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银行发布了去年进行的有关围绕中央银行数字货币的法律问题的研究结果。
研究得出的结论是,CBDC可以满足货币法规的要求,并且可以自由兑换现金,因为两者具有相同的法律地位。因此,CoinDeskKorea周一报道称,以与金融机构持有的现金存款相同的方式对待CBDC是合理的。
因此,建议韩国央行韩国央行应具有对未来的CBDC施加正或负利率的法律依据。还需要决定,韩国央行是否会直接或通过中介机构将CBDC兑换成现金。
考虑到CBDC如何适应韩国现有的法律框架,该研究表明它不受《金融交易法》的约束,因为CBDC的发行将基于货币授权而不是牟利。
但是,研究强调,需要修改《韩国银行法》以适应数字货币的发行,因为该法目前仅考虑纸币和硬币。
根据这项研究,由于CBDC“拥有明确的发行人”并且基于该发行人的专有权力,因此很难与虚拟资产进行比较。这不同于虚拟资产,虚拟资产被描述为具有经济价值的数字证书,可以通过电子方式进行交易或转让。
因此,由于CBDC不会被视为财产,因此法律将无法确定诸如盗窃,挪用公款或被盗财产之类的犯罪。但是,鉴于电子记录被定义为财产对象,则有可能适用与抢劫,欺诈,恐吓和损害有关的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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