免费政策。支持有条件的县市区引入社会资金,探索设立创业风险救助金机制,对创业失败人员进行社会化资金救助,同步提供项目诊断、经营分析、能力培训等救助服务。
七、加强职业技能培训,提升工资和社会保障水平
高质量开展职业技能培训。以企业和劳动者需求为导向,抓好急需紧缺高技能人才培训。支持企业开展在岗职工职业技能培训和自主评价。开展产业特色定制性项目制培训,2023年培训2.5万人。推动家政行业发展,组织我市家政企业参加行业培训和家政行业展,促进家政企业信用建设。
优化工资指导调控。落实最低工资标准,发布企业工资指导线。开展企业薪酬调查和人工成本监测,发布人力资源市场工资价位。推动企业开展集体协商,促进企业职工工资合理增长。围绕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开展民营企业百强系列榜单评选,发挥示范引领作用。鼓励企业积极转型升级,激励企业不断创新,推进民营企业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
提高社会保障水平。持续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不断优化参保结构,稳步提高社会保险待遇水平。鼓励各类灵活就业人员以个人身份在就业创业地或户籍地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优化缴费服务,细化落实措施,确保社会保险费等政策落地见效。
八、推进人力资源服务业创新发展,进一步拓宽就业市场
打造人力资源数字产业园。实现行业与大数据、云计算等新技术融合发展,重点发展在线招聘、灵活用工、背景调查、数据分析整合等数字化服务,推动产业数字化转型。鼓励发展人才测评、人力资源外包、人力资源管理咨询等高附加值业态。加快发展优质猎头服务,促进市场化引才育才,对引进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人才等作出突出贡献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给予适当奖补。
九、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切实维护农民工工资权益
畅通欠薪维权渠道。畅通农民工欠薪投诉电话、线上平台等维权渠道,大力推广应用欠薪维权小程序,努力将欠薪线索吸附到当地,解决在当地。
提升线索办理质效。对全国根治欠薪平台、督办案件等渠道反馈的线索,坚持快立快处快结。对达成支付协议的,办理单位要跟踪落实,确保支付到位。要不定期进行抽查回访,对未按协议支付到位的,及时予以督办,推动欠薪问题有效解决。
做好欠薪违法失信联合惩戒工作。对用人单位开展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加大重大欠薪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力度,对符合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相关责任单位、责任人依法依规予以限制。
十、加强公共就业服务,全面优化就业环境
全面激发就业市场活力。举办“百场千企万岗招聘促就业”等各类就业招聘服务活动。加强与各类高校沟通对接,开展潍坊名企名校行活动,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加强形势监测预警,全面净化就业市场,消除残疾、性别、户籍等影响平等就业的不合理限制或就业歧视,营造公平就业环境。
全域建设就业环境友好型城市。围绕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发挥就业环境友好型城市的示范引领作用,引导鼓励各县市区积极打造省内一流、国内领先的就业生态,持续优化提升就业环境。完善重大项目重大政策对就业影响评估机制,优化就业法治环境、政策环境、服务环境、文化环境,建设高质量充分就业城市。
以上政策措施自公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具体政策措施明确执行期限的,或国家有相关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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