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澳监管机构更新ICO和加密资产指南:代币发行者需申请许可_Eternal Oasis

据Cointelegraph报道,澳大利亚证券和投资委员会(ASIC)于2019年5月30日发布了最新的代币发行(ICO)和加密货币交易指南。新指南目的是帮助加密货币企业进一步了解澳大利亚公司法案和ASIC法案中现有法律的要求。通过更新对ICO的监管规定,ASIC为澳大利亚的加密货币提供更加健康全面的管理空间。同时,它还为该国加密货币相关公司提供了一个更明确的规则。

ConsenSys:反对美国SEC扩大“交易平台”的定义:4月19日消息,据官方博客,以太坊软件开发商ConsenSys已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提交意见,以反对SEC提出的“交易法”草案。ConsenSys表示,“我们担心拟议规则中的某些语言可能会无意中将去中心化系统指定为 1934 年《交易法》含义内的交易所,如果这些系统是用于交易被误解为证券的加密货币。”此外,ConsenSys呼吁委员会明确表明基于区块链的网络不属于此处所讨论的草案的范围。此前消息,a16z及Delphi Digital均已向美国SEC提交关于交易法草案反对意见。[2022/4/19 14:33:17]

5月30日发布的ASIC指南是其第二次更新版本,其最初的版本发表于2017年9月。该文档的第一次更新时间为2018年4月。

资管公司景顺(Invesco)向美国SEC申请比特币ETF:资管公司景顺(Invesco)已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提交比特币ETF申请,持有GBTC和期货,彭博社专家认为其本周急于在其他公司之前提交申请。根据分析师Eric Balchunas的推文,Invesco已经在8月5日申请了比特币策略ETF。

按照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监管机构主席加里-根斯勒的要求,该申请是根据《1940年投资公司法》提出的。按照根斯勒的说法,该法案为封闭式基金和共同基金提供了监管,为投资者提供了大量的保护。Balchunas估计Invesco是在匆忙中提出ETF申请,所以他预计到周五晚上至少会有五到十个类似的ETF申请。(U.today)[2021/8/5 1:36:58]

在发布第一份ICO指南时,ASIC曾表示, “我们希望创新公司对他们运营所处的监管条件有所了解,并确保他们了解在澳大利亚筹集资金需要承担的一些责任和义务。”在2017年版本的指南中,其将ICO分为管理投资计划、股份或衍生品和非现金支付(NCP)三类。代币发行者在展开营销策略前,要明确他们发行的代币属于哪一类。

灰度:GDLC已成为向美国SEC报告的基金:灰度(Grayscale)官方发推表示,GDLC(Digital Large Cap Fund)已成为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 )报告的基金,我们刚刚在表格10上提交了三个额外产品的注册声明,分别是BCHG、ETCG和LTCN。[2021/7/12 0:46:15]

而此次2019年的更新,ASIC正在建设更为完善的监管环境。代币发行者和金融商品投资顾问需要获得澳大利亚金融服务(AFS)的许可。对于进行金融商品交易的加密货币交易平台,澳大利亚要求其必须拥有市场许可,此类平台还可能需要清算和结算(CS)的相关许可。

ASIC指南还希望代币发行者明确其ICO是否是金融商品。在澳大利亚,金融商品的定义甚至包括是否产品中会包含其他金融商品。因此,发行代币证券、衍生品、NCP和管理投资计划都被视为金融商品。

ASIC发布的最新加密货币管理指南为非金融ICO打通了一条道路。这与美国的司法管辖权有很大的区别,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认为ICO的发行方式更像是证券。根据ASIC的说法,很多ICO被当作是管理投资计划的一种。

在把ICO大致分为管理投资计划之后,ASIC创建了相关的指导框架。发行方式与ICO很相似的IPO被澳大利亚最权威的金融监管机构认为是“证券代币”。

最近进入澳大利亚发展的加密货币交易所Zebpay在被问及ASIC更新指南对运营的影响时,其法律负责人Kevin Lim对Cointelegraph称,

 “我们接受新的监管框架,它使加密货币市场更加清晰透明,这些总是受欢迎的。我们可以明确指出因为公司的政策原因,Zebpay平台只列出ASIC承认是数字货币的代币(例如比特币、以太币和莱特币),我们在未来不会偏离公司的政策。”

对于ASIC来说,指南更新也是委员会与相关机构(如澳大利亚竞争协会和消费者委员会)共同打击有关加密货币欺诈的一部分。在更新的指南中,ASIC一再警告不要提供有关代币商品的误导性信息。自2018年以来,金融监管机构已开始采取具体措施来打击ICO欺诈行为。

图片来源:pixabay

作者 Yihan Xia

本文来自比推bitpush.news,转载需注明出处。

声明: 比推所有文章都只代表作者观点,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有风险,后果自负。

郑重声明: 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转载文章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之目的, 如作者信息标记有误, 请第一时间联系我们修改或删除, 多谢。

大币网

比特币dFund:淘汰“挖矿”_比特币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柴雅欣报道 虚拟货币“挖矿”活动已被正式列为淘汰类产业。国家发改委网站近日发布消息,《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修改〈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的决定》已审议通过.

[0:0ms0-9:594m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