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丨莱道君
来源丨莱道区块链
9月11日,据彭博社报道,美国纽约法官裁定,针对两起据称是欺诈性的首次公开发行币的刑事案件属于证券法范畴。
美国纽约法官RaymondDearie周二裁定,美国证监会对MaksimZaslavskiy涉嫌欺诈的两起ICOs提起的诉讼将按照美国证券法继续进行,否认了被告要求驳回的非证券动议。其中Zaslavskiy因出售代币而被指控犯有价证券欺诈罪,代币代表一家房地产企业和另一家钻石企业的股份。然而,检察官声称,这两家公司实际上都没有购买客户投资的资产。
这是首例ICO受证券法监管刑事案件,是联邦检察官在数字货币领域赢得的一次关键的法律胜利。
最终,Zaslavskiy法庭案件的影响还有待观察。目前看来,ICOs似乎是受美国现行证券法的保护——这意味着ICO经营者必须遵守美国现行证券法,否则将面临风险后果。其案件影响意义非常重大,但是国内似乎被OK徐明星事件抢了热点。
芯片设计公司豪微科技母公司Nano Labs递交招股书,计划在美国纳斯达克上市:6月11日消息,芯片设计公司豪微科技母公司 Nano Labs 日前递交招股书,准备在美国纳斯达克上市,股票代码为“NA”。前嘉楠董事会联席主席和董事孔剑平和孙奇锋担任 Nano Labs 董事长和副董事长。孔剑平在致投资者的公开信中表示,2021 年被称为元宇宙元年,元宇宙为大众带来时空场景、经济、组织、产业的全新实践。
Nano Labs 是一家分布式芯片研发商,致力于为元宇宙下分布式计算、核心网络、人工智能、高性能计算、视频编解码等领域提供高带宽、高性能的专用处理器芯片和解决方案。Nano Labs 于 2021 年 9 月完成近 2000 万美元股权融资,拥湾资本领投,HashKey 等跟投。[2022/6/11 4:18:32]
著名风投机构创始人发推表示:“似乎没有人谈论美国法官的裁决,即他所监管的ICO欺诈案符合证券法。两年多来,我和我的合伙人都说,投资未注册的证券是一场危险的游戏。当你玩火时,你有被烧毁的危险。”
Upbit母公司Dunamu准备在美国纳斯达克IPO:3月26日消息,加密货币交易所“ Upbit”的母公司Dunamu准备在美国纳斯达克IPO。一位加密行业内部人士表示,Dunumu的IPO很有可能在2021年底之前进行,该公司希望通过IPO筹集“至少44亿美元”。(Cryptonews)[2021/3/26 19:20:40]
技术创新玩法老套
说起数字货币证券化,不得不提之前对行情颇受影响的比特币,以太坊证券化,虽然已经被定义为非证券,但是其他数字货币却无法避免证券化的可能。首先我们先对证券化这个概念进行详细的说明。
美国政府当局涉及数字货币的监管部门现在主要有3个,SEC、CFTC、IRS,他们已经在用1930年代制定一系列法案在对虚拟货币进行监管,而且一点违和的感觉都没有。
数字货币早期投资公司Ribbit LEAP拟在纳斯达克上市募资3.5亿美元:数字货币早期投资公司Ribbit LEAP计划在纳斯达克上市,拟募资3.5亿美元。根据SEC S-1表格,Ribbit LEAP的首席执行官Meyer “Mickey” Malta可以使用一种叫做“blank check”的架构来收购、合并某项资产、购买股份。该公司将寻求购买一些金融服务,而这些服务类同于Ribbit Capital持有的投资组合中的公司所提供的的服务。Ribbit Capital早期曾投资于加密交易所Coinbase、Robinhood等。[2020/8/26]
美国的证券交易大概从乾隆朝就开始了,为了避免证券体系的完备性,基本上是以经典的案例来判定规定是否纳入证券监管体系,尽管上百年来出现过各种玩法规避监管,但是无外乎披上坑蒙拐的外衣其本质并未发生过改变,并且美国依法监管已经实践了上千遍,证券法也是不断完善,目前已经有了完善的证券监管体系。尽管数字货币背后依赖的区块链技术,目前来看属于比较新的东西,难以界定,但是利用这个技术的玩法手段却是被前人玩烂的套路。
动态 | Ripple C轮融资估值超过纳斯达克综合指数中93%的股票:此前,Ripple宣布获得2亿美元C轮融资,Tetragon领投,SBI Holdings和Route 66 Ventures参投。值得注意的是,这轮融资对这家初创公司的估值(纸面上)比纳斯达克综合指数(NASDAQ Composite Index)中2691只股票中的93%和标准普尔500指数中16%的股票都要高,其中包括安德玛(Under Armour, UA)、惠而浦(Whirlpool, WHR)、诺德斯特龙(Nordstrom, JWN)、阿拉斯加航空(Alaska Air, ALK)、施乐(Xerox, XRX)等家喻户晓的公司。(Sludgefeed)[2020/1/5]
Howey测试
美国当局的监管根本出发点一直是比较简单的,在于社会公平公允公正,凡是触动了不当谋取利益的底线,都会依法追究责任,其中界定是否为有价证券的经典案例就是Howey测试。
1946年,美国最高法院审理了一起案件,案件涉及回租协议在法律上是否属于投资合同。Howey公司在佛罗里达州拥有大片的柑橘农庄。为了给农庄的未来发展筹措资金,Howey公司通过旗下的旅游度假村向游客进行了一场颇有新意的招商引资。
首先,游客们先按统一的价格从Howey公司买下一块农庄土地,紧接着将买到的土地承包给一家叫Howey-in-the-Hills的公司,此后农庄的经营、收获、柑橘的产销都由这家公司打理,游客们只需在家等着每年的经营分红。
在美国证监会看来,Howey公司的做法实质上是发行债券向公众募集资金,Howey公司则认为他们只是在土地买卖合同之后追加了一份“服务合同”,根本不算发行债券也不归证监会管,双方谁都不服,官司一路打到了美国最高法院。
最后,最高法院更认同美国证监会的看法,并提出了认定“投资合同”的四大条件,被学者们称之为Howey测试,穿越两个世纪并沿用至今。
Howey测试要求投资合同同时满足以下四个条件:
1.投资者投入现金或等值品
2.所有投入被汇聚到同一个项目或资金池中
3.投资人有获利预期,即众多投资人投资的目的是为了盈利
4.获利完全依赖于发起人或第三方的努力或经营
回到9月11日的案件,首先代币代表着一家房地产和另一家钻石企业的股份,获利是完全依赖于第三方的努力或者经营,这就符合Howey测试的第四条,也就可以定义为有价证券,但是ICO并未注册登记,这就违反了证券法,同时两家公司都没有购买客户的资产,也属于欺诈,所以判定有价证券欺诈罪,获相应的处罚。
首例ICO受证券法监管意味着什么?
首先,在美国管辖范围内再进行此类ICO的项目,需要得到证券法的监管,也就是需要注册登记。此类项目仍然在进行的,未在证监会登记注册的统统算违法项目。此类项目比较典型的是依赖于实体物品的价值做单项锚定,比如说什么茅台酒币、茶叶币、线下实体店购物……
此外,那些网站上挂着创始人头像,资金流水还主要来自法币账户的项目方,但凡在美国管辖的范围内出现过的此类违法行为,务必会做到违法必究。
这就完了?那些其它类耍小伎俩的项目方难道真的没办法追究责任吗?
美国一直是比较保护和鼓励创新的自由,这一点是毫无疑义的,是社会共识,也是立法、司法、行政等权力机构所不敢冒犯的底线。保护创新不是口号,如果让人以创新之名为非作歹,无法将坏人绳之以法,那就是对创新本身最大的破坏,子做的伪创新可以发财,那谁还会做真创新呢?眼下其实已经在着手界定不同的虚拟货币类型,对应适用哪种监管法案,纳入到明确的监管范围,归属哪个部门的职责,然后就可以执法了。
首例ICO受证券法监管案件的落地,也许就是各类ICO证券化的试点,各类明细将接踵而至。
该怎么办?
对于数字货币的投资者来说,目前市场低迷,再承受更大的打击,心理将会受到重创同时也会让自己资产缩水再扩大化,来不得半点粗心大意,以下是个人理解不构成投资建议。
BTC和ETH已经定义为非证券可以选择性参与,毕竟目前介入已经跑赢了80%的韭菜,因为大部分人属于深套,如果再可以选个合适的时间段,有可能很快会再遇一波牛市。
9月11日案件类项目,坚决抵制,因为已经有此类案件做出刑事处罚,剩下来的就是对同类事件的依法整改,必要的时候会直接取缔直至归0。
其它还没有定义类项目谨慎参与,以BTC和ETH为参考,项目属性往这两个币种靠拢,同时要具备较高的流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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