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盟链:律师肖飒:以太坊、EOS在国内建立节点也需在网信办备案_EOS

互链脉搏按:在上周,国家网信办《区块链信息服务管理规定》正式实施后,互链脉搏对区块链行业企业进行抽样调查后发现,不少海外公链、联盟链以及运营团队在中国,但基金会设在海外的公链项目对备案仍持观望态度。

从法律层面来看,这些公司和项目团队究竟是否需要备案?如果坚持不备案,这些项目在国内发展业务又将会受到哪些影响?互链脉搏特别邀请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肖飒进行深入解读。

肖飒简介: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申诉(反不正当竞争)委员会委员,中国社会科学院产业金融研究基地特约研究员、中国银行法学会理事、互链脉搏特约专栏作家。

互链脉搏:中国技术团队开发了很多公链,但都以海外基金会形式运作,这些项目在国内运营,包括吸引客户等,他们需不需要备案?

肖飒:本规定所称区块链信息服务提供者,是指向社会公众提供区块链信息服务的主体或者节点,以及为区块链信息服务的主体提供技术支持的机构或者组织。这里是含外国基金会,因此其也需要备案。

互链脉搏:如果这些项目不备案,那么他们在国内的什么业务会受到影响?比如项目开发、项目运营、项目获客、项目线上线下活动?

肖飒:《区块链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第十一条规定,区块链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在提供服务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通过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区块链信息服务备案管理系统填报服务提供者的名称、服务类别、服务形式、应用领域、服务器地址等信息,履行备案手续。第二十二条则明确,区块链信息服务提供者违反本规定第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未按照本规定履行备案手续或者填报虚假备案信息的,由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并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因此拒不备案,项目开发、项目运营、项目获客、项目线上线下活动等等都会受到影响。

互链脉搏:一些著名的公链,比如以太坊,EOS等在国内也有大量的客户、投资者、社群运营等,这些项目如果不备案,是否国内区块链开发项目,也不能使用以太坊,EOS。

肖飒:向社会公众提供区块链信息服务的主体或者节点,以及为区块链信息服务的主体提供技术支持的机构或者组织都在《区块链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的规制范围以内,该规则自2019年2月15日起开始施行,如果以太坊、EOS要建国内节点,或者让国内开发者加入的话,也需要进行备案,这些国际公链服务项目的备案情况,我们拭目以待。

互链脉搏:有观点认为,区块链一诞生就是全球化的,监管挡不住,如何看待这样的观点?

肖飒:技术是全球化的,技术的监管则是可以实现地域化的。互联网也是全球化的,有序监管也是实现了的,我认为不应该如此悲观。我更相信,区块链技术是挡不住的,只有监管才能让那个行业全球化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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