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通辽市局官方公众平台“平安通辽”消息,近日,通辽市局科尔沁分局一举打掉一特大利用网络区块链兑换数字虚拟货币团伙,抓捕犯罪嫌疑人63名,扣押涉案现金3200万元,涉案固定资产价值1800余万元,扣押并转出区块链数字货币价值人民币7500余万元,冻结涉案资金500余万元,共计收缴违法所得约1.3亿元。
该犯罪团伙利用区块链兑换虚拟货币帮助上游犯罪集团进行涉案资金清洗。
在每完成一单业务的操作后,团伙头目、小组长、取款手、底层人员等各层级都会按不同比例获得抽成。该犯罪集团利用虚拟币交易的方式金额高达120亿元。
德国新政府发布联盟协议,首次将加密和区块链技术看作是发展支柱:11月27日消息,即将上任的德国政府近日提交了一份联合协议,并在其中首次将加密货币和区块链技术看作是支持该国未来四年发展的支柱之一。协议中的一些政策包括到2030年逐步淘汰煤炭的使用,并承诺使用80%的可再生能源,将最低工资提高到12欧元(约合13.58美元),以及将大麻的管制销售合法化。新政府承诺建立一个数字国家,并为加密货币和区块链技术制定新战略。此外,自由民主党的Frank Sch?ffler指出,协议中一个值得注意的段落包括允许发行代币化股票的规定。另外,即将上任的政府表示,它打算“建设性地支持引入数字欧元的进程,作为现金的补充。作为欧洲的法定货币,每个人都可以使用,并且可以普遍使用”。(Decrypt)[2021/11/27 12:36:15]
德国新政府在联盟协议中引用加密货币:11月27日消息,德国新政府在其联盟协议中引用了加密货币,主张在传统金融和“创新商业模式”之间建立平等的竞争环境。该联盟呼吁建立新的“与新金融创新带来的机遇和风险相关的动态”,例如加密资产和区块链业务。(Cointelegraph)[2021/11/27 12:34:58]
是指将犯罪或其他非法违法行为所获得的违法收入,通过各种手段掩饰、隐瞒、转化,使其在形式上合法化的行为。罪是指行为人违反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实施上述有关行为从而构成的犯罪。
该团伙是一个通过利用数字虚拟货币交易兑换,帮助境内外犯罪集团团伙。该团伙分工明确,2021年5月开始,以犯罪嫌疑人季某、张某、王某为首的犯罪团伙利用境外聊天软件飞机串联发展下线人员,将涉嫌网络、涉诈、涉等犯罪资金通过波场链(USDT-TRC20)、以太坊链转换为虚拟数字货币泰达币,最后利用通过其招募的众多不法人员注册匿名区块链账户地址,兑换人民币付给上游犯罪集团金主,从中攫取非法利益。
西班牙电信、德国电信和英国沃达丰合作使用区块链进行漫游结算:西班牙电信(Telefonica)、德国电信(Deutsche Telekom)和英国电信运营商沃达丰共同完成了一项用于解决漫游折扣协议的区块链试用方案。该解决方案由区块链初创公司Clear开发,有望减少电信公司的资金成本,支持更快的收入确认,并为公司间交易提供更有效的结算。(Cointelegraph)[2020/7/13]
简单地说,也就是将非法所得的资金通过众多人员注册匿名区块链账户地址,然后将虚拟货币兑换成人民币。
通过虚拟货币的方式较为新颖,因匿名购买虚拟币之后再卖出,就等于设置了一个物理隔离,没办法通过传统的手段查询资金流或找到收款人,虚拟货币的查询调取也很复杂。
动态 | IBM、UBS与德国汽车制造商ZF合作开发区块链支付平台:IBM和瑞银(UBS)与德国知名汽车零部件制造商ZF Friedrichshafen正在合作开发基于区块链的平台,以增强汽车行业的移动服务,该平台目标是向市场推出一种新的基于区块链的支付系统,该系统允许驾驶员直接从车内进行高速公路收费,停车,收费等无现金交易。(BTCMANAGER)[2019/9/19]
,洗的大多数都是黑心钱,其在实践中主要的表现形式为注册虚拟账号、证券、票据等网上转账,由此掩饰这笔”黑心财产“的存在。
在日常的生活中,最常见的方式有很多种,比如说旅行支票、在以代币间接兑换、无记名债券或期货、古董珠宝或具价值收藏品、纸上公司的假买卖(空壳公司)等等。
普通老百姓最需要警惕的是:为他人提供资金账户或转账可能涉嫌罪,保管好你的银行卡、电话卡、身份证。
很多人日常都收到过此类信息:出售或租借自己的银行卡、电话卡、身份证就能享受“分红”?轻松获取高额报酬?你以为是“生财有道”,殊不知是迈进了犯罪的深渊。
比如说在工作中,公司老板也可能要求员工提供银行卡并配合财务人员进行转账。面对这些情况,有的人尽管心里不愿意,但一来碍于人情或者迫于压力,二来觉得事情也不大,最终还是按照对方的要求去做了,殊不知自己可能已经面临刑事犯罪的风险。
第一个可能涉嫌的罪名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也就是俗称的帮信罪。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活动,而为其提供银行卡或者帮其转账,一旦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就构成帮信罪。
第二个可能涉嫌的罪名,也是很容易被忽视的罪名——罪。明知他人实施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等七类上游犯罪,而以提供银行卡或帮助转账等方式为其掩饰、隐瞒赃款来源和性质的,已经构成罪。
国家对罪的打击已经进入了一个新阶段,之前一些可能不被追究刑事责任的“他”行为或者灰色地带行为,涉嫌罪的风险陡增。
罪这个之前很少适用的冷门犯罪,今后可能会普遍适用。
对于大多数人来说,不要因为一时贪念而把自己的身份证、银行卡、U盾及对公账号、手机卡等重要的个人信息出借或出售他人,以免成为网络犯罪的帮凶,让自己滑入违法犯罪的深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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