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1日消息,近日,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设立整治虚拟货币“挖矿”活动举报电话的公告》,公布省市两级整治虚拟货币“挖矿”活动的监督及举报电话。公告称,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整治虚拟货币“挖矿”活动的通知》、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21年第49号要求,加速促进产业结构优化,推动节能减排,实现“双碳”目标,持续保持整治虚拟货币“挖矿”高压态势,山东特开通整治监督及举报电话,充分发挥广大群众的监督作用,敬请社会各界群众监督举报。虚拟货币“挖矿”活动,指通过专用“矿机”计算生产虚拟货币的过程,范围如下:伪装成数据中心的虚拟货币“挖矿”企业;为从事虚拟货币“挖矿”活动企业提供场地租赁等服务的企业和个人;通过非法手段获取电力供应,从事虚拟货币“挖矿”活动的企业;以其他多种隐藏形式进行“挖矿”的企业、网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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