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M:从法律、经济学和控制论等维度 探索 DAO 设计模式_LAVA

如何定义 DAO 和设计 DAO,取决于给 DAO 下定义的主观概念以及 DAO 希望实现的目的。

原文标题:《DAO 设计模式:「去中心化自治组织」的组成部分》(DAO Design Patterns: Components that constitute「Decentralized Autonomous Organizations」)

「去中心化自治组织」(DAO)遍地开花,然而人们并不清楚 DAO 是什么(或不是什么),以及哪些设计元素构成 DAO。

目前,DAO 已是多种多样。DAO 有助于将早期的区块链社区争论从「一个区块链统治所有」转向由「多个链和生态系统」组成的「多元化世界(Pluriverse)」,这些链和生态系统服务于不同的目的,并根据用户的选择进行互操作。因此,DAO 可以被设计成包含任意数量的组织功能,以服务不同目标。

首先,这篇文章通过借鉴不同描述的 DAO 概念来确定「什么是 DAO?」,努力将 DAO 作为一种无定形的实体给予明确定义。然后,根据不同的存在论(包括法律、经济学和控制论)来探索 DAO 的设计模式。

我介绍了构成 DAO 的基本组成部分、设计模式,然后论述了 DAO 存在论如何影响 DAO 的设计,包括这些组织形式的意义和可能性。

「工具」(图片来自 Unsplash 的 barnimages)

「DAO」即「去中心化的自治组织」。虽然是新生事物,但 DAO 有丰富的历史,并在继续发展。如何定义 DAO 和设计 DAO,取决于给 DAO 下定义的主观概念以及 DAO 希望实现的目的。

广义上讲,DAO 可以被定义为一个多主体(Multi-agent)系统,为一个明确的目标而努力。在这些人机系统中,计算组件有助于协调(操作效率和 / 或决策,尽管后者在现阶段不太普遍)。在区块链背景下,公共的、去中心化的区块链提供了基础设施,通过降低交易成本(参与市场的成本)来促进协调。因此,DAO 提供了机构治理的基础设施,以施行「一个由代码认可的治理模式」。

在今天的 DAO 背景中,必须介绍一下去中心化技术、加密技术和公链中先前的 DAO 历史。在许多方面,DAO 延续了去中心化的早期赛博朋克意识形态。在这里,自治指的是自我管理或独立于外部方向或胁迫,这一目标是通过技术手段实现的。

以太坊联合创始人 Vitalik Buterin 于 2013 年在《比特币杂志》上发表的一篇探讨如何启动「去中心化自治公司」(DAC)的文章中,在区块链社区就出现了 DAC 的先驱概念。随后,它出现在以太坊白皮书和「DAO、DAC、DA 等」的相关术语指南中。

DAO 的概念可以与控制论领域的先例相吻合。

正如我之前所探讨的,「去中心化自治组织」这一短语是由德国计算机科学家维尔纳 - 迪尔格在控制论领域首次提及的。

迪尔格将一个像免疫系统一样运作的「智能」家庭系统称为「去中心化自治组织」,它在「识别、定义和维护自我」方面与其他代理协作,通过发送信息和解析收到的信息,使整个系统完成它被设计的任务。迪尔格把这个概念理解为一个复杂的、多代理的信息处理系统,它是自治的,意味着自我维持和自我参照。

作为计算性组织,DAO 是由人类和技术组成的。

控制论的方法唤起了 DAO 体现人机组合的生物仿生组织的可能性,这些组织模仿了自然界中的共生模式(如进化、共同依赖和增强)。这种存在论也许更接近于 DAO 作为「再生经济」的理念。

在关于基于区块链的 DAO 的文献中,法律定义是最早被正式明确的一些定义。在这里,法律学者将 DAO 定义为「一个基于区块链的系统,它使人们能够通过部署在公链上的一套自我执行的规则来协调和治理自己,其治理是去中心化的(即独立于中央组织控制)」。

其他法律学者指出,DAO 按照与其他组织不同的法律和商业体系运作。Aaron Wright 指出,DAO「旨在通过民主或高度参与的程序或算法进行治理」。这种观点暗示了这些组织的计算性、自动化和算法性质,即软件管理组织的程序性要素,以使人类能够专注于更多的实质性要素。

由 COALA 研究人员编写的「DAO 示范法」指南概述了 DAO 的 11 项技术和治理要求,以满足法律承认为实体的要求,其中包括:

部署在一个区块链上;

提供一个独特的公共地址,供其他人审查其操作;

软件开放源代码;

获得代码审计;

至少有一个页面供非专业人士阅读关于 DAO 智能合约和代币的关键信息;

有非专业人士可以理解的细则;

技术上的去中心化治理(即不由单方控制);

在任何时候都有至少一个成员;

拥有人们联系 DAO 的具体方式;

有一个对参与者有约束力的内部争端解决机制;

有一个外部争端解决机制来解决与第三方(如服务提供商)的争端。

这些因素和考虑构成了 DAO 概念化的法律基础。

同时,根据制度经济学家的说法,DAO 是数字化组织。

在这个范式中,人们通过组织进行协调已有数百年的历史,DAO 只是发展中的下一个实例。鉴于计算机和互联网时代的出现,我们发现自己已处于「数字经济」中,因此,新型的经济需要新型的组织,公司治理的原则也一样适用。

人种学实践(一种定性研究方法,包括观察、采访、追踪人和组成事物、事件、危机、话语等)帮助我们认识到 DAO 是一种文化现象。

DAO 是基础设施,由人类和机器元素、技术实现和治理过程、仪式、标准等组成。人类与技术碰撞的火花,不断产生新的文化动态。这些文化包括决定 DAO 形成、维护、崩溃和再生的社会影响、实践、意识形态和,深深影响了 DAO 的生命周期和特征。

随着 DAO 的出现和发展,这种观察实践帮助我和其他人对各种 DAO 进行类比,并持续探索作为俱乐部、合作组织、法律信托或公共组织的 DAO。

新兴的关于「DAO to DAO」关系、机制的研究和实施中,将 DAO 类比于城市和国家等经济实体。众多 DAO 现在将自己描述为「加密城市」、去中心化政体的「网络国家」,或者是「加密国家」。

在区块链系统中,越来越多的技术理所当然的作为社会体系的立法力量。因此,DAO 不仅仅是一个组织,而是体现了新的表达制度的可能性,如「加密民主」。

照这样解释的话,我们认为 DAO 不是唯一的。有各种各样的 DAO、DAO 的解释,以及 DAO 的目的。本文通过探讨 DAO 的定义区别和设计属性构成,使我们开始认识到 DAO 是互相联络、共同构建的实体,由人类和机器组件组成,朝着一个共同的目标运作。

DAO 在组织功能、技术机制方面如何设计,以及其设计是否预先确定,取决于其目的。换句话说,功能决定形式。

DAO 实现了多样化的组织功能,如资本投资的工具(如 The LAO),建立去中心化的软件(如 1Hive),或创建社交俱乐部(如 Friends With Benefits)。

一些答案很明显但确实有用的关于 DAO 设计或分析的问题是:

什么是去中心化的?(技术上、经济上、或上)。

谁或什么正在被自治化,以及从谁或什么那里被自治化?

什么正在被自动化?

什么正在被组织?

从这里可以阐明主观的目标、信念和价值观,以决定设计的选择。

那么,在实践中哪些基本要素构成了 DAO?在我作为人种学家的研究中,整个 DAO 的一些共同组成部分或设计模式包括以下内容:

一个明确的目标或他们存在的共同原因往往被载入宣言、「宪法」或产品 / 服务条款和条件中。这既可以是隐性的,也可以是显性的,尽管它通常是由社区来阐述的。例如,请参阅 KONG Land 宣言、1Hive 宪法和 Gitcoin T&C's,所有这些都是有目的的、指导性的文件。在一些 DAO 中,这种可执行的团体声明的模式被称为「 宪法原型」。

形成:确定代币分配和资本支出,以实现「DAO 第一」的方式或社区「退出 DAO」。这可以是自动的或动态的,例如 1Hive。

参与:劳动、劳动责任和补偿(支付、社交或其他),这可以由人类和/或算法在一个多主体(Multi-agent)系统的背景下进行。劳动可以是基于志愿参与,也可以是有偿参与,例如 DxDAO,或者两者的结合,例如 GitcoinDAO。

争端解决 / 仲裁机制:如 1Hive Celeste、Kleros,或民族国家的法律,如怀俄明有限责任公司(LLC)DAO 法律框架。

沟通 / 协调过程:例如聊天应用程序和治理提案制定过程,如 Discord、Discourse 论坛和众多 DAO 的 Snapshot 投票。

这些组件是 DAO 设计模式的基本构件,为社区需要考虑的问题提供了一个框架。

这篇作品主要关注通过不同「去中心化自治组织」的学术描述和社区,和实践中的定义主观性和设计模式。本文没有关注「你需要一个 DAO 吗?」的问题,也不是为了探索 DAO 的局限性和风险(尽管这很重要,我在其他作品中会去研究)。

对这些 DAO 存在论的阐述是建立一个更清晰的通俗定义的手段,继而去探索 DAO 设计、DAO 治理、决策环境和 DAO 经济之间的关系。作为算法决策的场所,DAO 是一种重要的手段,可以更好地理解人机组合在个人、组织和社会层面互相影响及其结果。

需要进一步分析,以探索这些 DAO 设计模式的构件在不同 DAO 中是如何构成的,组织结构中的设计选择与组织目的或功能有什么关系,DAO 是如何演变的,以及不同 DAO 之间的比较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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