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证经济,是区块链领域里很重要的一个概念,有很多大佬对通证经济非常看好。他们认为区块链最终贡献给社会最重要的东西就是通证经济,说通证经济将给人们提供一种强协作模式,对系统内每一个人的贡献加以精确量化。从而极大激发每一个参与者的参与热情,极大的提升工作效率,并且通证经济最终将颠覆现有的公司制度。比如,孟岩老师就在《我的区块链第一性原理》中这么说到:今天,我们拥有了一种基于经济激励的新手段,就是基于价值互联网的可信任的价值、共识载体——通证,它可以进行全网范围、大规模的人类强协作,这是以前人类社会没有经历和见识过的东西。如果我们以通证为基础建立一个新模式,可能就意味着现在大家所熟悉的、已经流行了近五百年的公司体制要面临转型,甚至是被颠覆、解体。因为区块链,尤其是公链技术根本就不是帮企业解决问题的。区块链说白了是对传统公司体制,甚至传统公司思维的一种解构、颠覆,基于现在企业的协作模式要在区块链里得到很好的应用是不太可能的。从实际的发展情况来看,目前区块链领域真正落地的项目,也确实都是所谓的通证经济,再具体一点说就是传统的中心化组织加上基于区块链发行的通证。我个人也非常看好通证经济,我也认为通证的量化激励效果将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但是关于通证是否会颠覆传统的公司制,我有一些进一步的思考。1、公司为什么存在?关于公司为什么存在,这是一个大问题,很多经济学家都研究过,有人还因此获得了诺贝尔奖,一般来说有以下几种解释:企业是为外部进行生产的专业化生产单位,故也被称为专业化理论。企业之所以存在是因为与自给自足相比,为他人生产是有效率的,这种效率来自于企业在规模经济、专业化活动等方面具有的优势。科斯在解释企业存在问题时使用了交易费用的概念,他认为如果通过市场安排协调资源的费用(即交易费用)超过了企业内部管理资源的费用,企业内部管理的资源配置就是十分必要的和合理的。也即通过管理协调来减少市场协调成本。最终企业将倾向于扩张到在企业内部组织一笔额外交易的成本等于通过公开市场上完成同一笔交易的成本或在另一企业中组织同样交易的成本为止。2、公司被取代的前提总结一下,也就是说,如果通证要取代公司,一般需要有以下几个前提:1、以通证形式合作的效率,要高于以公司形式合作的效率;比如用通证形式合作的网络效应,要超过以公司形式存在的规模效应。2、组织内部管理成本<外部市场交易成本。说到效率,分工越细,效率肯定越高,这也是经济学理论的底层基础之一。专业化的分工效率肯定大于一个人的大包大揽,全栈工程师虽然可以高效的做出一个网站,但只有专业的分工与合作才能做出一个操作系统。所以对于分工极细的工作,公司很有存在的必要,暂时无法被取代。那些有规模效应的工业企业、农业企业也很难被通证化,规模效应是很多工业公司的立身之本,很多农户原来也是个人化操作,现在也集中化了,因为方便大规模机械化生产。至于交易成本,在区块链发展的前期,交易成本可能并不低,所以这时是肯定离不开公司的;到区块链发展的后期,对外的交易成本会极大降低,可能会远低于公司的组织成本,那时也许又会有新的组织形式出现,比如说自组织,新的组织有没有成本,成本是多少目前无法确定。我个人的看法是:通证大规模使用后,确实会成为新的主流价值传递形式。但是公司的组织形式仍然会存在,而且会继续存在很长时间,也许多年之后公司制度仍然存在,并不会因为通证发展起来,公司制度就从此消失。3、组织与激励更深层的说,如果把传统公司简单分解成这样一个公式:公司=组织+激励在激励层面,现有的激励方式将被通证代替,这一点我不怀疑,但是现有的组织架构是否会被通证取代还有待商榷,我倾向于认为短期内不会。从激励层面来讲:现在的激励大部分是工资+资金的形式,工资以人民币发放,资金一般也以人民币发放,不过也有其它股权、期权、实物奖励等等。未来通证化之后,工资和奖金都可以以“通证”、“数字货币”形式发放,如果有合理的算法甚至可以通过智能合约控制,这一块是完全可以实现的。比如说币安早就接受以BNB发放工资,巴比特文章的奖励也是以BTM形式发放的,同时像币乎这种内容平台,你的文章收益多少完全是以KEY的形式量化出现的。虽然他们的工资和奖金这种传统的激励模式可以用通证替代,但是他们的管理仍然是公司的形式,仍然是中心化的管理。经济激励本身,当然是很强的一种协作关系,这里指的强协作应该是很多人大家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集思广益,贡献自己的力量去完成某一个任务,这时通证起到的是论功行赏的量化激励作用。从组织层面来讲:通证化之后的经济体,并不因为通证激励的存在就没有组织矛盾,就没有勾心斗角,就没有团队之间的内部损耗。比如说在币乎的通证经济目前算是运营得比较好的,但是它内部也存在很多问题,比如说买卖赞,比如说大V抱团,比如说很多水文也能上热门,比如说水军恶意的踩,如果你得罪了某人或者别人不喜欢你的观点,他们甚至可以把你的收益踩为0。只要有利益的地方,就会有斗争,利益越大,斗争越严重;只要有斗争的地方,就需要管理,斗争越严重,对管理的需求越迫切。通证真正能做到的是精细的量化作用,它能够把激励的作用放到最大,但是单纯的激励作用并不足以使人们产生强协作,过大的激励反而会引起通证经济体系内的摩擦,这当然可以通过算法优化加以缓解,但是不可能根除,还是需要组织上的协调。在这种情况下,通证经济是离不开中心化管理的,通证经济暂时也无法完全替代公司这种中心化的组织形式。4、自组织刚刚既然说到自组织,我们也专门来看一看自组织,根据时戳资本《区块链自组织研究报告》中的定义:自组织是一种以自我意志运转的组织形式,它奉行自下而上的权力逻辑逻辑,能够激发组织内个体的积极性。人类社会自组织是层级制度和市场之外的第三种组织形式,它以信任为基础,可以降低组织内部的管理成本和交易成本,足具成本优势。但由于机制的设定和接近直接民主的治理形式,物理世界中的人类社会自组织在空间和人口规模方面存在瓶颈。区块链自组织是一种创新的组织形式,它能突破物理世界自组织的空间和人口规模限制,调动更大范围的人类协作。如果公司=组织+激励的话,那有没有可能未来公司“激励”的部分被通证化,而“组织”的部分就“自组织”化呢?在我看来,“自组织”和“去中心化”一样,是一个过程的描述,不存在绝对意义上的自组织,正如不存在绝对意义上的去中心化。我们只能努力的把项目变得更加去中心化,正如努力把中心化公司的权力更加分散,更加倾向于自组织化。毕竟自组织也是组织,只要涉及到决策,在组织当中也得有人说了算,即使没有明确的领导,也总会有人影响力大一些,有人影响力小一些,那么影响力大一些的人就成为了自组织事实上的中心。多数人的影响力越平均化,那么公司就慢慢的自组织化;少数人的影响力越极端化,那么自组织就越公司化。我相信,未来大部分区块链项目都会在公司制和自组织之间,根据项目性质不同而有所侧重,有所取舍。5、公司在什么情况下消失?从历史来看,新事物出来之后,虽然各方面都很先进,但是老事物仍然经常会有一席之地,有时还会存在很久很久。现在已经是市场经济时代了,是大规模的社会协作的时代,股份制、上市公司这种新的组织形式能够把人合、资合做到极致,最大限度的整合各种生产要素,并以多种制约方式形成良好的公司治理。按理说股份制明显要优于其它组织形式的,但是现在股份制公司仍然是少数,其它组织形式仍然占据绝大多数。比如说个体户。目前大多数创业公司仍然是以个体户形式存在着,比如快递门店、淘宝店、服装厂等,都是一个老板出钱开起来,一个人说了算,虽然规模不大,但是数量众多,仍然是企业主要的组织形式。比如说合伙制。规模稍微大一点的公司,对资金要求高一点的公司,很多都是用合伙制,几个朋友出钱凑一凑,分分工,就把一个公司干起来了。而且有些大型会计师事务所,投资机构也都是采用的合伙人模式。反而上市公司、股份制公司这些现代企业形式的公司数量是有限的,我国A股的上市公司,这些年的数量已经算是爆炸性的增长了,也才几千家,虽然影响力大,但是从数量上讲并不是主流。我的意思是,即使股份制、上市公司这种新型的组织结构出现很久了,也有着非常多优秀的特性,但是个人独资、合伙制仍然存在。同样的,通证出来之后,虽然它有众多的优势,使得通证会迅速流行起来,但是同时原有的公司制也会长时间保留,并同时得到发展和改进。6、哪些行业适合通证化从目前通证经济落地的情况来看,内容行业是最适合通证经济落地的行业,比如新闻媒体、写作等,因为写作不需要太过细分的专业化分工,完全可以以个人为基本生产单位,这样通过通证化就可以广泛的把大家聚集在一起。除了新闻、写作之外,还有游戏、直播甚至包括写代码编程这些事,都是跟脑力活动有关,都可以以个人为基本生产单位,都可以分布式办公,都可以以社区的形式存在,都非常适合通证化。但是,你不能指望工厂的工人通过通证的激励,在没有公司组织存在的情况下去造出一辆车,你甚至不能指望在没有公司组织存在的情况下,单纯依靠通证经济的激励去造出一支高质量的圆珠笔,就更不用说那些什么尖端的生物科技之类的需要大量研发投入的东西了。需要使用大量固定资产的,通证经济不适合,只能依靠公司形式。离不开线下场所的,比如商场、娱乐场所、体育运动场这些体验经济,都需要人来管理,都需要大理的管理成本,也都离不开公司形式。那种要完成的目标很复杂,一个人无法完成,必须多人合作的任务,或者完成的目标时间属性很强,需要在极短的时间内做出来的,对专业度要求高,对效率要求高的行业都更适合中心化的公司来做。简单来说:脑力工作更容易通证化,体力工作更适合公司制;一个人就能做出作品的工作,更容易通证化;需要多人合作的工作,更适合公司制;纯线上的工作,更容易通证化,有线下的工作,更适合公司制;专业分工极细的工作,更适合公司制;复杂度非常高的工作,更适合公司制。另外,物与物之间的连接、交易,更容易被通证化,机器人与机器人之间的连接、交易,更容易被通证化。作者简介:蒙特卡洛,区块链研习社特约作者,巴比特专栏作者。声明:本文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区块链研习社立场,亦不构成任何投资意见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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