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EN:71 万人炒币被了 77 亿!Wo Token 数字货币案曝光,但还有人深陷其中_Capdax Token

从小麻麻就告诉我天下没有一本万利的好事,如果有人告诉你有,那么肯定是个局。

最近,雷锋网编辑在网上冲浪的时候,看到了一个有意思的新闻:

71万人炒币被了77亿,层级关系更是多达501层......并且这个团伙仅仅用了15个月。

天啦撸,这又是什么惊人局?

怀着好奇心,雷锋网编辑去裁判文书网看了下事件原委,感觉又发现了新大陆。

裁判文书显示,经鉴定中心鉴定,2018年7月至2019年10月8日期间,“WoToken”平台共注册会员715249人,层级关系501层。

在这期间吸收的数字货币泰达币2.86亿余枚,比特币4.6万余枚,以太坊203.9万余枚,莱特币29.2万余枚,比特现金5.6万余枚,柚子币684.1万余枚。

按案发当日数字货币价格计算,上述虚拟货币合计价值77.69亿余元。

高玉东、李奇兵、王小影、田永波、李国民、唐孝华等六名被告人,分别因涉嫌犯组织、领导活动罪、掩饰、隐瞒所得罪和窝藏罪接受审判。

WoToken啥来头?

那么,WoToken是啥?为什么这么多人会被?

在百度检索了一圈后我还是不知道WoToken是个啥,不过,我在百度贴吧里发现了它。

有人依旧在继续投钱,有人已经识破套路举报。

果然,这就是个一个愿打一个愿挨的无限循环故事啊。

在百度搜索无果,我在天眼查发现了一丝踪迹。

据天眼查显示,WoToken钱包所属公司为深圳前海博宝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3月31日,实缴资本为10万元,高鹏担任法人、执行董事,总经理,该公司最终受益人是田永波。

简单来说,Wotoken是一个“钱包”项目,可以存储不同的数字货币,还可以实现数字货币之间自由兑换。

根据裁判文书中的描述:

“WoToken”平台以互联网为载体,在我国境内传播,没有实际经营活动。该平台以提供数字货币升值服务为主。其对外宣称自己做的是高频量化交易套利。用户只需要在该钱包上购买相应的“Token”并锁仓一段时间,便能持续不断的获得每月20%左右的收益。

在此基础上,WoToken还推出了等级制度,充值越多,等级越高,能获得的利润也就越大。

他们揽钱的方式主要分为两种:静态收益和动态收益。

静态收益就是把数字资产存到这个平台上,你只要委托即可,每月收益6%到15%,本金和利息随存随取,24小时内到账。

所谓动态收益,就是需要用户要拉新人进入项目,新人相当于“下线”,以此发展,所有用户分成五个级别,“会员”“大户”“大咖”“大神”和“创世”,每个级别获得的收益不同。

当然,作为会员,他们还会得到一个可以搬砖的小帮手,即自动搬砖的机器人。

雷锋网编辑也询问了一个区块链编辑问了下币圈搬砖的逻辑。简单来说,在不同的交易所一种币的价格存在一定的差异,从价格低的平台买入,在价格高的平台卖出,从中赚取差价。

于是,WoToken推出了阿波罗智能机器人实现搬砖功能。他们要求会员缴纳一定价值的数字货币,即可开启阿波罗智能机器人,可获得高额静态收益。

同时,会员之间按照推荐加入的顺序组成上下级层级,上线会员按照发展会员的层级和人数可获得分享收益。每月收益是本金的6%至15%。

分享1人拿1代收益50%,分享2人拿1代收益80%,2代收益50%,分享3人拿1代收益100%,2代收益50%,3代收益30%等。

不得不说,这个收益真的是很诱人。

有趣的是,WoToken与美国保险业务关系密切,还得到了万事达的强烈支持,主打跨境支付实体对接,金融牌照应有尽有,同时还不断的在海外开展各种活动。

这手段着实是有点高明,也难怪这么多人不相信这是个局,毕竟谎话说多了自己都会当真的。

局终究会被拆穿

但谎言终究是谎言,总有一天会被戳穿的。

2018年8月份左右,高玉东、李奇兵、王小影和柳凉亭商议一起开发“WoToken”平台,从事网络活动。

其中,高玉东负责招募技术人员架设平台,李奇兵、王小影等人负责线上线下推广,田某波负责“WoToken”平台上的数字货币保管。

直到案发,他们吸引了71万会员,层级体系多达501层,获利77亿元,但也仅仅用了15个月。而事实上,从2018年就开始调查了,但去年5月才锁定了这个团队。

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是数字货币与法币的流转方式不同,不存在交易账号和交易流水。

举个例子,在这个“钱包”里,一笔10块的钱,它的过往交易都被标注出来。要转移这10块中的2块,这10块钱是一起转移的。

也就是说,这个“钱包”里,是一次次的交易,而不是其中的“余额”。

那么,要知道“钱包”的余额,必须把所有交易叠加计算。有心的人,可以自己打包奇怪的输入输出,以此增加匿名性。

所以,抓捕难度非常高。

尽管如此,他们最终还是摆脱不了法律的制裁。

最终,被告人高玉东犯组织、领导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百万元;

李奇兵犯组织、领导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五十万元;

王小影犯组织、领导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五十万元;

田永波犯组织、领导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万元;

李国民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

唐孝华犯窝藏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但这样的局绝对不是最后一个。

如何区分是否是?

那么,被的钱有可能追回来吗?

答案可能并不乐观。

也提醒:“在犯罪活动中,除组织者和少数等级较高的骨干成员外,绝大多数人最终都是血本无归。”

那么,有没有什么方法来区分是否是呢?

雷锋网也就此询问了区块链编辑,根据她的描述,具体有三种方法:

一,是否需要缴纳入门费才能获得报酬及发展下线资格;二,拉人头,直接或间接入伙;三,团队计酬。

百种千种,其实万变不离其宗。

想不入局,戒“贪”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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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

https://wenshu.court.gov.cn/website/wenshu/181107ANFZ0BXSK4/index.html?docId=346ed670de8845558757ac6100a64b62

https://mp.weixin.qq.com/s/nNpuUAmiAVJNQ2siNY65Vw

https://tieba.baidu.com/f?kw=wotok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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