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国尚未发行任何法定数字货币
中国人民银行发行的法定货币包括人民币纸币和硬币,尚未发行法定数字货币。《中国人民银行法》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印制、发售代币票券,以代替人民币在市场上流通。”目前市场上的虚拟货币均不具备货币性质。一部分发行者和交易者依托互联网、借助交易平台对虚拟货币进行炒作,更有甚者借虚拟货币概念,从事、等非法活动。请社会公众理性看待数字货币,认清投资风险,警惕非法局,维护个人资金安全和财产权益。
虚拟货币的真正面目
目前全球共有1600余种虚拟货币,仅能在特定范围内使用,其典型代表是比特币。我国将比特币定位为“虚拟商品”。
虚拟货币无任何有形资产担保,几乎不适用于消费用途,一些虚拟货币甚至成为、、非法集资和恐怖融资等非法金融活动的工具。虚拟货币在许多国家当前的法律框架下未受监管,交易价格形成机制往往缺乏透明度,价格波动剧烈,投资者极易遭受损失。虚拟货币未对投资者提供任何法律保护,也未充分提示风险,投资者只能自担损失。
虚拟货币有哪些常见的
花招?
1.号称高大上的神秘外国背景犯罪分子会化身为背景神奇的创始人。
2.打国家政策的擦边球最典型的局就是所谓的克拉币。犯罪分子直接套用国家的相关政策,利用受众对政府的信任取钱财。
3.自称有特神奇的关系网犯罪分子经常在会员群里晒出与各路政要名人合影的PS照片,取受害者的信任。
关于冒用人民银行名义发行或推广
法定数字货币情况的公告
近期,网传消息称人民银行已发行法定数字货币,更有个别机构冒用人民银行名义,将相关数字产品冠以“DC/EP”或“DCEP”在数字资产交易平台上进行交易。现就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人民银行未发行法定数字货币,也未授权任何资产交易平台进行交易。人民银行从2014年开始研究法定数字货币,目前仍处于研究测试过程中。市场上交易“DC/EP”或“DCEP”均为非法定数字货币,网传法定数字货币推出时间均为不准确信息。
二、目前网传所谓法定数字货币发行,以及个别机构冒用人民银行名义推出“DC/EP”或“DCEP”在资产交易平台上进行交易的行为,可能涉及和,请广大公众提高风险意识,不偏信轻信,防范利益受损。
来源:新文化报-新文化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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