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税收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第十二条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按照规定计算的无形资产摊销费用,准予扣除。
下列无形资产不得计算摊销费用扣除:自行开发的支出已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的无形资产;自创商誉;与经营活动无关的无形资产;其他不得计算摊销费用扣除的无形资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六十五条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二条所称无形资产,是指企业为生产产品、提供劳务、出租或者经营管理而持有的、没有实物形态的非货币性长期资产,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商誉等。
第六十六条无形资产按照以下方法确定计税基础:(一)外购的无形资产,以购买价款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资产达到预定用途发生的其他支出为计税基础;(二)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以开发过程中该资产符合资本化条件后至达到预定用途前发生的支出为计税基础;(三)通过捐赠、投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等方式取得的无形资产,以该资产的公允价值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为计税基础。
第六十七条无形资产按照直线法计算的摊销费用,准予扣除。无形资产的摊销年限不得低于10年。作为投资或者受让的无形资产,有关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了使用年限的,可以按照规定或者约定的使用年限分期摊销。外购商誉的支出,在企业整体转让或者清算时,准予扣除。
数据:4900万枚解锁BLUR已转入Coinbase:8月16日消息,据Scopescan监测,4900万枚已解锁BLUR(价值约合1325万美元)已于5分钟前转入Coinbase。[2023/8/16 21:27:19]
财税(2014)116号关于非货币性资产投资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 一、居民企业以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确认的非货币性资产转让所得,可在不超过5年期限内,分期均匀计入相应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按规定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二、企业以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应对非货币性资产进行评估并按评估后的公允价值扣除计税基础后的余额,计算确认非货币性资产转让所得。企业以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应于投资协议生效并办理股权登记手续时,确认非货币性资产转让收入的实现。
三、企业以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而取得被投资企业的股权,应以非货币性资产的原计税成本为计税基础,加上每年确认的非货币性资产转让所得,逐年进行调整。被投资企业取得非货币性资产的计税基础,应按非货币性资产的公允价值确定。
四、企业在对外投资5年内转让上述股权或投资收回的,应停止执行递延纳税政策,并就递延期内尚未确认的非货币性资产转让所得,在转让股权或投资收回当年的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时,一次性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在计算股权转让所得时,可按本通知第三条第一款规定将股权的计税基础一次调整到位。企业在对外投资5年内注销的,应停止执行递延纳税政策,并就递延期内尚未确认的非货币性资产转让所得,在注销当年的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时,一次性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Vitalik发文表达对“人格生物特征证明”的看法:7月24日消息,以太坊联合创始人Vitalik Buterin今日发表文章“What do I think about biometric proof of personhood?”以表达对人格生物特征证明的看法。他表示原则上,人格证明的概念似乎非常有价值,虽然各种实现方式都有其风险,但完全没有任何人格证明也有其风险:没有人格证明的世界似乎更有可能是一个由中心化身份解决方案、金钱、小型封闭社区或三者的某种组合主导的世界。
在许多人格证明项目中——不仅是Worldcoin,还有人类证明、Circles等——“旗舰应用程序”是内置的“N-per-person token”(有时称为“UBI 代币”)。每个在系统中注册的用户每天(或每小时或每周)都会收到一些固定数量的代币。在许多这样的情况下,共同的主线是希望创建开放和民主的机制,避免项目运营商的集中控制和最富有的用户的统治。[2023/7/24 15:55:33]
五、本通知所称非货币性资产,是指现金、银行存款、应收账款、应收票据以及准备持有至到期的债券投资等货币性资产以外的资产。
本通知所称非货币性资产投资,限于以非货币性资产出资设立新的居民企业,或将非货币性资产注入现存的居民企业。
财税〔2016〕101号关于完善股权激励和技术入股有关所得税政策的通知
三、对技术成果投资入股实施选择性税收优惠政策企业或个人以技术成果投资入股到境内居民企业,被投资企业支付的对价全部为股票的,企业或个人可选择继续按现行有关税收政策执行,也可选择适用递延纳税优惠政策。选择技术成果投资入股递延纳税政策的,经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投资入股当期可暂不纳税,允许递延至转让股权时,按股权转让收入减去技术成果原值和合理税费后的差额计算缴纳所得税。企业或个人选择适用上述任一项政策,均允许被投资企业按技术成果投资入股时的评估值入账并在企业所得税前摊销扣除。技术成果是指专利技术、计算机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植物新品种权、生物医药新品种,以及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确定的其他技术成果。技术成果投资入股,是指纳税人将技术成果所有权让渡给被投资企业、取得该企业股票的行为。
财税〔2015〕119号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一、研发活动及研发费用归集范围。本通知所称研发活动,是指企业为获得科学与技术新知识,创造性运用科学技术新知识,或实质性改进技术、产品、工艺而持续进行的具有明确目标的系统性活动。允许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本年度实际发生额的50%,从本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在税前摊销。
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
二、销售无形资产销售无形资产,是指转让无形资产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业务活动。无形资产,是指不具实物形态,但能带来经济利益的资产,包括技术、商标、著作权、商誉、自然资源使用权和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技术,包括专利技术和非专利技术。
自然资源使用权,包括土地使用权、海域使用权、探矿权、采矿权、取水权和其他自然资源使用权。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包括基础设施资产经营权、公共事业特许权、配额、经营权(包括特许经营权、连锁经营权、其他经营权)、经销权、分销权、代理权、会员权、席位权、网络游戏虚拟道具、域名、名称权、肖像权、冠名权、转会费等。
财税〔2016〕36号附件:3.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
一、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纳税人提供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1.技术转让、技术开发,是指《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中“转让技术”、“研发服务”范围内的业务活动。技术咨询,是指就特定技术项目提供可行性论证、技术预测、专题技术调查、分析评价报告等业务活动。与技术转让、技术开发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是指转让方根据技术转让或者开发合同的规定,为帮助受让方掌握所转让的技术,而提供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业务,且这部分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的价款与技术转让或者技术开发的价款应当在同一张发票上开具。
2.备案程序。试点纳税人申请免征增值税时,须持技术转让、开发的书面合同,到纳税人所在地省级科技主管部门进行认定,并持有关的书面合同和科技主管部门审核意见证明文件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查。
财税〔2016〕36号附件:4.跨境应税行为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和免税政策的规定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单位和个人销售的下列服务和无形资产,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向境外单位提供的完全在境外消费的下列服务:1.研发服务。2.合同能源管理服务。3.设计服务。4.广播影视节目(作品)的制作和发行服务。5.软件服务。6.电路设计及测试服务。7.信息系统服务。8.业务流程管理服务。9.离岸服务外包业务。离岸服务外包业务,包括信息技术外包服务、技术性业务流程外包服务、技术性知识流程外包服务,其所涉及的具体业务活动,按照《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相对应的业务活动执行。10.转让技术。
财税〔2016〕36号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
第二十七条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其中涉及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仅指专用于上述项目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纳税人的交际应酬消费属于个人消费。
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以及该不动产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
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在建工程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纳税人新建、改建、扩建、修缮、装饰不动产,均属于不动产在建工程。
购进的旅客运输服务、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本条第项、第项所称货物,是指构成不动产实体的材料和设备,包括建筑装饰材料和给排水、采暖、卫生、通风、照明、通讯、煤气、消防、中央空调、电梯、电气、智能化楼宇设备及配套设施。第二十八条不动产、无形资产的具体范围,按照本办法所附的《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注释》执行。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12个月的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工具、器具等有形动产。非正常损失,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货物被盗、丢失、霉烂变质,以及因违反法律法规造成货物或者不动产被依法没收、销毁、拆除的情形。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5号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资产是指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用于经营管理活动相关的资产,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应收及预付款项(包括应收票据、各类垫款、企业之间往来款项)等货币性资产,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在建工程、生产性生物资产等非货币性资产,以及债权性投资和股权(权益)性投资。
第二十五条企业非货币资产损失包括存货损失、固定资产损失、无形资产损失、在建工程损失、生产性生物资产损失等。
第三十八条被其他新技术所代替或已经超过法律保护期限,已经丧失使用价值和转让价值,尚未摊销的无形资产损失,应提交以下证据备案:(一)会计核算资料;(二)企业内部核批文件及有关情况说明;(三)技术鉴定意见和企业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财务负责人签章证实无形资产已无使用价值或转让价值的书面申明;(四)无形资产的法律保护期限文件。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2号关于完善关联申报和同期资料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
四、关联交易主要包括:无形资产使用权或者所有权的转让。无形资产包括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业秘密、商标权、品牌、客户名单、销售渠道、特许经营权、政府许可、著作权等。
二、政策要点
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无形资产,摊销的费用,可以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无形资产有外购的,有自创的,注意成本的核算
无形资产有直线法摊销,摊销年限一般不得低于10年,注意特殊情况
无形资产损失,也可以税前扣除
无形资产对外出资,如果符合条件,可以递延纳税,或者分期纳税
如果境外股东用无形资产出资,注意预提所得税和增值税的代扣代缴义务
企业所得税、增值税,关联交易中需要披露的无形资产,各自范围有差异
无形资产出口,比如技术转让,有三种方式可以选择:出口退税、出口免税、出口征税,注意税负的测算和方案的选择。
与无形资产相关的进项税额抵扣,注意专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无形资产,进项税额才不可以抵扣
三、风险提示
1、无形资产摊销年限,是常见的税务风险点
2、从境外股东接受无形资产投资,是隐蔽的风险点
3、无形资产对外出资,有递延纳税,有分期纳税,是税务筹划点
4、无形资产出口,方式选择,是专业考量点
5、共用无形资产,进项税额可以抵扣
本文章写作于2020年8月17日,涉及到的政策文件,也是截止到此日后续如有政策变化,请注意及时更新。
郑重声明: 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转载文章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之目的, 如作者信息标记有误, 请第一时间联系我们修改或删除, 多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