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ND:澳大利亚证券和投资委员会在联邦法院对 Finder Wallet 提起民事处罚诉讼_FIND

ForesightNews消息,根据澳大利亚证券和投资委员会发布的一份声明,ASIC已在联邦法院对房屋按揭、信用卡和借贷等服务比较网站Finder.com子公司FinderWallet提起民事处罚诉讼,指控后者在加密货币相关产品FinderEarn中提供未经许可的金融服务、违反产品披露要求以及未能遵守相关的设计和分销义务。在ASIC通知FinderWallet后,FinderWallet从2022年11月24日起停止提供FinderEarn产品,所有资金已全额退还给客户。FinderWallet在2022年2月下旬至11月10日期间提供FinderEarn产品服务,FinderEarn客户将澳元存入他们的账户,然后将其转换为以澳元计价的名为TAUD的稳定币,并分配给FinderWallet用于其自身的营运资金,FinderWallet向客户支付4.01%或在某些情况下为6.01%的年复合回报率。ASIC声称FinderEarn产品实质上是一种债券,FinderWallet需要澳大利亚金融服务许可证才能提供FinderEarn。

动态 |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关于《区块链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2018年10月19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向社会公开征求有关《区块链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的意见。 意见中提到,区块链信息服务提供者和使用者不得利用区块链信息服务制作、复制、发布、传播法律法规禁止的信息内容。区块链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记录区块链信息服务使用者发布内容和日志等信息,记录备份应当保存六个月,并在相关执法部门依法查询时予以提供。 区块链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配合有关部门依法进行监督检查,并提供必要的数据支持和技术协助,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设置便捷的投诉举报入口,及时处理公众投诉举报,区块链信息服务提供者开发上线新产品、新应用、新功能的,应当按有关规定报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进行安全评估。 区块链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在提供服务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通过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区块链信息服务备案管理系统填报《区块链信息服务备案登记表》,主要包括服务提供者、服务类别、服务形式、应用领域、服务器地址等信息,履行备案手续。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根据实际情况对《备案登记表》进行调整,并按规定进行公示等内容。 根据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公开发布的信息,公众可以在2018年11月2日前登陆该网站进行意见反馈。[2018/10/19]

关于Bithumb的新加坡子公司B.Buster发行BTHB的公告:韩国虚拟货币交易所Bithumb的新加坡子公司B.Buster所要发行的BTHB ,将在除中,韩,美等国家以外的机构进行预售(private pre-sale),具体时间还没有对外公布。现加密货币圈中有的大部分投资消息为虚假消息,用户需防范风险。[2018/4/24]

怀俄明州等候州长批准关于“功能性资产”加密资产免受证券法限制的法案:怀俄明州立法机关通过了一项法案,规定某些类型的加密资产免受证券法的限制,现在该法规将由州长Matt Mead进行最终批准。公众记录显示,该法案以27-3的投票结果通过,没有参议员弃权。据悉,豁免的资产被称为“功能性资产”,指那些“尚未由被开发者带入市场或作为投资出售”以及“可交换获得商品和服务”的资产。[201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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