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宇宙:长铗:无限游戏,元宇宙进化的一种可能丨《元宇宙,通往无限游戏之路》自序_bytom

2022年,由巴比特创始人长铗与Bytom首席研究员刘秋杉著,中信出版社出版的《元宇宙,通往无限游戏之路》一书登陆图书市场。

这是首本从区块链技术角度出发解读“元宇宙”的著作,它认为,就像区块链成功打造了现实中不存在的商业模式与产品形态,元宇宙也需要跳出传统互联网的思维框架,去追求更具想象力、更超脱的定义。它不能是复制现实的宇宙,而是创造一个目前不存在的宇宙。

本书阐述了元宇宙的定义、发展历史与产业现状,总结了元宇宙的六大基本特征与七大技术基建,创新性的提出了构建元宇宙的三大定律。本书的核心或许在于,它引用“无限游戏”思想,提出元宇宙是从有限游戏到无限游戏的一次范式转变。元宇宙将在组织形态、治理结构、商业模式、生产资料、游戏规则、经济学等诸多方面带来新的变革。

经济学家、清华大学苏世民书院创始院长李稻葵在推荐序里称:在纷繁复杂的关于元宇宙的探讨中,这是最具有人文哲学气质的经典之作。一口气读了下来可谓脑洞大开,触发了绵绵不断的思考。

万向区块链公司董事长肖风在推荐序里也提到:我们观察元宇宙,当然都是从区块链的角度出发,所以往往有更多的共鸣。当我遇见元宇宙的刹那,我看见的是区块链的终极应用场景。那种“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的触动,非同道中人,不可与之言说!

接下来,我们将用几篇文章来分享本书的精彩观点,以帮助读者更好的理解《元宇宙,通往无限游戏之路》一书的精彩之处。本文为长铗在书中的自序。

无限游戏,元宇宙进化的一种可能

人类对虚拟世界的想象已经有些年头了,从整体上大概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在文学、艺术、建筑等诸多领域创造一个个架空世界,给生产力过剩的头脑找一条出路。在古埃及人、玛雅人的雕像中,我们可以看到类似外星人、宇航员、不明飞行物等艺术形象;另一类则是直接怀疑我们所处的世界本就是虚拟的,不管是柏拉图的洞穴、笛卡儿的恶魔还是庄周的梦蝶,它们都在试图撼动人们头脑中根深蒂固的时空观念。如果说前者是以实映虚,创造源于生活而高于生活的艺术,后者则是向虚而生,解构现实世界的超越性和唯一性,而将人类命运置于更高维的视角去审视。但从宏观上,两者殊途同归,有加速融合之势。元宇宙则是这两股思潮在现实科技文明裹挟下的一次集体狂欢。有人认为,元宇宙不过是VR概念的“旧瓶换新酒式”的炒作。有人认为,元宇宙是被资本和巨头绑架的另一场“游戏”。有人认为,元宇宙是局,是智商税。更多人对元宇宙的评价是“呵呵”。媒体朋友对元宇宙的描述更具艺术性,他们用“人类的数字化迁徙”“人类叙事的下一个百年”等诗一般的语言来形容这波浪潮。也许是过去听多了“风起了”“XX元年”“未来已来”等口号,这一回大家都默契地回避“风口”“猪”等撩拨眼球的字眼,保持着必要的理性。起初有出版社邀请写一本关于元宇宙的书时,我也是拒绝的。过去五年,我曾参与过两本书的创作,一本关于比特币,另一本关于区块链。比特币与区块链的思想与技术都是开宗明义的,它们的定义、发展路线就像白皮书一样清晰明确。但是元宇宙不是这样,元宇宙没有白皮书,没有蓝图,甚至对它的定义也是盲人摸象,众说纷纭。对传统互联网来说,元宇宙是下一代互联网,是Web3.0;对游戏从业者来说,元宇宙就是一个更具沉浸感、更酷炫的大型多人在线游戏;对社交巨头来说,元宇宙是在线的现实,能让人与人、虚拟与现实的联系更紧密,是建设平台经济的利器;对区块链行业来说,元宇宙是基于智能合约的共享、共治、共创的去中心化乌托邦;对全球主义者来说,元宇宙是理想的商业场景和试验空间。有做投资的朋友跟我说:元宇宙是个机会,但就是不知道投什么。因为他无法说服自己,元宇宙就是一个具有内部经济体系、多人参与创作、开放世界观的游戏而已。是的,他的疑惑代表着当前业界普遍的困惑,也是元宇宙破局的难题。以传统互联网的视角,元宇宙背后运行的XR、5G、区块链、芯片、人工智能、数字孪生等技术都不是什么新东西,就连元宇宙第一股Roblox也不是什么新物种,而是游戏界存在了十几年的商业形态。如果改个新名词就能讲另一个故事,那这个故事也未免太廉价了。元宇宙需要的是跳出传统互联网思维框架,去寻求更具想象力、更超脱的定义。就像区块链行业所验证的,过去人们普遍认为现实资产的上链将是区块链落地的关键场景,后来却发现这条路走不通。因为现实资产受不同国家的法律、政策等诸多现实因素约束,而区块链天然是跨国界、抗审查、去中心的。事实证明,目前区块链上最成功的应用是那些现实中根本不存在的商业模式与产品形态,比如闪电贷、AMM等。元宇宙很可能也是这样,如果我们按照现实中已经存在的商业模式、产品形态去构建元宇宙,我们能得到的最多也只是一个模仿的现实,一个披着科技外衣的“奶头乐”罢了。但是,真正的创新并不是对现实的简单模仿,正如人类历史上模仿鸟类制造的扑翼飞机都失败了,后来人们才发现,在天上飞其实并不需要活动翼,固定翼反而更可行、更安全。那么理想的元宇宙应该是怎样的?如果它是一个开放世界观的话,应该为它制定怎样的世界规则呢?肖风老师在一次演讲中提到:元宇宙本质上是一个无限游戏,它的经济模式是“利益相关者制度”。价值共创者也就是利益共享者,没有股东、高管、员工之分。所有参与者共建、共创、共治、共享。它的商业模型是内容创作者驱动。互联网是消费者驱动,用户数是互联网估值的核心指标。区块链是开发者驱动,开发者社区是区块链成功的标志。元宇宙则是内容创作者驱动,丰富多彩、引人入胜的内容是元宇宙无限游戏的关键。无限游戏的概念由哲学家詹姆斯·卡斯于1987年提出。它的思想内涵非常丰富,被广泛应用于国际、企业管理、游戏设计等诸多领域。无限游戏与有限游戏有着鲜明的对比,有限游戏以取胜为目的,而无限游戏以延续游戏为目的。有限游戏在边界内玩,无限游戏玩的就是边界。有限游戏具有一个确定的开始和结束,拥有特定的赢家,无限游戏既没有确定的开始和结束,也没有赢家。显然,传统互联网产品大多是有限游戏,以追求利润、战胜竞争对手为目的,而元宇宙如果是构建在区块链智能合约体系之上的,就相当于注入了无限性,这种无限性体现在,资产与元数据的先天性、不可修改性、不可停机性等。元宇宙构造的虚拟世界与现实世界将有非常大的差别,比如链上资产的转移成本与字节数成正比,现实世界的资产转移成本则是与金额成正比。链上是用户拥有对身份与数据的绝对专属权;现实中则是平台控制着一切,平台可以注销、删除、冻结用户的账户与数据。链上是代码即法律,智能合约能在无人监督的状态下完成资产的自动交割;现实世界则需要在被授权或许可的指定场所完成资产的交易,且有时需要权力机构的强制执行。显然,元宇宙的产权、交易,乃至生物繁殖等协议也将迥异于现实世界,我们需要的是原生的元宇宙协议,而不是孪生的元宇宙协议。受此启发,本书基于无限游戏理念,对元宇宙协议设计、哲学基础做了推演,总结了无限游戏与有限游戏在组织形态、治理结构、商业模式、生产资料、游戏规则的设计与演化、逻辑与语言等诸多方面的差异,提出了元宇宙三大定律,以及建立在区块链智能合约之上的元宇宙产权、交易、繁殖三大协议。面对当前元宇宙概念的火爆,一位媒体人冷静地写道:“当世界变得越来越荒诞,而人们也接受了这样的荒诞,我们会误以为未来已来。”是的,也许元宇宙的发展并非如我们预测的那样,但它本就是一张由众人共享共创的蓝图,是一场人类集体参与的元叙事。1000个读者眼中有1000个哈姆雷特,100个创业者眼中就有100个不同的元宇宙,它是一种不确定的存在,一个无剧本、无彩排的无限游戏。就像剧作家汤姆·斯托帕德在《阿卡迪亚》里说的:“未来是无序的。自从我们直立行走以来,这样的门已经裂开了五六次。这是最好的时代,几乎所有你自认为了解的东西都是错的。”

长铗2021年12月1日

备注:

目前,《元宇宙:通往无限游戏之路》一书已在链作商城开启预售,本书发货时间原定于1月13日,目前因天津疫情影响,将推迟发货,具体发货时间待定,预售时间也将延长至春节前后,给大家造成不便,非常抱歉!预售期间购买签名版图书的用户可获得价值58元的礼品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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