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块链:《2019年度上海金融检察白皮书》:“虚拟货币”虽具有财产属性,但不具备货币的法律地位_ELS

据上观新闻消息,上海市人民检察院发布《2019年度上海金融检察白皮书》,全面盘点了2019年上海市金融犯罪案件基本情况和主要特点。文章表示,有不法分子利用时下火热的区块链和虚拟货币实施犯罪行为。2017年,中国人民银行、中央网信办、工信部等七部委就联合发布公告,明确融资主体向投资者筹集所谓“虚拟货币”,本质上是一种未经批准非法公开融资的行为。“我们在办案中发现,有犯罪分子发明‘通宝币’‘中宝币’‘比特币套利基金产品’等名目繁多的理财产品,以此为幌子取投资人的投资款。还有一部分犯罪分子利用虚拟货币实施行为。”检察官提醒,“虚拟货币”作为一种特殊的虚拟商品,虽具有财产属性,但不具备货币的法律地位,投资者在投资时要提高警惕,不要轻信融资主体的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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