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寨币(Altcoins)
从2011年开始,有很多不同的数字货币因为不同的原因开始出现。正如我在之前的文章中所记录的那样,这些数字货币基于创造者所创造的一些属性,被认为是“合理的”。或者说是为创造者准备的一部分数字货币。这些数字货币是用来补偿开发者的,但经常被认为是不公平的,因为相对于供给而言,回报是非常不成比例的。
其它的数字货币,诸如莱特币、域名币(Namecoin)被认为是更合理的,不出所料,这些币获得了成功。值得一提的是,这两个币都没有所谓的预挖矿,而且都是事先就宣布了,以便任何人都可以挖矿。
Aave社区关于“Aave V1下线计划”的ARFC提案已获投票通过:4月17日消息,Snapshot投票页面显示,Aave社区关于“Aave V1下线计划”的ARFC提案以99.98%的支持率获得投票通过,该提案提议对平台上列出的所有资产实施新的费率策略来下线Aave V1,鼓励用户将其资产迁移到Aave V2或Aave V3。下一步,将提案作为AIP提交以供链上治理批准。[2023/4/17 14:08:12]
山寨币补偿开发者的另一种方式,是支付开发者税。也就是说,一些区块奖励会自动地分配给开发人员。Zcash可能是使用这种方法的最有名的山寨币。
Aave社区关于“在以太坊主网Aave V3上新增cbETH”的提案已获通过:2月6日消息,Aave社区关于“在以太坊主网Aave V3上新增cbETH”的提案已获通过。提案显示,Coinbase以太坊质押Token cbETH将在21小时内被部署至Aave V3。[2023/2/6 11:50:32]
ICO
ICO本质上是通过聚集资金的方式进行代币发行,让一些人可以提前购买代币。随着2015年以太坊的推出,ICO逐渐为人所知。
从某种意义上说,ICO是通过预挖矿的形式来销售代币。ICO通常是为了给项目的软件开发和营销提供资金,以及成立基金会、奖励软件开发者等。
Upbit发布实施“旅行规则”后关于改变存取款方式的通知:3月22日消息,韩国加密交易所Upbit发布实施“旅行规则”后关于改变存取款方式、停止数字资产存取款的通知,Upbit将于2022年3月25日实施“特定金融交易信息报告和使用法”修订案的旅行规则,采用VerifyVASP旅行者规则解决方案,以扩大可存取款的虚拟资产运营商的范围,只有在确认是Upbit同一所有者的账户间存款时,存款才会被允许。[2022/3/22 14:10:39]
硬分叉
从技术上来说,硬分叉是向后不兼容的软件更改,它将网络分为两个部分,一部分网络运行原来的软件,另一部分网络运行新软件。在网络上通过新软件来交易的数字货币,被认为是之前网络硬分叉后的货币。
最著名的是在2017年8月分叉出来的比特币现金(BCH)。本质上来说,BCH保留了来自BTC的相同分类账簿,但是添加了一个向后不兼容的更改(更大的区块和新的签名哈希),将分类账簿分为两个。
山寨币所面临的问题
在某种意义上,山寨币、ICO和硬分叉面临着同样的困境。它们究竟是如何获得价值的呢?他们在大多数情况下都是凭空捏造出来的,所以为什么有人会为它们放弃有价值的东西呢?
赋予价值的方式有很多,不过主要的方式还就是通过某些形式来添加实用性。但是,如果没有分布式技术,添加实用性是无用的,不过如果你从头开始编写分布式系统,难度是非常大的。
ICO或多或少通过社会性手段解决了这个问题。他们通过收费的方式,把代币分发给感兴趣的人。聚集来的资金可以被用到市场营销中,把代币放在交易所进行进一步的分发。
从某种意义上说,硬分叉更像是一种全新的山寨币,只不过它会空投给一部分人,这些人持有硬分叉之前的数字货币。这样,你可以把每个数字货币的硬分叉看做是一种全新的货币,不过由于硬分叉是不兼容的,所以分类账簿上的数字资产会或多或少的被保留下来。
山寨币:软件+分类账簿
每个数字货币都可以看做是分类账簿和软件的组合。分类账簿是每笔交易的历史,软件是这个账簿整个历史的验证者。
山寨币的分类账簿需要一些初始状态,初始化可以通过几种方式来实现。比如可以像莱特币这样,分类账簿从空白状态开始;可以像字节币(Bytecoin)一样,分类账簿可从对创造者有利的状态开始;可以像ICO一样,分类账簿从面向公众发售的状态开始;当然,还可以如比特币现金一样;甚至可以是组合的形式,比如像比特币黄金一样,结合了比特币分类账簿和给创造者的一些额外资金。
山寨币也需要软件。软件来验证每个分类账簿,而且严格的说,每一个向后不兼容的软件和分类账簿的组合,其本身也是一个新的山寨币。有趣的是,在加密货币的历史中,旧软件和分类账簿的结合,多多少少被抛弃了。
本质上来说,有些人认为先前版本的软件更公平,因此保留了旧版本并赋予其价值。这个旧版本上的币叫以太坊经典(ETC),其促使了之后其它数字货币的硬分叉,来产生两种可行的货币。详细交流了解请加笔者!
郑重声明: 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转载文章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之目的, 如作者信息标记有误, 请第一时间联系我们修改或删除, 多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