迄今为止,纽约州金融服务部(NYSDFS或DFS, New York State Department of Financial Services)颁布用于虚拟货币活动的营业执照“BitLicense”已经五年,期间仅批准了25家公司的申请,其中19家获得实际许可,6家获得有限用途的信托特许。加密货币企业若想要在纽约开展业务,则必须申请BitLicense,而据市场反馈,DFS认识到一些公司在获得BitLicense时可能会遇到实际或预见的障碍,包括严格的申请流程,可能需要大量时间和资源,才能使申请人满足有关管理、运营和合规控制以及资本等严格的法规要求,而初创企业一般较难满足条件,纽约州金融服务部正在考虑改变这一现状。
这些法规将虚拟货币业务活动定义为以下任何一种类型的活动:
纽约州金融服务部命令Paxos停止发行BUSD,将继续允许赎回:2月13日消息,纽约州金融服务部命令Paxos停止发行更多的稳定币BUSD,此外根据币安的一份声明,Paxos将继续管理该产品的赎回。(华尔街日报)[2023/2/13 12:04:08]
接收用于交易(包括交易虚拟货币)的虚拟货币,除非交易是为了非财务目的而进行的,并且不涉及超过一个名义虚拟货币的数量;
代表他人存储、持有、维护或控制虚拟货币;
作为客户业务买卖虚拟货币;
作为客户业务执行兑现或控制,管理或发行虚拟货币。
但是,以下两项活动不在虚拟货币业务活动的定义范围之内:
美国纽约州议会通过为期两年的加密挖矿暂停法案:金色财经报道,美国纽约州议会投票通过了一项法案,该法案将冻结当前加密挖矿的碳排放水平,直到纽约州能够就一项全面影响研究采取行动。该法案以95票赞成、52票反对获得通过。该法案的目标是实施为期两年的暂停,特别是禁止向使用列表外能源的以碳为燃料的工作量证明采矿作业发放新的许可证。此外,已经建立的计划增加能源消耗的场所将无法获得许可证更新。该法案还要求环境保护部(DEC)对该州的所有加密挖矿业务进行一般环境影响声明。该研究将在一年内完成,让立法者有时间在暂停期到期之前对调查结果采取行动。(The Block)[2022/4/27 5:14:22]
自行开发和传播软件;
仅将虚拟货币用于交换商品、服务或者出于投资目的的商家和消费者。
纽约州金融服务部任命Debra Brookes担任研究与创新部门虚拟货币副主管:5月17日消息,纽约州金融服务部(DFS)任命Debra Brookes为DFS研究与创新部门虚拟货币副主管。在八年多前加入DFS之前,Debra Brookes是一名联邦检察官。Brookes曾在DFS三个不同部门担任领导职务,每个部门都拥有执法和调查权限:金融欺诈和消费者保护部门、执法部门以及消费者保护和金融执法部门。(福布斯)[2021/5/17 22:11:57]
纽约州金融服务部主管Linda A. Lacewell在2020年6月24日宣布与纽约州立大学(SUNY)共同签署谅解备忘录(MOU),以表达启动新虚拟货币项目 “SUNY BLOCK” 的意向。如果获得纽约州金融服务部授权,SUNY BLOCK将能够通过拟议的有条件许可框架,支持本地社区初创的虚拟货币实体,包括由学生或校友创办或运营的实体。
法官要求纽约州总检察长办公室与iFinex举行视频会议:金色财经报道,在有关iFinex争议的最新法院命令中,纽约法官Joel M. Cohen要求iFinex与纽约州总检察长办公室(NYAG)在下周进行视频会议。两方将就NYAG坚持要求iFinex提交某些文件在9月17日进行讨论。iFinex和NYAG都必须在9月14日之前提交不超过三页的信函,详细说明其立场。据悉,自2019年4月纠纷开始以来,NYAG一直试图迫使iFinex的分支机构Bitfinex和Tether出示他们之间业务往来的相关文件。[2020/9/10]
Lacewell表示,与纽约州立大学的这份谅解备忘录是让纽约虚拟货币领域的创新者多元化并加深其创新风潮的战略性一步。在与众多行业参与者和公众协商的基础上,DFS将促进负责任的创新,并帮助纽约经济重振旗鼓。DFS为促进可访问性而感到自豪,并将继续在虚拟货币市场上开拓创新。
该谅解备忘录将有助于将该州的虚拟货币生态系统扩展到新的地区和人口,并支持州长安德鲁·库莫(Andrew Cuomo)为培育纽约创新型经济所做的努力,并帮助纽约从COVID-19大流行的影响中获得更好的发展。
参加SUNY BLOCK计划的初创企业和新兴公司将能够向DFS申请有条件许可。这将有助于促进和多元化纽约州立大学的教职员工、学生、校友及其创建的初创企业的研究机会和创新,以帮助早期的初创企业实现从创意到市场的飞跃。
上面的谅解备忘录仅是DFS一项新提议的潜在应用,该提议将首次使用有条件许可框架。在提议的条件许可框架下,与DFS已授权的现有实体合作的其他实体在从事虚拟货币业务时,可以申请条件许可。
现有的已获得许可的实体将为条件许可实体提供其可能需要的操作、人员配置和其他支持,直到条件许可实体可以获得完整的DFS虚拟货币许可或有限用途的信托特许。DFS要求在2020年8月10日之前就此提议的框架征询公众意见。
2015年6月,纽约州金融服务部发布了虚拟货币法规,即23 NYCRR第200部分(“ VC法规”或“ BitLicense”法规)。自2015年以来,根据该法规或《纽约银行法》的有限用途信托公司规定,DFS授予了25家虚拟货币许可证或牌照,以确保纽约人拥有进入虚拟货币市场的良好监管方式,并且确保纽约仍然处于技术创新和前瞻性法规的中心。由于一些公司在申请BitLicense时可能会遇到实际或预见的障碍,DFS根据VC规章的监督授权,提出了有条件的BitLicensing框架。
有条件许可框架提议是DFS对行业和该领域其他专家进行大量调研的结果。DFS已收到有关虚拟货币公司的经验反馈,并收集了让虚拟货币公司更容易在纽约成功运营的想法。
在2020年6月24日,DFS也发布了代币清单自我证明制度的最终指南,建立了DFS可以提供给被许可人轻松采用的代币清单的所有方法。
在此之前,主管在2019年10月的DC金融科技周期间宣布DFS将重新审视2015年制定的虚拟货币要求,并评估是否应进行任何调整以负责任地适应法规及其在不断发展的行业中的应用。
2019年12月11日,DFS发布了有关此主题的建议指南,以提供清晰的监管和效率,并确保监管虚拟货币业务的方法能够反映不断变化的市场的现实。由于自DFS开始授权BitLicensees和虚拟货币信托公司(统称为“ VC实体”)以来的5年中,除了最初的DFS应用程序中所包含的虚拟货币外,其中一些企业还要求列出新的虚拟货币(“代币”)。因为在这段时间里,代币数量呈指数增长。
根据2019发布的建议指南,DFS批准了VC实体的代币清单政策后,VC实体将能够向DFS自我证明其提议采用或列出的新代币符合其DFS批准的代币清单政策的要求。然后,VC实体将在使用或提供代币之前向DFS提供其打算提供和使用任何这种新代币的书面通知,包括此类代币的使用和提供的详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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