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丨财联社区块链日报
文|徐赐豪
此次通知中明确区分“挖矿”与区块链、大数据、云计算等产业界限,对促进我国产业结构优化、推动节能减排、如期实现碳中和等目标具有重要意义。10月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就《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重新将虚拟货币挖矿列入淘汰目录。
《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清单》列有禁止准入事项6项,许可准入事项111项,共计117项。其中在最后一页对《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有关措施的修订中,淘汰类“一、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其他第7项,修订后措施表述增加:虚拟货币“挖矿”活动。
声音 | 广州金融局局长邱亿通:广州所有虚拟货币平台均已正常退出市场:12月25日,2019广州金融(北京)招商推介会在京召开。广州金融局局长邱亿通在会上表示,广州所有的网贷机构都在有序平稳地退出,剩下极个别机构也正在按照国家和省的部署进行转型。此外,广州地区互联网股权融资、外汇交易平台、资管及跨界等领域经清理整顿均已全部完成,所有虚拟货币平台均已正常退出市场。(21世纪经济报道)[2019/12/25]
动态 | “支付宝禁止虚拟货币交易”登上微博热搜榜,现排名第5位:“支付宝禁止虚拟货币交易”登上微博热搜榜,现排名第5位。今日支付宝安全中心发布微博称,重申下公司对虚拟货币场外交易的态度:禁止将支付宝用于虚拟币交易,若发现交易涉及比特币或其他虚拟货币交易,支付宝会立即停止相关支付服务。[2019/10/10]
早在9月24日,国家发展改革委、部等十一部门发布了《关于整治虚拟货币“挖矿”活动的通知》。通知指出,加强虚拟货币“挖矿”活动上下游全产业链监管,严禁新增虚拟货币“挖矿”项目,加快存量项目有序退出,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和助力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如期实现。
动态 | Zaif更新被盗资产数额:共丢失价值70亿日元的虚拟货币:Zaif今日更新了被盗事件的进展:丢失了5966.1枚BTC(4,251,234,047日元),6236810.1枚MONA(671,704,448日元),42327.1枚BCH(2,107,677,945日元), 损失总额约70亿日元(7,030,616,439日元)。存储客户的资产损失约45亿日元(4,587,099,227日元)。[2018/9/21]
通知强调,将“虚拟货币‘挖矿’活动”增补列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淘汰类”。在增补列入前,将虚拟货币“挖矿”项目视同淘汰类产业处理,按照《国务院关于发布实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的决定》有关规定禁止投资。
鲸平台智库专家、数字经济学家陈晓华在接受《区块链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挖矿”产业不但能源消耗量大,且对于经济高质量发展、科技进步等带动作用有限,并可能引发虚拟货币相关风险,对我国金融体系造成不利影响。
陈晓华进一步解释称,此次通知中明确区分“挖矿”与区块链、大数据、云计算等产业界限,对促进我国产业结构优化、推动节能减排、如期实现碳中和等目标具有重要意义。
“国家发展改革委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征求意见稿一旦通过,这个就是法律的依据了。”陈晓华指出,将虚拟货币“挖矿”项目视同淘汰类产业一旦纳入到这个负面清单的话,“挖矿”这种行业想要地方政府来立项落地基本就不存在,并且虚拟货币挖矿项目将面临更大的清理力度。
实际上,早在2019年发改委就试图将虚拟货币挖矿列入淘汰产业目录。
2019年4月8日,在《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征求意见稿)》,虚拟货币“挖矿”活动被列入淘汰类产业,属于“落后生产工艺装备”类目,且挖矿活动还被列入应“立即淘汰”的产业。
根据这个目录,淘汰类主要是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严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需要淘汰的落后工艺、技术、装备及产品。
不过2019年11月6日,中国政府网发布了《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据文件内容,曾位列淘汰产业类别的“虚拟货币挖矿”在发布的指导目录中被删除。
陈晓华向《区块链日报》记者分析称,虽然发改委在2019年曾将“虚拟货币挖矿行为”从淘汰目录中删除,但并不代表国家肯定或鼓励挖矿行为,而随着2020年后比特币的热度攀升,币价动荡,国内涉及虚拟货币的金融集资罪层出不穷,且挖矿难度变大导致的能耗进一步攀升,已严重影响了部分地区的供电平衡。
陈晓华指出,虽然这次发改委公布的是征求意见稿,但是在目前形势下,虚拟货币挖矿活动被列入淘汰产业目录是板上钉钉的事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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