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要经营国内虚拟货币交易所自有资金必须要超过20亿韩元,并且具备金融机构相当的信息安保系统。
2、韩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决定将投资者韩元存款应100%存在金融机构当中,70%以上的虚拟货币投资应用于“冷储藏”。冷存储是指未连接到Internet的外部存储设备。
3、公司将分离和持有交易所交易的物业和交换相关的储备,交易所需通过该协会公布交易所的资金管理的状况。
4、虚拟货币投资者只能通过一个系统提供的账户来进行资金的存取交易使用。
5、必须制定员工职业道德规范,以防止未经授权泄露信息或操纵市场价格。
6、建立独立的自律委员会,对违反道德守则或者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进行仲裁。自律委员会由学者,区块链专家,会计,财务和法律专家组成。交易所内派一名代表参与内部人员参与,其余部分由外部人员组成。
联合声明中区块链委员会表示,他们决定暂停营销和广告宣传等炒作行为,暂停新的虚拟货币的上市。
但允许交易所根据自己对虚拟货币技术性、适销性进行相关调查后上市交易相关货币。
交易所银行账户将从明年1月份开始验证,其余的自主监管条例将在一季度内适用于实际业务,所有规定将从二季度开始实施。
防范委员会将于明年1月成立,并将建立一个自我监管的组织。
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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