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一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在网站上公布了其与美国金融业监管局发布的联合声明,声明中称在批准加密公司的经纪交易商申请之前,他们需要解决一些问题。
在该声明中,SEC贸易与市场部和FINRA总法律顾问办公室详述了各机构在决定是否批准涉及数字资产的公司申请为经济交易商时所考虑的不同因素,包括托管问题以及该资产按照1970年的《证券投资者保护法》是否应被视为证券。声明中称,
“有关证券丢失或被盗的既定法律条文和惯例极大地促进了经纪自营商遵守客户保护规定的能力,但这些法律条文和惯例在应用于某些数字资产时可能会无效。”
美国的经纪交易商是合法注册和受监管的实体,能够代表自己以及客户购买或出售证券。一些公司希望将数字资产用作证券,允许它们向无法持有或直接购买这些资产的机构投资者进行销售。
虽然这些经纪人可以证明它拥有加密钱包的私钥,但很难证明没有其他实体也可以这么做。声明中解释道,
“它可能无法证明没有其他人拥有该私钥的副本,以及没有人可以在未经经纪交易商同意的情况下转让数字资产证券。”
除私钥问题外,SEC和FINRA还讨论了数字资产为何不符合SIPA对数字证券的定义。
SEC规则15c3-3中提到,“要求经纪交易商在物理上持有客户的全额付款和超额保证金,或者让他们在适当地点保持留置权。”通常,根据SIPA要求存储的证券具有可撤销错误和未经授权交易的保护措施,并使第三方保管人持有实际证券。
但是,在数字资产方面,使用第三方托管人可能会增加证券被盗或丢失的风险。该声明称,如果证券进入未经授权的地址,该经纪交易商将无法撤销交易。
该文件称,该联合声明是对市场参与者提出的问题的回应。
此前据比推报道,FINRA对加密资产交易自营商申请的审批进展迟缓,约40个公司希望能够通过审批以在美国进行证券交易。据知情人士称,其中一些初创公司已经等待一年以上,最长的则已等待14个月。
一些申请者认为FINRA作为华尔街的行业自律组织迟迟没有给出批复的原因在于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要求其暂停审批,因为后者目前尚未能够给出明确的指导意见。这些遭到冷遇的加密初创公司可能会离开美国前往其他司法管辖区内进行相关业务。不过也有申请者对监管机构的犹豫不决表示理解。他们称审批的推迟是不可避免的,因为加密资产有着传统金融产品所没有的新特性。
当时FINRA媒体关系总监RayPellecchia在接受采访时表示,“从事数字资产业务的公司的申请提出了新的、复杂的问题,我们正在努力解决这些问题。”
图片来源:pixabay
作者XiuM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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