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资产:2023年加密市场监管趋势预测_虚拟资产

加密市场在2022年波动巨大,在此期间,LUNA暴雷,三箭资本破产,以及SBF的“加密帝国”瞬间崩塌.....一系列加密事件引起多国政府震动。本文第一部分就2022年加密市场重要监管举措进行盘点;第二部分就主流国家对加密市场的监管现状和态度进行整理;本文第三部分就2023年加密市场的监管趋势进行预测。

2022年,加密市场发生巨大动荡,LUNA暴雷,三箭资本破产,以及SBF的“加密帝国”瞬间崩塌,各国政府也纷纷采取相应措施,本文就2022年全球主要监管政策和举措进行梳理。

3月9日,美国总统拜登签署《关于确保数字资产负责任发展的行政命令》,这是美国首次针对“数字资产”的发展和监管以行政命令的形式提出系统性的政府倡议。

4 月,新加坡议会于审议通过《金融服务与市场法案》(FSM),要求数字代币发行方和服务提供方需取得有效的金融牌照,并提出了更高的反、反恐怖主义融资要求。FSM 法案参照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FATF)的标准,将 DPT 服务扩大到包括直接或间接交易、兑换、转账、保管加密货币,或提供相关投资建议,还将监管机构覆盖范围扩大到在新加坡设立(但向新加坡以外提供服务)的加密货币服务机

6 月 3 日,日本成为世界上第一个创建解决稳定币的法律框架的国家。议会通过了一项法案,将其定义为数字货币,并声称稳定币必须与日元或其他法定货币挂钩,同时保证持有人有权按面值赎回它们。

6 月 8 日,美国纽约立法者发布了稳定币指南,表明所有稳定币都必须得到充分支持。所有稳定币发行人必须有明确的赎回和与美元挂钩的稳定币的支持。

7 月 15 日,俄罗斯总统弗拉基米尔·普京签署了一项新法律,禁止在该国使用数字资产进行支付。

9 月 16 日,美国白宫发布了其第一个加密监管框架。政府明确关注保护客户、预防犯罪以及可能推出 CBDC,显然政府希望利用加密货币带来的机会,同时应对风险。

10 月 10 日,欧洲议会委员会通过了《加密资产市场监管法案》(简称MiCA )。11月10日,欧盟议员投票通过《数字运营弹性法案》,将对加密货币提供商实施严格网络安全监管。

10 月 24 日,新加坡高等法院表示,NFT可以被视为财产(Property)。新加坡高等法院法官Lee Seiu Kin于周五裁定,NFT符合被视为财产的部分法律要求。10 月 26 日,新加坡发布了针对数字支付代币服务监管措施的公众咨询文件,计划进一步细化对数字支付代币 DPT 服务的监管政策,以降低 DPT 交易中风险和保护投资者。

10月 31 日,香港特区政府发表《有关香港虚拟资产发展的政策宣言》,就在香港发展蓬勃的虚拟资产行业和生态圈,阐明政府的政策立场和方针,明确表示拥抱元宇宙,迎接Web3。11 月 1 日,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SFC)发布《有关虚拟资产期货交易所买卖基金的通函》,详细介绍认可虚拟资产期货ETF在香港公开发售的相关要求。

从上文梳理可以看出,对2022年加密市场影响较大的国家要为欧美、日本、新加坡以及中国香港等,其监管举措也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全球加密市场的未来走向,本文围绕主要国家的监管态度进一步梳理。

美国

美国监管机构从最初仅将数字资产纳入各自的管辖范围,到目前也将数字资产衍生出来的运营方、发行方等纳入监管,并且在不断探索监管路径。但问题是在于,美国监管机构并未就许多类似 DeFi、DAO、去中心化智能合约等新兴主体概念以及责任范围给出一个明确的定义,这就造成了监管在进一步探索路径的时候,容易引起 Web3 行业的恐慌,甚至担心监管的进一步措施将遏制 Web3 科技创新的发展,尤其是 OFAC 对类似于 Tornado Cash 这样的隐私应用混币器一刀切式的制裁。

为了解决这一类问题,2022 年 6 月来自 Wyoming 州的美国共和党参议员 Cynthia M. Lummis 提交了一份名为《负责任的金融创新法案》的立法提案(审议阶段),该法案能与现行法律结合,为数字资产创建一个较为全面的监管框架,试图务实地回应目前数字资产金融监管上存在的问题,旨在消费者保护、监管透明、促进金融创新及市场灵活性中取得平衡。该法案对 SEC 和 CFTC 的监管范围、数字资产的定义作出了更为明确的划分,也对数字资产的税收、支付型稳定币、数字资产交易所、数字资产服务商、数字资产自律协会及金融创新咨询委员会等方面作出了规定。该法案是目前美国最全面的数字资产监管法案,其监管框架和思路值得借鉴。

除此之外,白宫也于今年 9 月 16 日发布了《First-Ever Comprehensive Framework for Responsible Development of DigitalAssets》(《首个负责数字资产发展的综合框架》),旨在促进多部门合作,为数字资产的监管提供更为清晰的方向。同时,我们看到金融稳定理事会(FSB)以及 IMF 等国际金融组织都在着手准备建立针对数字资产的监管框架。虽然目前美国国会堆积着大几十部关于数字资产的法案待审议,但是随着 2022 年数字资产市场众多黑天鹅事件的出现,尤其是 FTX 暴雷之后,必然将加速美国进一步完善 Web3 的金融监管的决心,以期在打击违法犯罪的同时,促进科技创新,确保 Web3 革命发生在美国。

欧洲

欧洲的监管举措主要体现在10月10日欧洲议会委员会通过的《加密资产市场监管法案》(简称MiCA )。MiCA主要的监管内容包括:一、针对稳定币类支付型代币以及其他加密资产的监管要求;二、针对各种加密资产服务提供者如发行人、提供者、交易平台等的监管要求。MiCA明确了法规适用对象范围、加密资产的分类、监管主体及相应的信息报告制度、营业限制制度以及行为监管制度等。为现有欧盟金融法律监管之外的加密资产建立监管框架,根据加密资产是否需要锚定其他资产的价值,MiCA将加密资产分类成了电子货币代币(EMT)、资产参考代币(ART)和其他类加密资产。

由此可知,MiCA法案不仅将使监管政策割裂的欧盟各国形成一个统一的加密监管体系,也将影响世界各国的加密立法,加快全球加密市场从“野蛮生长”阶段向“法制时代”过渡,MiCA立法预计最早将在2024年2月开始实施。

香港

10月31日,香港特区政府正式发表《有关虚拟资产在港发展的政策宣言》,阐明政府为在香港发展具活力的虚拟资产行业和生态系统而制定的政策立场和方针。政府对未来代币化资产的产权和智能合约的合法性审查持开放态度,以促进其在香港的发展。另外,香港政府《 2022 年打击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修订)条例草案》(简称条列修订草案)预计将在 2023 年 3 月 1 日生效。总体来说,香港正在建立一套全面而且有针对性的数字货币监管政策,就具体而言:

u对于证劵型代币,根据“相同业务、相同风险、相同规则”的原则由《证券及期货条例》来监管。

u对于虚拟资产,通过即将出

台的《打击及恐怖子资金筹集(修订)条例》,香港将虚拟资产单独归类,并推出全新的监管和发牌制度。

u对于稳定币,将被作为虚拟资产受到同样的监管,而且将可能结合香港现行的储值支付工具监管框架,同时受到《支付系统及储值支付工具条例》的监管。

u对于 NFT 目前没有一刀切的监管政策,部分 NFT 具有证券权益被归类为证券型代币进行监管,部分 NFT 具有治理投票权将作为虚拟资产来监管,还有作为积分或游戏用途的 NFT 将不受上述监管。

12月13日,港股首发比特币期货ETF (03066.HK) 和以太币期货ETF(03068.HK) 认购,并已于16日上市,将为港股投资者打开通往币圈的大门。在香港证监会监管下,投资者在港交所可以通过熟悉的投资方法和形式接触比特币和以太币相关产品。政策的开放,无疑为市场注入了信心。

新加坡

新加坡对于Web3的态度非常友好,吸引了众多Web3企业将此作为大本营。从监管方面来说,新加坡的监管局金的主要业务范围是监管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和支付业,因此新加坡把数字货币分为证券型和支付型来分别监管。

在证券型代币监管方面,证券已经有比较成熟的监管体系,因此新加坡套用现有的证券监管政策,通过《证券及期货条例》或《证券和期货法》来进行监管。在非证券型代币监管方面,新加坡倾向于制定全新的监管法律,新制定了《支付服务法》(PSA)和《金融服务与市场法案》(FSM)来将大部分非证券型代币归类为数字支付代币(DPT)从而进行监管。

在稳定币监管方面,一方面将其作为数字支付代币或虚拟资产来监管;另一方面新加坡采取了进一步的措施来监管稳定币,打算在《支付服务法》(PSA)下面增加针对稳定币的监管条款。另外在央行数字货币(CBDC)方面,新加坡 2016 年推出中央数字货币 Ubin 项目,用于跨境实时结算,目前已经进入到第 5 阶段。

新加坡和香港在监管数字货币方面都本着包容、开放的态度,一方面拥抱和鼓励技术创新,一方面实施配套的监管政策,以妥善管控风险和保护投资者。从新加坡和香港在不同纬度都采取了近似的监管策略,我们能大致了解到数字货币监管的发展方向。

日本

10月14日日本政府宣布内阁已经通过了加密资产领域的监管法案,通过修改《防止犯罪所得转移法》要求在加密资产交易所之间有共享客户信息的义务。加密货币业务将引入与金融机构相同级别的监管。除了《防止犯罪所得转移法》外,日本政府同时还将集体修订《外汇法》和《国际恐怖主义财产冻结法》、《防止犯罪所得转移法》、《打击有组织犯罪、特别法》等与有关的法律,均涉及加密资产。

在数字日元方面,日本银行(日本的中央银行)已与三大银行和地区性银行协调,将针对“数字日元”的发行进行示范试验。从2023年春季开始,将与私人银行等机构合作,核实银行账户存取款是否存在问题。假设发生灾难等,检查它是否可以在离线环境中运行。此次实验将持续两年,日本央行将在2026年决定是否发行CBDC。12月15日,有消息称日本执政党同意放宽虚拟货币的企业税规定,日本会免除公司为其发行后持有的加密货币的账面收益缴纳税款。目前持有加密货币的利润,包括未实现的收益,在日本需缴纳约30%的公司税。除此之外,日本没有比较大的监管动作,根据日本在加密领域谨慎的行事风格,很有可能是在观望其他各国的动态。

中国

自2013年起,中国不断强化对虚拟货币领域的监管力度。2021年9月,10部门联合出台对虚拟货币相关业务的“全面禁令”,监管强度达到顶峰。2022年3月,央行金融稳定局发布的文章指出,十九大以来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取得重要成果。全面清理整顿金融秩序。集中整治互联网金融乱象,已转入常态化监管。9月26日,中国人民银行发文称,全面清理整顿金融秩序,持续打击境内虚拟货币交易炒作,中国境内比特币交易量在全球占比大幅下降。整体上看,中国内地对加密资产金融交易依然保持高压态势,但对于区块链技术却一直保持着积极参与的态度。

从上文主要国家的监管举措和态度可以看出,主要国家的监管进程不尽相同,对于加密市场的监管态度也存在较大分歧,整体上看,加密市场进行全球化监管已显得非常迫切。

2022年以来,除外全球有超42个主权国家和地区对于加密行业采取了105项监管措施和指导。美国共22项,包含加密交易、 加密监管指导、司法判决、稳定币等;欧盟共9项,涉及系列法案的加密监管指导、稳定币、反等方面;韩国产生了8项,主要在司法判决、稳定币、加密监管指导等。

考虑到各个国家监管步伐不一致,协调跨国金融监管、制定并执行全球金融标准的金融稳定委员会(FSB)将在 2023 年初制定监管加密货币行业的步骤,并迅速颁布这些措施。接下来的几个月,FSB 打算为全球监管机构制定一个时间表,以实施其关于全球加密监管的首批建议,并详细说明政策制定者在制定规则之前可以更清晰受益的领域,他表示目标是建立一个制度,如果加密服务提供商提供与银行相同的服务,将遵守与银行相同的标准。

从目前各国对加密监管态势看,加密监管将出现以下三个趋势:

1.加密监管全球化趋势,各国相互交流借鉴,监管政策逐渐趋于统一,降低加密资金在各国流动的制度成本费用,提高资金利用效率。

2.加密监管纵深化趋势,随着各种法律条例的颁布,对于加密资产界定模糊、监管责任不明确等现象将进一步解决,使加密监管呈现更加精细化、深度化的发展。

3.加密监管领域拓宽趋势,加密金融和传统金融进一步融合发展,实现现实与虚拟的双向联动,拓宽用户使用领域,实现加密走入现实生活是未来金融监管的一大趋势。

尽管加密市场经历坎坷的一年,但许多市场参与者对加密行业的长期健康状况并不感到担忧;未来,2023年的法律框架可能会帮助恢复对该行业的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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