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1日,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邓建鹏发文《区块链监管立法,不妨“以链治链”》。文章表示,金融领域是区块链应用的一个重要区域。当前,虚拟货币的法律定位模糊,负面影响了监管政策。未来,监管者或许可以鼓励一些有条件的地方政府开展ICO监管沙盒园,通过地方相关专业机构备案、审核及沙盒测试。在未来具体监管方针上,建议由央行顶层设计,规划基本监管框架,由证监会牵头出台具体规则及监管业务运行,地方金融监管机构负责打击该领域非法集资等违法犯罪行为。在《证券法》中,募集资金的小额豁免一直是学者提倡的证券法修改方向。为规范ICO融资活动,可将ICO发行的具有证券性质的代币纳入《证券法》监管范围,同时扩大法律上关于“证券”的范围和概念。其认为,政府在把握鼓励金融科技创新与风险控制平衡点的前提下,监管思维应及时跟进,推动区块链技术与监管技术的融合。从维护国家金融安全与风险防范长效监管机制和国际经验考虑,中国应尽快推动区块链领域的谨慎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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