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C:吴桐、王龙 链政经济:区块链和政务系统的融合_MACYS

2019年10月中共中央局就区块链技术发展现状和趋势进行第十八次集体学习。总书记在主持学习时强调,要探索利用区块链数据共享模式,实现政务数据跨部门、跨区域共同维护和利用,促进业务协同办理,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为人民群众带来更好的政务服务体验。随后召开的中共十九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凸显了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性和紧迫性。2021年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推动智能合约、共识算法、加密算法、分布式系统等区块链技术创新,以联盟链为重点发展区块链服务平台和金融科技、供应链管理、政务服务等领域应用方案,完善监管机制。”

区块链作为内嵌经济和治理元素的复合型技术,其发展与多个学科息息相关。在区块链发展早期阶段,公有链中所有节点都参与记账,分布式账本完全公开可查询,所有节点可自由进入和退出,因此往往被冠以“去中心化”之名。但随着社会对区块链的理解加深,当对区块链设有准入门槛和改变记账机制时,其会展现出不同的属性与特征:系统只针对特定群体成员和有限第三方,内部指定多个预选节点为记账人,其他接入节点可以参与交易,但不参与记账,这种模式也被称为“联盟链”,联盟链为改革治理模式、推动协同合作、实现产业规模提供了基础性的技术架构,也是党中央力推的区块链落地模式。

基于区块链对经济发展和社会治理改进的巨大潜力,吴桐(2018)提出“链改”体系,主张从思维逻辑、资产形态、组织方式、技术框架四个层面进行链改,其中政务领域应用空间巨大。2020年4月国家发改委明确指出,区块链属于新基建中的信息基础设施,这为大规模、全方位地推动链改奠定了坚实基础。2020年5月,海南省工信厅发布《关于印发海南省加快区块链产业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其中《措施》第五条为“推动电子政务链改”,标志着链改已纳入政府工作框架。

以区块链为底层技术的组织结构和管理模式,通过分布式记账、通证激励、智能合约等要件,为解决信息不对称、逆向选择和完善激励模式等传统管理难题提供了一条崭新道路。区块链和政务体系本质上都是信息处理系统,区块链作为数字范式下的信任机器,以联盟链为主的底层架构对于现有政务系统具有较大的改进作用。基于此,本文在分析区块链和政务系统内在契合度的基础上,提出了“链政经济”这一概念。

区块链和政务系统二者本质上都是信息治理系统,不同之处在于:现代政务系统是以科层制为基本结构、以实现政府职能为根本目的的信息治理系统,这一信息系统在技术和治理理念发展革新的趋势下不断完善。政务系统不仅是一项制度性工程,而且是一项技术性实践。当前在全球范围内将传统互联网与政务系统融合的“数字政府”是政务系统改革成果的集中体现。区块链则是以共识机制为运行规则、以底层代码为执行保障的信息治理系统,按照治理模式和逻辑不同又衍生出两种迥异的模式:公有链和联盟链。

公有链是在算法共识、决策共识和市场共识三者综合作用下运行的经济系统,其数据的公开性和透明性以及以代码为驱动力、避免人为干扰,为政务系统的廉政高效运行提供了借鉴。联盟链是算法共识和决策共识二者综合作用下运行的经济系统,开放的联盟链框架对政务系统有极高的适用度,解决了经济学范式下技术自治的困境,在理念上契合了民主集中制,实现了制度因素和技术因素的有效结合。

区块链的治理模式依托于其数据结构和各构成要件:区块链由链式结构的全息数据区块构成,以P2P的方式形成了分布式的记账、存储、传播和验证机制;运行基于代码的共识算法进行;将经济激励因素集成到区块链经济系统中,以激励其参与者开发、创建新区块和维护系统的运行;依托智能合约实现合约层的脚本运行,通过机器信任重塑商业逻辑和社会治理。

具体而言,公有链和联盟链的治理结构表现出较大差异。公有链是市场化程度非常高的一种治理结构,任何节点都可以按照既定规则读取数据、发送交易和确认交易,但所有节点都直接参与的民主形式效率过低、缺乏秩序、易致混乱,全球抗击新冠疫情的经验教训已经证明了秩序的重要性。联盟链通过预设记账节点和参与群体,更好地兼顾了民主和集中、集约和开放、人的智能和机器的智能,也成为我国区块链应用落地的主要模式。

联盟链与公链间的差异主要有: 第一,公有链结果形成和反馈机制更加动态化和复杂化,算法共识、决策共识和市场共识处于一个动态反馈和博弈的状态中。联盟链则是预先设定好激励机制,当然各记账节点可通过协商后修改激励机制。

第二,联盟链节点间的信任机制是通过链下契约实现相互制衡,对通过各种共识机制来防范攻击依赖较低。一般而言,联盟链参与者之间通常已存在信任基础,以商业为核心纽带链接的联盟链,其参与者大多数是上下游企业或同行;以政务为核心纽带链接的联盟链,其参与者则是不同领域的监管部门。

第三,联盟链通常是先产生共识再将结果写入区块链,不会产生分叉的情况。公有链由于节点数量较多、涉及巨大经济利益、具有较大的文化和理念差异,在演化过程中往往会形成不可调和的矛盾,进而出现分叉现象。

政务体系这一治理系统有两个核心的要素——财权和事权,事权代表着治理系统的职能,而财权代表着实现职能的资源分配。不管是事权还是财权都要受信息的指导和引领,其效果又会生成信息对系统职能进行反馈。因此,信息在治理系统中起着基础性的作用。

根据治理和组织形式的不同,人类社会组织方式可分为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和社会主义社会。在原始社会,生产力较为落后,人群通过血缘关系以部落的形式聚集,规模较小,部落首领掌握部落权力,距离大规模的社会组织相去甚远。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的组织方式基本是氏族贵族统治和封建贵族统治,这是一种化整为零的管理方式,因形态不发达,管理能力有限,面对大面积的国土和居民,只能有这种方式来组织管理,但二者间具有本质区别。

我国古代分别经历了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奴隶社会的代表性政务体系是周朝的分封制。分封制的逻辑类似于区块链分片,囿于信息处理能力较弱,周天子难以对广袤土地上的事务直接管辖,于是分给诸侯进行管理。但这种方式到后期带来很多弊端,封地发展壮大后,容易不听号令、相互征伐,导致社会动荡。

封建社会信息处理结构和方式较奴隶社会已发生较大改变。中央政府选拔任用有能力的官僚来代替世袭的贵族进行统治,地方官僚所辖区域并非其封地,而是帝王私产,产权结构的变化改变了信息处理方式,这是历史一大进步,但封建社会的官僚体系也存在固有弊端。中央政府任命的官僚职位不能像分封制下的诸侯一样世袭,直接对中央负责,因此其决策函数将完全依据中央政府的喜好与判断。事实上,中央对于该地掌握的信息远不如地方,所以地方决策函数很可能不是根据当地客观情况制定的。

中国封建社会信息处理结构的演变史有两条明显的趋势,一条是中央的信息处理结构演变历程:秦(三公九卿制)——西汉(中外朝制)——魏晋南北朝(三长制)——隋唐(三省六部制)——宋(二府三司制)——元(中书省制)——明(废宰相,设内阁、司礼监)——清(南书房、军机处);另一条是地方的信息处理结构演变历程:秦(郡县制)——西汉(推恩令、刺史制)——唐(节度使)——宋(收精兵、文官制)——元(行省制)——明清(废行中书省、设三司)。

中国古代中央和地方政府信息处理结构演变历程反映了两个趋势:第一,强化核心信息处理的集中性,不断减少信息处理的层级。第二,加强直属于中心的监察机构,以提高信息处理的效率和最高信息处理权的密集度。政务系统每天有大量事务需要处理,不能高效处理信息的政务系统必将崩溃。在技术手段没有突破性进展的情况下,强化核心信息处理的集中性,不断减少信息处理的层级是必然发展趋势。此外,封建官僚总是希望将自己的职责最小化,而将收益最大化,这是由人性所决定的。要防止这一弊端,就必须要对官僚进行监督。这也是吕思勉提出的“严以察吏,宽以驭民”。

但有了监察并不能解决封建政务系统的所有问题,监察官员过多会影响政务系统信息处理效率,导致“治官之官日多,治民之官日少”。另外,监察过于严苛,官员动辄得咎,则会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政务体系就会失去效率。两个趋势内生的矛盾也导致了封建政务系统的不稳定性,对政务系统的驾驭则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君主的个人能力,这也就是韩非子提出的“明君治吏不治民”。依托君主个人能力平衡政务系统的效率和监察问题使得封建王朝陷入“其兴也勃焉,其亡也忽焉”的兴亡周期率中,这也长期地禁锢了我国社会进步和经济发展。

西方国家进入资本主义社会后,政务体系本质上为发展资本主义服务,以马克斯·韦伯的科层制为基础,建立了资本主义政务系统,通过严密性、合理性、稳定性的机制设置提高系统的效率和稳定性。资本主义政务系统一方面出台了各种限制权力的法律制度安排,另一方面则创立了一套资产阶级的意识形态,为资产阶级统治辩护,其核心目的是掩盖资本和劳动日益突出的矛盾——收入分配过度偏向资本。这并非没有原因。数字化是人类历史的发展方向,可使经济活动更加精准,社会分工更加精细,数字作为全球通用的工具,可以有效扩大资源配置的范围。相对于劳动,资本是更便于数字化的。货币就是一个典型案例,其形式日益数字化,交易和流通成本越来越低,流通范围越来越大,在更大范围内提高了社会分工的精细化程度。当政务系统数字化管理能力不足时,则意味着国家治理体系缺失和治理能力赤字。构建强大的数字政务管理体系既是发展社会生产力的要求,也是对社会主义经济本质的体现。

为适应数字新时代,更好地履行政府职能,提高政务的公开化程度,推进廉政系统建设,我国开启了以“数字政府”为代表的政务和技术融合进程,并取得了显著成就,突出表现为政务系统无纸化和电子化的实现。政府既是数字经济的顶层设计者,也是数字经济的重要参与者,数据在政府治理中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2016年李克强总理指出:“现在我国信息数据资源80%以上掌握在各级政府部门手里。”同时,政务数据质量较高,具有高权威性、高准确率和高可信度。但是当前“数字政府”也面临着若干制约因素:

第一,数据孤岛效应显著,难以形成统一协调的政务体系,割裂较为严重,中央无法实时掌握动态变化。各级政府和各职能部门都构建了自己的政务数字化平台,收集、承载和传递本单位信息,但在主观和客观上都存在割裂性。主观上,数据作为各级政府的核心利益所在,各主体分享缺乏主动性。客观上,各级政府和不同部门的政务数字平台缺乏统一的规划和标准,难以构建数据间的直接联系,而依托于半人工的报备和传递。这些影响了中央的掌控全局能力。

第二,数据收集和处理能力缺失,难以确认信息的最终来源。根据互联网数据中心(IDC)预测,全球数据总量在2020年将达到 44个泽字节(ZB),我国数据量将占全球数据总量的18%,这与我国当前的全球人口比重基本一致;而到2025年我国约占全球数据总量的28%,成为全球数据圈“顶流”。但在供给侧,包括政府在内的各相关主体存在数据收集和处理能力缺失,超大规模数据中心全球占比常年在10%以下。同时,由于数据具有复制传播成本低、无限备份和复用等特征,难以确认信息的最终来源,也影响数据的真实性和权威性。

第三,政务公开没有形成机制化,导致中央和人民群众监督困难。当前政务公开方式是公开主体依据一定规则向上级政府和人民群众披露,但实际产生的政务数据可能远不止于此。信息不对称给政务公开的监督监管带来了较大阻碍,公开主体出于本位主义或涉密因素,向社会公开相关数据顾虑重重,人为设立门槛和选择性公开成为常态。

链政经济是将区块链融合于政务系统中,并和市场经济相互作用形成的综合生态系统,体现了将科技元素纳入治国理政和市场机制的理念。互联网、区块链等数字技术的发展极大地提高了生产、利用信息和数据的能力,也重塑了价值体系和组织管理方式。链政经济通过将联盟链作为市场和政府运行的底层制度性基础设施,使得市场和政府既相互融合又互相区分,中央政府作为最高权限节点,实时掌控链上所有信息,对所有历史信息可实现追溯,通过法定数字货币(CBDC)对系统内价值进行瞬间转移,并结合链下举措实现科学、综合、精准的治理。

链政经济以区块链为底层基础设施,将政务和市场信息上链,构建数字货币和数字财政的双支柱框架,提高微观主体的市场化程度和政府的宏观调控能力,提高系统信息的集成化程度,充分发挥信息和数据的治理功能,有利于降低行政和监管成本,实现廉政政府和智慧政务,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西方主流经济学理论经历了若干历史发展阶段后,普遍认同市场失灵和政府失灵的同时存在,政府与市场是互补关系而不是替代关系,如何解决市场失灵和政府失灵是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关键。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则始终重视处理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关系。妥善处理市场和政府的关系,避免市场失灵和政府失灵已成为全球经济学共同面临的问题。链政经济将区块链底层技术应用于政府和市场各主体,实现了政府和市场既相互融合又彼此区分。

在政府作为日益重要的市场参与主体的现代经济金融体系下,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但传统范式下的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正在走向失效和缺乏协同的困境中。传统范式下的货币政策的失效以及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的协调配合问题制约国家金融能力的增强。包括人民币在内的法定货币大多都属于依托主权财政信用发行的信用货币,在现代经济发展和新冠疫情的助推下,货币的财政属性日益增强。链政经济通过构建数字货币和数字财政的双支柱框架,有助于解决现代经济体系的弊病。

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本质是以人为本,实现每个人的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是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以人为本的经济发展观在农业时代和工业时代受制于生产力和认知力,在数字经济时代由于生产力的大发展、认知水平的提高和生产关系的修复,以人为本的经济发展观有望全面实现。新冠疫情成为向数字经济全面跃迁的加速器,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的经济政策也越来越向以人为本倾斜,保居民就业、保基本民生成为“六保”之中的重中之重,稳就业、保民生不仅是当前经济运行的最主要矛盾,也是未来经济发展目标的最重要取向。

CBDC是央行基于数字技术发行的、具有货币本质属性的数字货币,通过对M0的替代实现货币底层的数字化。具体而言:CBDC可极大地降低发行和交易成本,提高M0流通效率和央行货币地位。CBDC可实现 M0 全周期的数据记录和追踪,实现货币的定时、定量、定领域、定用途的精准投放,有利于提高货币政策的有效性,防控金融系统性风险。CBDC实现了央行货币的数字化和智能化,保障了广大人民的数据权利,实现信息流和资金流的深度整合,将人的价值作为生产函数和经济增长函数的重要解释变量,将充分就业作为货币政策的最重要目标,为制定正确的货币政策、宏观审慎政策以及财政政策提供决策依据。此外,我国可有选择地放开数字人民币的境外节点权限,推进数字“一带一路”建设。

数字财政是链政经济的另一支柱,是将税收、财政支出等全流程以区块链为底层技术纳入到链政经济框架中,实现财政行为的自动化、算法化、透明化和智能化。2018年8月深圳区块链电子发票正式上线,在链上实现发票申领、开具、查验、入账、储存、流转、报销及监管。这是数字财政的初期尝试,但也存在场景有限、碎片化严重等问题,距离完全意义上的数字财政仍有较大差距。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数字化技术可以将财政资金提供和公共服务需求进行有效匹配,有利于提高公共服务的效率。此外,数字财政可实现与数字货币的深度协调,通过代码明确双方权责边界,实现财政资金的定时、定量、透明支出,推动财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共同构建数字治理的双支柱框架。

链政经济对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的优化不仅在于对于每项政策框架的单一改进,而且在于对两种政策框架协同效应的加成。链政经济本质上是政务集成化系统,在运营理念、底层架构和实现方式上都对提高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的协同效应提供了支撑,通过规则算法化实现决策的科学性,同时保留人工干预的最高权限。

链政经济作为思维、工具、资产和制度的有机组合,有望成为未来经济系统的基础性框架,其重要意义在于将微观层面的交给市场,同时在宏观层面提高政府的行政能力、施政效率以及纠错能力。微观层面的更加市场化,具体表现为分布式的结构使得微观信息获取、决策和运营的分布式进一步增强,对市场反应更加敏捷,更容易实现微观市场的均衡与出清;在宏观层面,政府最高权限节点的地位使得系统信息集成化程度提高,在信息和数据日益重要的新经济时代,信息集成化程度提高很大程度上意味着中心节点的权限、效率和弹性的增强,换言之,集权程度和效率的提高。与此同时,信息的获取与运用在现代治理体系中扮演着日益重要的角色,这也意味着政府法理型权威的提高。从体系结构而言,链政经济体系相对于现有体系而言实现了中间层级的减少和扁平化程度的增强,同时中心节点实现整体下沉,更加亲民化和接地气。

总结而言,链政经济具有以下作用:

第一,提高微观主体的市场化程度,进一步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新冠疫情的爆发成为了人类向数字时代全面跃迁的催化剂,在疫情期间需要保持安全交往距离,数十亿人在线上分布式办公为将经济最微观主体从公司缩小为个人提供了全球性实验。每个人的数字身份日益多样化,线上分布式办公比重的提高也将进一步解放劳动力,劳动者可以按照兴趣爱好或比较优势在本职工作之外提供更多输出。分布式自治组织(Decentralized Autonomous Organization,DAO)为自由劳动力协作提供了技术和组织基础,当CBDC为智能合约提供接口之后,也就成为了事实意义上的智能货币。自由劳动力在DAO上获得的收益可由基于智能合约的CBDC体现。

新冠疫情给企业资产负债表带来冲击,现有企业经营模式需要支付固定房租和人力成本,资产负债表衰退加剧企业获得传统信贷的难度。将微观经济的主体从企业缩小到个人,既是出于对现实考虑,也增加了市场微观主体的灵活程度。链政经济能更好适应微观主体的市场化功能发挥。每个节点都可以将重要信息上链,降低系统性的搜寻和交易成本。同时,每个行为都可追溯到个人,一旦失信在日后将面临高昂的交易成本。

第二,提高系统的集成化程度。信息集成化指系统中各子系统和用户的信息采用统一的标准实现信息共享和完成工作。信息集成应遵循开放性、结构化、先进性和主流化。链政经济的底层框架联盟链契合了信息集成所需要的四个标准。在开放性层面,尽管联盟链相对公有链在进入门槛和管控程度层面有所提高,但并不影响用户使用,反而因用户对最高监管部门的实名,提高了可信程度和可监管性。

开源的联盟链呈现出的开放性对开发和使用层面的需求完全可以满足:在使用层面,使用者无需建链即可运用区块链,丰富的合约模板和强大的功能组件降低了使用门槛;在开发层面,由分布全国的超级节点构成,面向社会开放节点接入,具备较强的公信力。

结构化是联盟链相对公有链的一大优势。公有链在实现对所有人开放,任何节点都可以读取数据、发送交易、确认交易的同时,也失去了结构化的优势,所有节点在“质”上都是相同的,区别仅体现在“量”上。联盟链可以通过设置不同权限的节点,实现经济的结构化,提高经济系统的复杂度。

从2019开始,区块链在主流化层面已取得长足发展。2019年10月中共中央局就区块链进行第十八次集体学习, 2020年3月,中共中央局常委会提出加快新基建进度。2020年4月国家发改委明确将区块链纳入新基建框架。

第三,增强政府的宏观调控能力。区块链为平衡中央集权和地方分权、界定政府和市场边界提供了制度性技术设施,集权和分权、市场和政府发挥价值边界的尺度掌握在中央手中。中央政府是区块链信息——价值集成化系统的最高权限节点,当中央希望增强集权程度时,只需降低不同级别的地方政府的节点权限;当中央政府希望放权给地方时,则可增强不同级别的地方政府的节点权限,但地方政府的行为都会在链上留痕,中央政府保持着即时监管权和事后问责权。同时,中央可实现在特定领域内向地方的放权,以实现产业政策。这种逻辑同样适用于政府和市场边界的界定。

第四,发挥信息和数据的治理功能。在数字经济时代,信息和数据的发挥着日益强大的治理功能,成为决策的依据和反馈的结果。2019年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健全劳动、资本、土地、知识、技术、管理、数据等生产要素由市场评价贡献、按贡献决定报酬的机制”。2020年4月党中央、国务院公布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明确提出加快培育数据要素市场,推进政府数据开放共享、提升社会数据资源价值、加强数据资源整合和安全保护。2020年5月全国人大通过的《民法典》就首次将数据和网络虚拟财产纳入保护范围,赋予数据一定的财产属性。随着数字经济的深入发展,数据的确权、定价和交易机制的完善,数据和货币的界限将更加模糊。

链政经济对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提升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具有重要意义。链政经济的治理特征与方式适应我国的基本经济制度和制度。总结而言,链政经济具有分级治理、授权准入、物链融合、集约开放的治理特征。分级治理和授权准入与政务系统的层级性相对应,保证了系统的稳定性,同时也保证了涉密信息的安全性;物链融合体现了推动资产形态层面链改,是实现万物互联和万物上链的必由之路;集约开放是链政经济的宏观特征和微观特征。

  分级治理是国家的基础性制度安排,对稳定、经济运行、社会治理等方面具有重大影响。我国历史悠久、幅员辽阔、地区差异明显、正在经历制度转型,正确处理分级治理问题具有重要意义,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十九大均突出强调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1991年王沪宁提出了“集分平衡”的央地关系处理原则,认为中国超大的地方和社会是央地关系失衡的一个重要原因,面对失衡,一方面超大社会要走权力下放的道路,另一方面,在权力下放中,要注意集分平衡。

各级政府的相对规模是影响分级治理的关键因素。下级政府数量增多,上级政府对单个下级政府的相对力量增强,下级政府对现行秩序的挑战力度变小,违背上级政府意图的可能性变小,组织效率得以提高。但下级政府数量过多,上级政府信息处理难度加大,有可能带来组织效率的下降。两种作用会实现一个相对平衡,这也是中国历史上县的治域相对稳定的原因。

中国央地关系的制度逻辑很多源自超大经济社会先天存在的强信息不对称,这构成我国封建历史循环往复的一个重要原因。第三次工业革命后,人类快速进入数字化时代,传统意义上的“数字政府”也在此背景下展开。当前以人工智能、区块链等为代表性技术的第四次工业革命正在全球展开,在大幅提高信息和价值传递效率的同时,正以前所未有的方式影响着经济发展和社会变革,也必然带来政府组织管理方式的变化。以区块链为代表的价值互联网极大地缩小了信息和价值传递的时间,扩展了信息传递的内容,丰富了价值的多层次性,这使得央地信息不对称程度降低,地方上的事情可快速为中央掌握,中央也可以借助数字技术对地方直接施加影响。

链政经济基于技术架构、逻辑理念和运营方式构建了一个健全完善的分级治理体系,在保证每个层级架构相对稳定的情况下,可实现信息和价值的跨级直达,为微观的基层政府和宏观的中央政府赋能。具体到我国现实,链政经济为强中央、活基层、减中介提供了思想基础、技术基础和运营基础。

链政经济可通过信息和价值的集成化增强中央集权。链政经济通过将政务系统集成,并为各市场经济主体上链提供基础设施,其业态越丰富、生态越完整,越有利于中央掌握全局形势,做出科学精准的判断。同时,中央可通过CBDC在链政经济系统内实现瞬时、定量、定点的价值转移,构建信息—价值双维体系,实现更加强有力的宏观调控。

链政经济可以实现地方居民行为信息的集成化,使得地方政府得以更好地了解当其居民的诉求,县级政府的行为在客观上具备了反映当地居民的需求。同时,政府的行为可在不同层次和架构的联盟链上记录,为人民和中央的监督监管提供了技术基础,使得地方政府在主观上须与中央和人民保持一致。

链政经济在技术和框架上为削减为以地市级为代表的中间层级提供了基础。我国地级市长期以来处于法理不明确的位置,我国宪法规定:“我国的地方政府分为省、县、乡三级。”在交通和技术不发达的情况下,地市级政府可以起到解决省级和县级政府信息不对称、提高组织效率、增强治理功效的作用,但也随之带来政府规模膨胀、冗员增加、财政负担加重、市县争利的局面。当县域自主权提高和数字技术治理范式成熟的情况下,取消地市级政府就有必要提上议事日程了。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社会组织的影响力也在逐渐增大。伴随着时代发展变迁,社会组织日新月异,如何引导社会组织服务经济发展成为重要问题。在社会治理中,应尽可能地调动各组织积极性,同时对可能带来的风险予以规避,授权准入就成了务实的机制设计。

联盟链架构保证了授权准入的有效实施:在大多数全民可参与的领域,给予所有社会数据开放权和记账权,从而广泛调动各社会阶层积极性,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在少数具有机密性、需要国家掌控的领域则需通过授权特定机构,实现数据的可得性和记账行为完成。比如,政府可建立机密信息子链,在实现政务公开的同时,保障国家安全。历史已经无数次证明,没有秩序则难以实现更大范围、更高质量和更深层次的发展,全球抗击新冠疫情的现实再次证明了这一规律,授权准入是符合历史发展规律的制度设计。

实现物链融合是推进区块链大规模应用的关键所在。区块链发挥所有功能的基础在于被执行对象上链,上链的前提是被执行标的数字化。在区块链发展的前十年历史中,区块链的应用基本囿于数字货币(包括实现支付和清结算等金融功能)和开放式金融的藩篱之中,一个重要原因也在于没有实现物链融合。链政经济具有物链融合的特征,通过区块链和物联网等技术的深度融合实现万物互联和上链。

实现物链融合有两个核心要素:第一,物联网的发展和应用。第二,物联网数据上链的真实性。全球物联网进入产业落地与监管整治并重阶段。在保证上链数据的真实性问题上,目前大多数物联网设备能够运行哈希算法和公私钥签名运算等区块链计算。物联网数据主要存放在云上和设备本地,少量结构化数据可以直接写入区块链,大部分数据以哈希摘要形式上链。物联网设备的安全防护和物联网—区块链的一体化进程能在很大程度上保障数据源头的真实性。此外,上下游、不同环节的物联网数据上链,得以通过互相验证保障数据上链的真实性。

未来随着物联网设备数量的进一步增加,物联网设备之间将发生更为丰富的经济活动,CBDC也将成为机器间的基础支付工具,有助于实现机器经济应用场景,进而全面迎来“数据与数据对话”时代。

区块链全息性使之具备集约特征,以中央为代表的高权限节点掌握链上全息,联盟链架构又避免了公有链的大量信息冗余,形成了集约化的复杂系统,极大提高了行政和监管效率。

集约化系统最大的潜在风险点在于不开放,从而导致系统日益走向闭塞和灭亡。在区块链领域,如何保持联盟链的开放性成为关乎兴衰成败的大事。链政经济的授权准入和开放性是辩证统一的,授权准入是为了给更高质量的开放提供保障,开放则是为了保障系统的长治久安。链政经济的开放性主要从两个方面实现:第一,在大多数市场对资源配置起决定性的领域不设门槛,各市场主体(包括境外主体)可自由加入退出。第二,各市场主体(包括境外主体)加入时可免费使用基础设施创建自己的链,真正实现“拿来即用、一键部署”,为中小企业和社会大众提供“无需建链、连接即用”的全球性网区块链网络。这既体现了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的本质,又推进了科技和数字维度下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构建。

当前区块链在政务系统中的应用已涉及电子发票、数字身份、电子存证、产权登记、电子票据、工商注册等多个场景。区块链在政务领域的应用不仅需要场景化探索,更需要顶层设计和战略布局,链政经济就是立足数字经济发展趋势下的融合区块链和政务系统的顶层设计。链政经济具有分级治理、授权准入、物链融合、集约开放的治理特征,有利于提高微观主体的市场化程度,提高系统信息的集成化程度,增强政府的宏观调控能力,发挥信息和数据的治理功能,助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实现社会主义经济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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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桐:中央财经大学金融学博士,中国电子商务产业园发展联盟区块链专委会副主任,数字资产研究院学术技术委员会委员,伏羲智库研究员,区块链和数字经济领域知名学者,著有《链改:重塑社会结构与经济格局》、《链政经济:区块链和政务系统的融合》。

王龙:战马资本创始人,研究方向为开放式金融、数字货币和数字经济。

原文发表于《贵州社会科学》(CSSCI)2021年第5期(5月),《贵州社会科学》是全国中文核心期刊、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来源期刊、贵州省一级期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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