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密货币:亚洲仍是区块链创新的主动力_虚拟资产法律法规

编者按:本文来自链内参,作者:内参君,Odaily星球日报经授权转载。随着疫情在全球范围内升级,一向最为敏感的美国股市开始暴跌,在刚刚过去的一周之内跌幅超过12%,在美国股市的带动之下,全球股市也随之大幅跳水。疫情带来的全球大恐慌,直到最近才刚刚开始。疫情在全球范围内爆发,对于全球经济的冲击将不再只是局部和短期影响,而是可能会升级为全面长期的冲击。尽管如此,区块链的发展脚步却从未停止过。特别是亚洲各国正大力推进区块链的应用与发展。就在3月5日,韩国国会全体会议已经通过特别金融法修订案,将在1年后进行实施。据了解,特别金融法内容包含加密货币交易所牌照制度,以及银行支持加密货币交易所账号实名登记等。而这也意味着,从此之后,在韩国,虚拟资产不仅已经正式合法化,而且加密货币交易所也会被正式视为金融机构。这对数字货币领域来说,绝对是一个令人兴奋的消息。其实,亚洲在区块链创新方面一直遥遥领先,并持续推动区块链行业向前发展。中国:新冠病之下仍在前行

当下,中国正在使用区块链技术,通过支持区块链的应用程序来帮助抵抗冠状病的爆发,这些应用程序可协助医疗数据管理,救济物资的分配和跟踪、物业服务管理以及医疗索赔等领域。据了解,早在2008年4月,中国在全国31个省运行国家传染病自动预警系统,建立自动预警与响应机制。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可以在区块链系统中注册节点,将传统的“传染病上报系统”垂直上报模式平面化,为疫情信息传达加速预警。在公益慈善中,区块链技术可以建立一套公开透明可追溯的系统,这个系统里面捐赠方和受赠方可以对每一笔款项的始末进行查询。在知名区块链技术研发公司Findora建立的区块链系统平台上,数据将被加密传输,不会被任何人滥用。例如,红十字会可以保证自身的透明公开性,同时捐赠方和受赠方又获得了隐私保护,在第三方或公众需要审查时又可通过零知识证明等技术审计数据,那么做善事则不会暴露隐私。其中,审计工具可以让捐赠方能检索到私有数据,即使低调做好事,也可以随时上链查询自己的保密数据。通过区块链和密码学中的零知识证明等技术,可以筛查比对每个人与确诊患者行程交集,同时确保用户个人隐私数据安全。易居中国重磅推出将区块链技术应用于社区、楼宇及案场安全防控管理的智控链系统,这也是时下国内区块链技术应用于不动产行业防疫实战的首个领先的应用系统。智控链系统是由易居中国自主研发的物管上链系统,旨在以与工作和生活密不可分的物业应用场景,利用区块链数据防篡改、信息加密、授权交互及追踪溯源的特性,为住宅社区等的物业服务企业和运营服务公司,提供智能防疫解决方案,打造人员档案可保真、巡更保洁可管理、出入通行可追溯的安全防线。就在上周,中国的银行业监管机构发布了文件,列出了有关区块链技术在金融领域安全应用的一系列标准。这些新标准是中国的第一个标准,据报道目前已在中国运营的35,000多家区块链公司对此表示欢迎。并且,有人纪念已故的李文亮博士,他们在以太坊上创建了一个智能合约,将源代码以纪念碑的对齐形式描述了李博士的一生,从理论上讲,他的记忆将永远被保存。在过去的几年中,中国一直致力于开发区块链和人工智能等新兴技术。普华永道调查受访者将美国视为当今发展区块链最先进的领域,但他们相信在未来三到五年内,领导者将是中国。自今年1月以来,已有超过500个项目在中国网络空间管理局注册。在中国,与区块链相关的专利申请数量是下一个最接近的国家的近三倍。根据美国市场情报公司IDC的报告,到2023年,中国在区块链技术上的支出将超过20亿美元。甚至地方政府也在向区块链项目注资。目前,中国与12个欧盟成员国和5个巴尔干国家合作,创建了中国-CEEC区块链卓越中心,“致力于促进区块链和DLT技术的应用和基础研究。”中国还与其他金砖四国组成了一个银行财团,以“在数字经济发展的背景下,对分布式账本和区块链技术进行协作研究”。甚至沃尔玛和IBM都与京东和清华大学合作创建了区块链食品安全联盟,以“增强中国的食品跟踪,可追溯性和安全性”。韩国:加密货币完全合法化

日前,韩国国会通过了一项新的立法,它将为加密货币和加密交易在该国所需要的监管和合法化提供一个框架。通过这套法律,该国政府希望能够有效地监督其国内的这一新兴产业并制定出能应对等不法犯罪行为的规定。据了解,该修订案遵守部分反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建议的实施标准,以及韩国金融服务委员会旗下金融情报机构制定的《FIU虚拟货币反准则》。与此同时,FIU将继续制定从属法规等一系列措施,以顺利实施该修订案。相关部门也将积极收集加密行业和私人专家的意见。修订案规定,虚拟资产经营者必须承担防止行为的义务,并规定了金融公司与虚拟资产经营者进行金融交易时必须遵守的事项。而该法案执行的主要授权事项包括:反义务加虚拟资产经营者的范围;适用于法律的虚拟资产的范围;与加密相关的企业必须在金融服务委员会的金融情报部门进行注册,并向有关部门报告;金融公司对虚拟资产经营者可进行实名确认的存取款账户。虚拟资产经营者不仅有基本的反义务、向FIU申报的义务,还有按用户分类、交易明细分类等附加义务。不仅如此,虚拟资产经营者还需设定受理条件,如对金融公司经营人员实名确认的存取款账户发放,信息保护管理体系认证,代表无犯罪经历等。未申报经营企业将被处以5年以下有期徒刑及5千万韩元以下罚款。这实际上意味着,政府将在法律范围内直接管理加密货币市场。而与数字资产经营商交易的金融公司需遵守的义务包括:检查经营商的代表人及交易目的,检查经营商是否提交申报、是否将资金分开管理等。基于以上原则,如若有不符合监管规定的数字资产经营商,则会被强制清退。不过,该法案将在1年后才进行实施,在此期间,所有实体将有六个月的期限来遵守新法律。在过去几年的时间里,韩国一直处于加密货币繁荣与萧条交替变化的前沿,是全球少数几个大规模采用这种技术的国家之一。在2017年加密货币热潮达到顶峰时进行的调查显示,超1/3的该国劳动者都是比特币、以太坊等加密货币的积极投资者。为了紧跟这股热潮,韩国最大的城市首尔还发起了一项政府倡议,即推出自己的加密货币S币。此外,韩国政府一直谨慎地视作具有创新能力的公司,例如瑞波等公司上个月将其在韩国的客户群扩展到了三家新的汇款公司。此外,Litecoin刚刚宣布了一项新的合作伙伴关系,该合作伙伴关系使Litecoin能够从该国的13,000台ATM机中提取韩元并进行汇款。此次合作将Litecoin与MecoCash的M.Pay付款平台和MeconMall集成在一起,这标志着Litecoin在韩国采用的重要一步。币安官方宣布,已经与韩国金融科技公司BxB.Inc达成合作,共同发行了锚定韩元的稳定币BinanceKRW。按照1BKRW=1KRW比例发行。随着韩国希望总体上处于区块链,游戏和技术创新的前沿,我们预计韩国将在未来几十年内继续成为技术领导者。日本:鼓励区块链和加密技术创新

2020年夏季奥运会的主办国日本显示出令人鼓舞的迹象,表明区块链和加密技术将继续创新。目前,全球约有10%的加密货币交易流量归因于日本,因此,毫无疑问该国正在认真对待其在全球区块链领域的角色。首先,比特币在日本被视为一种真实货币,因此持有比特币可以免税。政府一直在认真评估如何对待数字货币,因为它权衡了经济的利弊。但是,企业业务中对区块链有广泛的共识支持。早在2016年12月1日,日本就出台了《关于举办区块链技术的活用可能性和相关课题研讨会的有关说明》,并分别于2016年12月20日和2017年3月8日两次举办了关于区块链技术的应用和相关课题讨论会议。2016年10月,日本SBI控股公司和总部位于美国旧金山的Ripple公司共同成立的SBIRippleAsia公司,牵头创建“国内外兑换业务一体化研讨协会”。协会成员有日本巨头银行瑞穗银行,以及其他网上银行和地方银行等合计42家银行。SBI控股公司总裁北尾吉孝表示,协会的目的是建立一个可以将国内兑换交易与跨国兑换交易进行一体化处理的交易平台“RC云”。2017年3月,协会负责人表示,基于RippleSolution技术建立的RC云已经通过了PoC测试,已经可以开始提供商用的国内外兑换交易服务。目前,国内外兑换业务一体化研讨协会的会员正在增加。截止到2017年年末,协会已经拥有共61家会员。2017年3月,日本多所金融机关联合举办了关于探索不同行业之间合作可能性的“业界连接型DLC试验”。截止到2017年8月份,已经有33家金融机构参与了这次试验。同年九月份,参与项目的金融机构联合发布了“关于共同举办试验验证项目的相关决议”,关于分布式账本技术运用的讨论变得越发火热。日本最大的社交网络Line最近宣布,它将在4月份向日本市场推出自己的数字货币Link。从本质上讲,这将为Line用户创建新的货币系统,并有可能在应用程序中付款和转移Link数字货币,这可能是促使消费者采用的主要催化剂。日本的其他有希望的发展包括瑞波在汇款服务方面的扩展以及金融服务在区块链方面的进步,以及吸引头条新闻的新的面向隐私的协议QURAS。QURAS计划于4月初启动其主网,它是下一代区块链协议,可通过公共智能合约实现私人交易。通过利用两种领先的隐私技术,该协议使用户和企业能够以符合法规的方式为任何类型的交易选择合适的隐私级别。在主网启动后,QUARS的本机令牌将成为日本全国零售商店中付款方式最广泛接受的加密货币,仅次于比特币。新加坡:东南亚有前途的区块链灯塔

尽管新加坡被认为是领先的传统金融中心,但由于其监管友好的环境,新加坡还建立了杰出的区块链生态系统。在东南亚所有国家中,由于中央政府的前瞻性方法鼓励采用区块链技术和受监管的数字货币,因此新加坡在区块链领域占据了主导地位。自2014年以来,新加坡总部设在新加坡的区块链公司已获得近10亿美元的投资,很容易就能看出新加坡在全球区块链领域的地位。从2017年以来“抢驻”新加坡的项目就不断,新加坡已然成为R3、IBM、摩根大通等平台抢占区块链贸易金融领域的关键。在2017年11月,香港金融管理局与新加坡金融管理局交换了谅解备忘录,合作开发“全球贸易连接网络”,运用分布式分类帐技术构建跨境基础设施建设,推动两地及全球的贸易及贸易融资业务数码化。据悉,该平台便是R3和IBM等技术公司参与的技术工作。在此之后,中国作为新加坡最为重要的贸易伙伴国,自然不甘示弱。2018年4月时,中国就将区块链技术应用在商品贸易过程中全部关键参与者之中。中国四大国有石油公司之一,中化集团的子公司,完成了完全依赖区块链技术从中国向新加坡的运输汽油的任务,中化能源技术公司将汽油从中国泉州向新加坡以船舶运输形式发货。其后7月份时,新加坡的公司也开始了相关的探索和实践。总部位于新加坡的电子政务服务提供商CrimsonLogic宣布推出一个以跨境贸易为重点的区块链平台。该公司由一家城邦政府机构和港口运营商所有,该平台是一个经许可的网络,由经认证的贸易合规公司作为节点运行和验证。据悉,平台由全球电子贸易服务公司创建。而待到2018年5月,新加坡金管局与加拿大央行发布联合公告表示,双方对加密数字货币的跨境和跨货币支付进行了一次成功的支付试验。加拿大央行和新加坡金融管理局在这次跨境支付的过程中,通过使用哈希时间锁定合约技术,将各自的区块链项目Jasper和Ubin的网络进行了连接,据悉,这两个项目分别基于R3的Corda和摩根大通的Quorum。11月份,新加坡金融管理局和摩根大通合作开发了用于跨境支付的区块链原型。该原型可以允许用户在同一网络上使用不同的货币进行支付。新加坡政府旗下的投资公司淡马锡也参与了这款区块链原型的开发工作。同时据悉,该原型是Ubin项目第五阶段工作的一部分。2018年12月,最终确定支付服务的新监管框架,包括数字货币,不属于先行监管范围的加密货币服务提供商有望在新的监管框架下获得许可。到2019年11月,《支付服务监管框架》被正式立法,并被命名为《支付服务法案》。再到近期,新加坡金融管理局宣布将于2020年正式实施《支付服务法案》。该政策明确了对数字货币的监管,从制度层面,助推了新加坡地区以区块链技术为基础贸易金融、跨境支付领域的发展。在区块链平台抢滩、国内政策助推的双重作用下,新加坡已成为区块链贸易金融高地,更是各国、各平台发展区块链贸易金融的要塞。印度:加密货币获解禁

3月4日,印度最高法院最终对印度储备银行的银行禁令进行了裁决,判决支持了加密货币交易所和项目方上诉。裁定印度储备银行在2018年4月禁止金融机构向加密货币企业提供银行服务的行为违反宪法。这也意味着印度政府的金融政策制定者也可能重新思考有关加密行业的政策,但如果最高法院仅因为央行存在越权管理的问题,那么印度未来的加密政策走向则还是未知数。尽管2018年,印度央行发布了对加密行业的禁令。但值得注意的是,2016年,印度央行开始审查沙箱框架以便更好地应对“快速发展的”金融技术市场动态。经过三年的评估,印度央行认为公众可以尝试基于区块链的“创新技术”,而通过沙箱政策,印度央行有机会评估在保护消费者方面是否还需要新法规。并且,2019印度央行开始推行金融沙箱政策,支持区块链创新测试。2019年4月18日,印度储备银行发布报告,公布了其监管沙箱条款。其中包括测试各种区块链应用,但不包括加密货币相关项目。进入2020年,印度加快区块链的布局。就在2月早些时候,印度区块链政策再传利好。据cointelegraph消息,印度政府政策智库NITIAayog发布名为“区块链—印度战略”的国家区块链政策草案,该草案阐述印度区块链的不同使用情况,并对正在进行的试点项目进行总结,旨在为区块链技术制定具体的国家行动计划。该战略文件以政府、企业领导人和公民等利益相关者为中心,旨在揭开围绕区块链技术的概念的神秘面纱,为区块链技术制定一个具体的行动计划。同时,印度喀拉拉邦计划使用区块链技术来提高其金融系统的效率,并通过建立该领域的专业人才库来实施政府试点计划。印度喀拉拉邦认为,区块链技术可以在未来的五年时间里提升金融系统运营,而且还会在一些特定领域里使用区块链技术,确保相关应用可以持续发展。据悉,印度政府已经在2017年创立了喀拉拉邦区块链学院,预计将会培养2万名区块链开发人才。2月13日的《印度时报》报道,印度首席选举专员SunilArora表示,该国希望通过基于区块链的投票解决方案来增加选民投票率。印度北方邦即将在本国启动P2P区块链太阳能交易项目。该交易项目与澳大利亚区块链能源公司PowerLedger进行合作,预计2020年3月开始试运行。此前,印度储备银行也一直计划推出自己的数字货币,但计划发行时间一再推迟。对于全球加密货币投资者而言,印度或将成为下一方投资热土,因为印度此举必将促进加密行业的繁荣。

郑重声明: 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转载文章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之目的, 如作者信息标记有误, 请第一时间联系我们修改或删除, 多谢。

大币网

[0:0ms0-12:344m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