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Daris
顾紫翚
美国伊利诺伊大学厄巴纳香槟分校环境科学硕士,法学博士,信息学博士在读;其论文方向包括刑诉、高新科技立法和创业法,曾有多篇论文发表于HongKongLawReview,theChinaReview等知名SSCI期刊。
她从2016年起进入区块链行业,最初在blockstream参与翻译和中国pr工作;后又在美国区块链项目孵化公司,原usdt技术团队创立的ambisafe参与本地化/pr工作。
她目前担任亚太区块链发展协会的顾问和中美分布式账本技术协会的董事兼司库,主要负责替各国/地区政府提供数字货币和ICO立法,自律办法以及经济特区方面的建议,包括地区政府,菲律宾政府等都是她的合作方。
最近一段时间,国家有关部门对区块链行业的监管行动不可谓不频繁。先是一口气封停了多个知名区块链媒体公众号,后朝阳区又下发文件禁止任何场所承办虚拟货币交易活动。
监管是使行业走向正轨的手段,立法是让行业稳健发展的保障。在区块链行业发展的关键时间节点,《CoinVoice》邀请到了知名法律博士顾紫翚作客《Voice商业》,她曾作为学界代表,在立法委主办的区块链公听会中发言,对全球各国区块链立法均有所研究和思考。
Yearn创始人:原子互换是Synthetix路线图的“惊喜”:2月17日消息,Yearn创始人Andre Cronje在转推推特网友SynthaMan所发表的“SIP-113是Synthetix革命的开始”推文中表示,SIP-113并不是Synthetix路线图中最酷的东西,认真研究他最近的交易,有一个不错的Synthetix“惊喜”。随后Andre Cronje在推文下的回复中表示,是原子互换(atomic swaps)。[2021/2/17 17:23:54]
今天,她用全球化的视野,谈了谈中国区块链立法可行的方向,以及需要关注的重点。
以下为部分对话节选:
CoinVoice:你认为区块链立法难在什么地方?
顾紫翚:既懂区块链又懂法律的人太少。我最早是做生物能源可持续认证立法和核工程可能性风险管理的立法,这两个领域的发展的时间都已经很长了,所以两方都懂的人会比较多,做起来会比较容易。
而区块链对于律师、学校与法律相关的教授,完全是新鲜的。美国的本科没有法律,如果你本科毕业之后选择进入法学院读JD,至少需要三年时间,加起来就是七年。而且美国的法学院和医学院一样,属于精英教育,学费高,入学门槛高,而且竞争非常激烈。电脑科学,信息科学之类的专业和法学之间的跨度还是相差比较大,大部分工科的学生还是会选择毕业之后直接工作或者读本专业的硕士,而不会选择换一条路,所以懂两个专业的人非常非常少。
Yearn.finance创始人:将不会把本人推特和ETH地址用于新项目:Yearn.finance创始人Andre Cronje发表推特回应其未上线游戏项目Eminence(ENM)资金被盗事件。Andre表示目前看到了网络上对自己的两种批评声音,这似乎都与他的推特账号以及以太坊地址的公开性有关。因此,他表示日后不会再将两者用于任何一个新项目。[2020/9/29]
美国很少,中国就更少,因为中国的整个法制和法律教育系统还不完整,而美国算是这两方面都做得比较好,比较健全的国家。所有法律的研究都是滞后的,总是先有新东西出来,才有法律。一般来说,不会有法律先于它管的这个东西出现。
CoinVoice:具体来说,区块链法律该怎么去建立?
顾紫翚:我们做立法实际上是有一个标准的,特别是高新技术这方面,比如计算机、人工智能、物联网。技术本身是没有对错的,只有人用它的方式有对错。区块链是没有错的,理论上来讲,比特币也不能算是一个有对错的东西。但有人拿比特币,那就是坏事。法律的作用是尽量让人把技术往好的方面用,而限制人把技术往坏的方向上用。法律不需要限制技术本身,是要限制人的行为。
CoinVoice:那边已经有实验性的区块链立法了吗?
顾紫翚:你指的应该是沙盒,现在还没有开始。
SBF:FTX是加密行业的“缩小版摩根大通”,每月都会访问数次华盛顿:10月14日消息,在最近举行的国际金融协会年会一次采访中,FTX创始人Sam Bankman-Fried表示,他的公司就像是加密行业的“缩小版摩根大通”。摩根大通以在1907年金融恐慌之后组织银行救助而闻名,导致立法者在几年后创建了美联储,而现在SBF和FTX则向BlockFi和Voyager等许多陷入困境的加密公司提供了信贷或股权投资支持,其中许多交易并非以盈利为主要目的,而是为了防止风险被进一步传染。
此外,SBF还谈到了金融监管问题,并透露自己每个月都会不止一次访问华盛顿特区,与立法者和监管机构会面,目前对加密行业在促进立法方面取得的进展感到惊喜并补充说:在过去的一年里,我对监管机构的兴趣和参与程度感到有些震惊,我不会说监管方面的成绩会一下子从0到60分,但我们现在能从0到23分,而且进度很快。(Morningstar)[2022/10/14 14:27:29]
地方政府认为区块链是一个发展机会,很多小的地区或者国家都是如此,像英属安圭拉群岛之类的地方,都觉得区块链这个东西好。为什么?就是吸引产业落地,然后收税,政府就很开心。
的芯片产业比较发达,包括矿机芯片这些,我们所熟知的阿瓦隆,比特大陆的芯片供应商就是台机电。而区块链最底层的虚拟机和编译器,那边也有很多做了几十年的技术人员。所以从理论上来讲,这个地方发展区块链是非常适合的,所以地方政府实际是想支持区块链技术的发展,觉得区块链可以给我们这个地方带来第二春,因为那边实际上经济停滞已经很久了。
GameStop计划削减成本并在数字资产和Web3方面开发新产品:金色财经消息,电子游戏及相关产品零售商 GameStop (GME) 首席执行官 Matt Furlong 在给员工的一封信中表示,公司的重点已转向消除多余成本并以强烈的所有者心态经营,在削减成本的推动下首席财务官 (CFO) Mike Recupero 离职,该职务将由首席会计官 Diana Jajeh 接任。
根据 Furlong 的信函,该公司计划在数字资产和 Web3 中开发新产品。GameStop 从去年开始一直在进军Web3 领域,计划于今年晚些时候推出 NFT 市场,此前开发了一个用于存储加密和 NFT 的数字资产钱包 GameStop Wallet。(CoinDesk)[2022/7/9 2:01:29]
CoinVoice:区块链立法,以及对区块链的一些态度,有没有哪些是大陆值得借鉴的?
顾紫翚:主要还是市场借鉴大陆。我觉得有一点很重要,就是从立法上来讲,区块链、|CO、加密货币应该是三个东西,需要不同程度的监管,这个美国证监会的主席JayClayton在年初的听证会上也提到过。这点我觉得中国政府的态度还是比较明确的,比如说去年九月四号央行联合七部委发表了声明,宣布|CO行为涉嫌非法集资,但央行从来没有说过加密货币这个东西是违法的,也一再申明加密货币在国内的定义,是虚拟商品。所以从理论上来讲,加密货币是受民法保护的,而且国内真的有判决的案子,说比特币这个东西作为财产,是受国家保护的。这就是把|CO和加密货币区分开来对待。
CoinVoice:在区块链立法这块,日本、美国有没有什么是值得借鉴的?
顾紫翚:实话讲,我觉得日本和美国不是最好的借鉴对象。日本的立法是偏严的。它是第一个将比特币作为支付工具合法化的国家,偏严是正常的,因为你一旦放开,就会出现一窝蜂全都涌到那边去的结果,而且现在的确是这样的情况。而且日本是没有关于|CO的相关立法的,只有加密货币的相关立法,像韩国这样是没有立法。我们只讲立法,就是成文法,我们不讲指导文件这个东西。当然指导文件肯定也有借鉴意义,但是比成文法的借鉴意义少多了。
美国是没有立法的,澳大利亚有立法,新西兰有立法,白俄罗斯有立法。当时地区的立法委请我去的时候,我有讲到,如果真的想管这个行业,眼光应该放开一点。
澳大利亚的区块链法律系统是完整的,澳大利亚实际上把所有的区块链产业,交易所应该怎么管,|CO要怎么管,商家要收比特币要交多少税,每一项条例都有。像美国,瑞士这种等大部分人关注的国家对于这方面的监管都不完整。
CoinVoice:你的意思是说如果大陆要借鉴,借鉴澳大利亚更好一些吗?
顾紫翚:我觉得澳大利亚是一个很优秀的国家,它的证券法相对来讲发展得也比较完整。工信部有参与过一个区块链的ISO标准,国际上区块链的标准,就是澳大利亚标准局牵头做的,所以澳大利亚在区块链和加密货币立法和标准化这一方面,绝对是世界领先的,但是很多人就忽略了,我觉得很奇怪。所有人都在看美国,但美国到现在什么明确的东西都没有说。
CoinVoice:你觉得在中国区块链行业,哪个地方最需要立法监管?
顾紫翚:金融局。国内团队去海外包装一下,然后又跑回来忽悠中国人的事情太多了,做实事的团队真的很少。而且投资人也只关注项目包装的好不好看,不关心技术本身。这点我个人是没有办法接受的,我觉得整个行业的风气就是被这些人搞坏的。
除了|CO自身的问题之外,区块链这个概念也被很多不法之徒用来进行。我听朋友说在深圳那里经常会有区块链有关的Meetup,一个星期一个,参与者大部分是大爷大妈。项目方会直接跟你讲,你带五个人过来,我返你多少个点,带的人越多翻得越多。前一段时间我妈给我看了一个智能手环的区块链项目,大概意思是走路即挖矿,你每天走的越多何可以得到越多的代币,然后你可以去交易。这种我觉得很过分,因为你完全是再利用老年人信息相对闭塞,没有学习过金融类知识,又容易相信他人。日本对于|CO这块管的很严也是因为担心有人利用这个老年人的养老金。
CoinVoice:以法律从业者的角度来说,你觉得加密货币在中国要不要管,如果管的话,大概是到一个什么样的程度?
顾紫翚:管是肯定要管的。整体上来说加密货币立法有三个比较重要的地方。第一、加密货币到底定性为什么?第二、反,反恐怖主义融资这一块;第三个就是征税。
这三点其实是相互关联的。我之前提到过中国是把加密货币定性为虚拟商品,但美国之类就是把加密货币定义为虚拟资产,这个在征税上的处理就是不一样的。再比如说澳大利亚,他在税法上是把加密货币当做外国货币来处理的,这个就更不一样。同时,完善的反制度和反避税制度也是相互辅佐,相辅相成的。我觉得税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大部分国家加密货币的立法都是从税开始的。
CoinVoice:比如我们要私人交易比特币,你要收税,你是怎么去查看交易量的,是交易所监督钱包吗?
顾紫翚:我认为都有监控。美国有报税季,差不多是每年的四月中,之前要把今年的税给报了。如果你在美国投资加密货币,使用coinbase之类的交易所,他们在报税截止日之前会天天提醒你,说交税,不交税美国税务局的人就来找你。在美国,税这一块的监管是非常严的,美国人也经常开玩笑说,人这一生唯一没法逃脱的就是两样东西,死亡和税。税务局也有自己的税警,权利是远大于中国的税务机关的。但是中国不是自己报税的,具体怎么管,可能还真的要好好想想。
CoinVoice:你觉得ICO应该归到《证券法》里面来管吗?
顾紫翚:只能说理论上是这样,美国也只是说有的|CO发行的Token是证券,并没有说全部。举一个澳大利亚的例子,澳大利亚是什么样的,澳大利亚它直接把|CO的监管并到现行的体系里面去了。它不是像美国一样分为证券证券型通证和实用性通证,澳大利亚叫金融产品和非金融产品。
金融产品又分四类:公司股票、非现金支付工具、投资基金、衍生品,这个东西实际上是澳大利亚现行的金融法的一个归类,直接把|CO并进去了,如果你不在这四类,就算发行的是一个服务或者商品,那也要归澳大利亚消费者保护法管。
直接归到现行体系里面去,我觉得国内实际上理论上来讲也可以这么管,但是现在|CO局,各种花样太多了,很多我完全没有见过,再加上中国的金融证券相关的法律本身也不是很完整,所以监管起来可能会很困难,
CoinVoice:你指的是跟金融相关的各种衍生庞氏局?
顾紫翚:对,从来没有见过。美国肯定也玩过,但是美国毕竟整个金融系统发展的比较成熟了。中国大清的时候,美国就有交易所了,所以他们已经见过很多次局了。在国内我觉得像|CO这么大的一个泡沫,除了上次的股市和互联网泡沫,顶多算是第三次。
美国是一路上经历过很多,包括互联网,互联网也是美国人搞出来的,现在的|CO,之前还有别的,比如说石油等等,各种各样的局经历多了,他已经有一套管这个东西的方法。
因为经历各种各样的局多,所以他们在投资者教育这一块,也比国内成熟很多,美国投资者真的不像国内这种短期投机,美国很多人也买比特币,很多就是闲钱,我就买半个,我就放在那个地方,给女儿当嫁妆也好,我就放在那个地方,长线持有,跌了我也不心疼。但这种大规模,几十万,倾家荡产的,我觉得很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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