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LK:“币圈第一大案”PlusToken二审宣判:查获32万个比特币_比特币以太坊行情分析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原标题:“币圈第一大案”PlusToken二审宣判:查获32万个比特币、920万以太坊、110亿个狗狗币

以数字货币为名,行网络之实,“币圈第一大案”二审宣判。

11月26日,据最高法中国裁判文书网披露,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一份二审刑事裁定书,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据一审判决,被告人陈波、丁赞清、彭一轩等14名被告人犯组织、领导活动罪,被告人陈滔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二年至十一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该案持续一年多,2018年5月,被告人陈波架设搭建PlusToken平台并开发相关应用程序,开始从事互联网犯罪。该平台以区块链技术为噱头、以比特币等数字货币为交易媒介,打着提供数字货币增值服务的幌子,承诺高额返利,吸引广大群众参与。

备受瞩目的是,原审判决,扣押的数字货币依法处理,所得资金及收益依法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美SEC指控夏威夷男子实施虚假加密货币拉高抛售计划:金色财经报道,一名夏威夷男子被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指控通过散布提前赎回高额回报的虚假新闻稿来抬高无担保贷款的价格。该机构表示,他还谎称将贷款转换为加密货币。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纽约办公室周五对Jeremy Koski提出指控。

据称,他就其在零售商JCPenney运营的信托基金中拥有的股票发布了虚假新闻稿和赎回通知。该机构表示,Koski故意向投资者撒谎,以抬高这些股票的价格,以便他可以通过拉高抛售计划出售这些股票。据夏威夷美国地方法院网站称,Koski将于11月6日在夏威夷接受联邦法官的初步听证会。[2023/9/4 13:15:27]

根据盐城市中院二审裁决,该案涉及比特币、比特现金、达世币、狗狗币、莱特币、以太坊、柚子币、瑞波等8种虚拟代币,折合人民币达148亿元。

查获32万个比特币

Coinbase CEO:Coinbase和Binance截然不同:金色财经报道,Coinbase CEO表示,Coinbase和Binance截然不同,诉讼也截然不同。Coinbase没有任何挪用客户资金的指控,也没有在诉讼中被点名。Coinbase的总部设在美国,从未经营过对冲基金或与客户进行交易的东西。所有的财务报表都经过审计。[2023/6/8 21:22:48]

PlusToken平台此前为“币圈第一大资金盘”,其以区块链技术为噱头、以比特币等数字货币为交易媒介,打着提供数字货币增值服务的幌子,实质是网络。

今年9月,盐城市中院对PlusToken一案做出一审判决,被告人陈波、丁赞清、彭一轩、谷智江、袁园、陆姣龙、陆万龙、郑敬、王仁虎、贺思思、刘佳、刘帅、彭波、伍见红等14名被告人犯组织、领导活动罪,被告人陈滔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二年至十一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Cardano生态NFT市场JPG Store集成MoonPay支付服务:7月9日消息,Cardano生态最大的NFT市场JPG Store宣布将MoonPay支付服务集成至其平台中。通过新的解决方案,用户将能够直接使用他们的银行卡以及ApplePay或GooglePay购买ADA代币。这意味着,投资者将能够在JPG Store上购买基于Cardano的NFT,而无需离开该市场。

同时,JPG Store指出,通过MoonPay购买ADA只适用于某些地区,特别是针对美国用户。MoonPay本身需要完成KYC程序,使用该服务时最好使用借记卡。(U.Today)[2022/7/10 2:02:50]

11月26日,据盐城市中院刑事裁定书,法院认为原审判决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此前,部曾公布PlusToken案件相关细节。该案系机关侦破的首起以比特币等数字货币为交易媒介的网络案,涉及参与人员200余万人,层级关系多达3000余层,涉案数字货币总值逾400亿元。

以太坊首个公共提款测试网Zhejiang已启动,下周将进行Shanghai+Capella升级:2月2日消息,据以太坊客户端开发商Nethermind消息,以太坊首个公共提款测试网Zhejiang已正式启动,预计下周(epoch 1350)将对该测试网进行Shanghai+Capella升级。[2023/2/2 11:42:23]

根据盐城市中院二审裁决,该案涉及比特币、比特现金、达世币、狗狗币、莱特币、以太坊、柚子币、瑞波等8种虚拟代币。

据盐城市物价局价格认定中心认定,以2018年5月1日至2019年6月27日期间最低价计算,上述8种数字货币折合人民币达148亿元。

具体是,经苏州瑞亚会计师事务所对PlusToken平台用于收取会员缴纳数字货币钱包地址的交易电子账单进行鉴定:截至2019年6月27日,PlusToken平台共收取会员缴纳的比特币31.42万个,比特现金11.75万个,达世币9.60万个,狗狗币110.60亿个,莱特币184.77万个,以太坊917.42万个,柚子币0.51亿个,瑞波币9.28亿个。

BBC:过去12个月元宇宙虚拟地块购买支出接近20亿美元:金色财经报道,据BBC披露,在过去12个月里,随着普通人和企业竞相在元宇宙世界中站稳脚跟,已有近20亿美元(约合17.5亿英镑)花费在虚拟地块购买上。目前最受欢迎的元宇宙之一是Decentraland,三星、UPS 和苏富比、以及时尚品牌Philipp Plein都其中购买了虚拟地块构建商店和游客中心;而在The Sandbox中,阿迪达斯、雅达利、育碧、Binance、华纳音乐和Gucci购买了虚拟地块。[2022/11/4 12:17:37]

值得注意的是,2019年6月28日后,仍有非法数字货币转入平台的钱包地址,共计比特币6349.06个,比特现金1864.15个,达世币1671.83个,狗狗币3556万个,莱特币2.33万个,以太坊8.29万个,柚子币110.86万个,瑞波币876.33万个。

网络过程曝光

随着终审裁定书的披露,PlusToken一案的网络过程也曝光。

据盐城中院裁定书,2018年初,被告人陈波以区块链为概念策划在互联网设立PlusToken平台开展活动,先后聘请被告人郑敬、王仁虎团队开发、运营维护该APP并建立域名为www.plToken.io的网站,该平台APP于2018年5月1日正式上线。

同时,被告人陈波、丁赞清、彭一轩、谷智江等人成立了PlusToken平台最高市场推广团队——盛世联盟社区,通过微信群、互联网、不定期组织会议、演唱会、旅游等方式发布PlusToken平台的介绍、奖金制度、运营模式等宣传资料,虚构、夸大平台实力及盈利前景进行宣传推广。

2018年5月开始,被告人陈波、袁园先后招募被告人刘帅、陈滔、贺思思、刘佳、彭波、陆姣龙、伍见红等人从事PlusToken平台的客服、拨币工作。2018年8月,经被告人丁赞清邀请,被告人陆万龙加入PlusToken平台并负责介绍、对接其他区块链领域活动主办方、新闻媒介,推广宣传平台,扩大影响力。

PlusToken平台没有任何实际经营活动,以互联网为媒介在我国及韩国、日本等国传播。该平台以提供数字货币增值服务为名,对外宣称拥有“智能狗搬砖”功能,实际并不具备该功能。平台要求参加者通过上线的推荐取得该平台会员账号,缴纳价值500美元以上的数字货币作为门槛费,并开启“智能狗”,才能获得平台收益。会员间按照推荐发展的加入顺序组成上下线层级,并根据发展下线会员数量和投资资金的数量,将会员等级分为普通会员、大户、大咖、大神、创世五个等级,该平台设置智能搬砖收益、链接收益、高管收益等三种主要收益方式,以此进行返利,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数量及缴费金额作为返利依据。

2019年1月,为逃避法律打击,陈波、袁园将平台客服组、拨币组搬至柬埔寨西哈努克城,并继续以PlusToken平台进行活动。

经上海辰星电子数据司法鉴定中心对PlusToken平台后台电子数据进行鉴定:2018年4月6日至2019年6月27日,该平台共记录注册会员账号2693494个,其中经过身份认证的账号1594871个,最大层级为3293层。

另外,2019年6月27日至28日,陈滔在明知PlusToken平台负责人陈波被机关抓获,相关数字货币系犯罪所得的情况下,仍然积极与陆姣龙进行合谋,转移、窝藏比特币1378个、达世币112个、狗狗币1224万个、莱特币3334个、比特现金397个、柚子币30万个、以太坊2777个。

根据盐城市物价局价格认定中心出具的价格认定结论书,案发时上述数字货币价格折合人民币1.50亿元,数额特别巨大。被告人陆万龙被侦查机关取保候审之后,将其中450个比特币进行了兑换并转移隐匿。因上述被告人的藏匿及转移行为,最终造成456个比特币、573181.4个柚子币和911个以太坊无法追回。

案发后,2019年7月5日,被告人陈波、丁赞清、彭一轩、袁园、王仁虎由瓦努阿图遣返后被抓获归案;同年6月28日,被告人谷智江在湖南被抓获归案;6月29日,被告人彭波在香港西九龙口岸被抓获;7月5日,被告人刘佳回国投案;7月31日,被告人陆万龙由柬埔寨遣返后被抓获归案;8月13日,被告人郑敬在长沙被抓获归案;8月15日,被告人刘帅、陈滔分别经电话通知后到案;8月23日,被告人陆姣龙、贺思思、伍见红回国投案,上述各被告人到案后均如实供述主要犯罪事实。被告人陈波、丁赞清、彭一轩、谷智江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目前已查证属实。

需注意,截至目前,全球还没有一家央行推出主权“数字货币”。

2013年12月,人民银行等五部委发布《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指出,虽然比特币被称为“货币”,但由于其不是由货币当局发行,不具有法偿性与强制性等货币属性,并不是真正意义的货币。从性质上看,比特币应当是一种特定的虚拟商品,不具有与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且不应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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