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核财经》主笔尹谦
7月27日,SEC再次拒绝了加密货币交易所Gemini提出的比特币ETF申请,主要理由是对比特币市场欺诈或操纵行为的担忧。
欺诈和操纵,币圈的人应该都很熟悉。空气币、币、归零币,喊单、拉人头、跑路,数字货币市场经历了太多的欺诈模式。相比较而言,一些区块链项目方ICO后组建“市值管理团队”,通过交易平台买卖维护币价,倒是颇得赞誉的良心之举。这样明显的操纵币价行为,竟然很少有人提出质疑却被多方推崇。
5月底,发生“初链联合庄家割韭菜录音曝光”事件。在后续回应中,初链负责人明确表示,为了增加流动性和维护盘面稳定,他们进行了“正常的做市”。
确如其所言,大量区块链项目方组建了“市值管理团队”,ICO之后维护币价。例如WFEE币砸盘事件,币价四天内跌了90%。7月12日以WFEE团队名义发布的公开信称,他们用了6亿元资金将WFEE币价格“从0.0024托盘至0.0060美元”,但因为有人恶意砸盘,“我们的天量托盘几乎被一口吃掉,我们护盘的子弹几乎瞬间被耗完,而下方的买盘就像刚刚说的那样,几乎是没有的,最终一泻而下,部分WFee用户恐慌之下抛售WFee进一步导致了下跌。”
在币圈,“托盘”、“护盘”等价格操纵行为几乎毫无隐讳地以“市值管理”或“币值管理”的名义大行其道。不仅如此,《核财经》了解到,为了维护上市币种的价格和流动性,“是否组建市值管理团队”甚至成为一些数字货币交易平台上币的基本条件,数字货币交易平台以免手续费等手段要求项目方入市“量化交易”维护币价并增加虚假的交易量。
“量化交易”、“市值管理”、“做市”,都是证券市场固有的概念。
做市商制度是一种市场交易制度,由具备一定实力和信誉的法人充当做市商,不断地向投资者提供买卖价格,并按其提供的价格接受投资者的买卖要求,以其自有资金和证券与投资者进行交易,从而为市场提供即时性和流动性,并通过买卖价差实现一定利润。中国证券市场原本采取的是竞价交易制度,没有做市商。但在推出新三板后,为了弥补流动性不足的问题,引入了做市商制度。
重点在于,做市商所报的价格是在综合分析市场所有参与者的信息以衡量自身风险和收益的基础上形成的。绝不允许做市商与上市公司管理层或大股东勾结,操纵股票价格。更不允许上市公司或大股东自己“做市”。因为,所有国家的证券管理法规都禁止具有信息优势的“内部人”操纵股价,对上市公司管理层或大股东增持或减持股票制订了详细清晰的操作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明确规定,禁止任何人“单独或者通过合谋,集中资金优势、持股优势或者利用信息优势联合或者连续买卖,操纵证券交易价格或者证券交易量。”其中,“利用信息优势”重点针对上市公司管理层或大股东等“内部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八十条“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规定:证券、期货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员或者非法获取证券、期货交易内幕信息的人员,在涉及证券的发行,证券、期货交易或者其他对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尚未公开前,买入或者卖出该证券,或者从事与该内幕信息有关的期货交易,或者泄露该信息,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上述交易活动,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第一百八十二条“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罪”第一款规定:单独或者合谋,集中资金优势、持股或者持仓优势或者利用信息优势联合或者连续买卖,操纵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或者证券、期货交易量的,“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018年4月,证监会对新三板上市公司卫东环保开出百万元罚单。证监会认定,为了活跃交易量、提高股价,2015年12月1日至2016年3月31日期间,卫东集团总经济师、卫东环保董事,卫东集团、卫东环保实际控制人邱一希的配偶卞友苏用17个证券账户借款交易“卫东环保”,借款金额合计3020万元操纵该股票价格。致使卫东环保的股价期间上涨15.407%,偏离同期新三板成分指数24.027个百分点,交易量放大54倍。最终,证监会对卫东集团处以100万元罚款;对卞友苏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对邱一希给予警告,并处以15万元罚款。
上述夫妻属于典型的“内部人”操纵价格,但因为性质不算非常恶劣,罚款了事。更著名的是黄光裕案,2010年8月30日,黄光裕三罪并罚被判有期徒刑14年以及罚没8亿元人民币。其中,黄光裕作为上市公司中关村的董事和实际控制人,指令他人买入中关村股票,被以内幕交易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九年,并处罚金人民币6亿元。
当然,中国股市被诟病黑幕重重,即使有严刑峻法,庄家依然络绎不绝。如新近被抓的“私募一哥”徐翔等。但像数字货币市场这样明目张胆的“市值管理”,是难以看到的。
市值管理是上市公司基于公司市值信号,有意识和主动地运用多种科学、合规的方法和手段,以达到公司价值创造最大化、价值实现最大化和价值经营最优化的战略管理行为。中国证监会曾经鼓励过上市公司进行市值管理,但绝对不包括操纵股价。
当然,数字货币在中国尚未取得合法地位,数字货币交易平台又注册在海外,再加上中国政府对数字货币没有明确的政策,难以套用《证券法》的相关条款管理数字货币市场。但是,随着区块链技术的成熟,数字货币市场发展初期的混乱必将过去,目前币圈的“市值管理”模式,将迎面撞上“内幕交易罪”和“操纵证券期货交易价格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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