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I:比特币“挖矿”行为是风险投资吗?北京首案已生效!_SYS

2021年10月25日,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对首例比特币“挖矿”委托合同纠纷案件进行宣判,双方当事人服判息诉,目前,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

该案适用民法典第九条“绿色原则”,认定比特币“挖矿”系资源消耗巨大、不利于“双碳”目标实现的风险投资活动,违背公序良俗,法院最终判定合同无效,损失自担。

MakerDAO社区投票赞成将DAI持有者的收益率提高至8%:金色财经报道,在周四结束的治理投票中,MakerDAO协议的社区赞成引入增强型DAI储蓄率 (EDSR),这可能会暂时将DAI持有者的利率提高到高达 8%,EDSR 利率将根据DSR设施中的存款金额和基本奖励率确定,并且会随着使用量的增加而降低。MakerDAO是最大的去中心化金融 ( DeFi ) 借贷协议之一,此举是为了通过提高代币持有者的收益率来刺激DAI稳定币的需求。

Dai Stats数据显示,这一行动发生之际,Maker 与美元挂钩的稳定币流通量已从一年内的69亿美元缩水了三分之一,而整体稳定币的市场规模由1600亿美元下降至1270亿美元。[2023/7/28 16:02:59]

2020年5月,上海勤鞠公司、北京云尔公司和堃崟公司签订《服务器设备采购协议》《项目合作合同》和《云计算机房专用运算设备服务协议》。各方约定共同开展比特币“挖矿”活动,由云尔公司以所有权保留买卖的方式向堃崟公司购买专业运算服务器,堃崟公司授权勤鞠公司代为委托云尔公司托管“矿机”,在云尔公司付清“矿机”货款前,“挖矿”所得收益由勤鞠公司代收,如出现网络故障、停电等生产事故,云尔公司应及时修复并向勤鞠公司赔偿损失。在合同履行期间,案涉“矿机”先后在云南昭通和内蒙古鄂尔多斯的“矿场”运行,“矿机”生产过程中出现过多次断电,勤鞠公司因此遭受巨大经济损失,要求云尔公司赔偿停电导致的比特币损失33.01424886个,折算后合计人民币530万元。

BitPay:弗吉尼亚州的豪华汽车经销商现已接受Shiba Inu支付:12月3日消息,据官方推特,BitPay宣布,已与总部位于弗吉尼亚州的豪华汽车经销商“Exclusive Automotive Group”建立合作伙伴关系,将支持使用比特币、以太坊、Shiba Inu等加密货币购买Koenigsegg Hypercars。[2022/12/3 21:20:17]

该案承办法官冯宁,系北京市审判业务专家。法官介绍,比特币是一种通过特定计算机程序计算出来的虚拟货币,具有去中心化、总量有限、匿名性等特点,是一种结合了开源软件工程模式、密码学原理和工作量证明机制的开源程序,参与者在执行特定算法成功后,有机会获得一定数量的比特币作为奖励,通过这种途径获得比特币的方法被称为“挖矿”。

星展银行高净值客户可以在DDEx上交易BTC、BCH、ETH和XRP:金色财经报道,星展银行正在向高净值客户开放其加密交易数字交易所 DDEX,使富有的客户能够通过 Digibank 应用程序进行交易。此前,DDEx 上的加密交易仅限于企业和机构投资者、家族办公室以及星展私人银行和星展财富私人客户的客户。

根据 Capgemini 的《2022 年世界财富报告》,全球 71% 的高净值人士以及 91% 的 40 岁以下人士投资了数字资产。从最低投资额 500 美元开始,星展银行财富客户现在可以在 DDEx 上交易比特币、比特币现金、以太坊和 XRP。Digibank 应用程序提供跨多个资产类别的客户投资的完整视图,让用户在一个地方综合了解他们的所有投资,而不必切换多个平台来跟踪他们的各种持股。

有兴趣访问星展银行数字银行加密交易功能的合格投资者必须首先联系他们的客户经理。该银行表示,它正在努力将入职流程数字化,该流程计划于2023年推出。[2022/9/26 5:51:40]

从行为性质上看,比特币是一种特定的虚拟商品,不具有与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比特币“挖矿”本质上属于追求虚拟商品收益的风险投资活动,投资者需自行承担相关投资风险。

从行为效力上看,“挖矿”活动电力能源消耗巨大,案涉685台“矿机”日均耗电量达57500余度,且生产交易环节易威胁金融安全,投机风险突出,与民法典“绿色原则”节能减排、保护环境的精神相悖,属于国务院《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等行政法规禁止投资的淘汰类产业范围,故“挖矿”相关活动违反公序良俗,应属无效。

从责任负担上看,比特币“挖矿”活动中出现的政策风险、技术风险,及由此引发的投资损失风险,应由投资者自行负担,因投资主体罔顾监管规定、放任风险发生,对合同的无效,均存在过错,故相关损失后果亦应由各方自担。

今年以来,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国家发改委、中国人民银行等机构相继对虚拟货币“挖矿”活动开展打击整治,将“挖矿”活动列入淘汰类产业,禁止投资。

本案判决,厘清了比特币“挖矿”行为的风险投资性质,传达了支持监管、防范金融风险的司法态度,为相关各方权利行使与责任负担确立了规则,对于引导市场主体理性投资、依法维权、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具有很好的示范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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