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9日,海南省数字人民币签约缴税业务启动,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中国人民银行海口中心支行,海南省工商、农业、建设、中国、交通和邮政储蓄银行等6家金融机构代表出席仪式。目前,该业务已在海口、儋州、琼海等7个市县试点落地。
据了解,目前海南省已支持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交通银行等四家银行数字人民币钱包实现电子缴税(费)。纳税人可通过本功能实现数字人民币钱包网上签订银税三方(委托)划缴协议。
以下为数字人民币钱包网上签订银税三方(委托)划缴协议的具体流程:
操作指引
一、前置条件
(一)正常登录海南省电子税务局;
(二)已开通数字人民币钱包。
二、办理路径
【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制度信息报告】-【网签三方协议(数字钱包)】
三、操作步骤(一)步骤一:纳税人进入该模块后,点击“增加”。
(二)步骤二:输入16位数字人民币钱包ID,系统会自动带出银行行别、银行营业网点、清算银行号、开户银行行号。数字人民币钱包名称默认为纳税人名称、且不可修改,如实际数字人民币钱包名称与纳税人名称不一致,将无法签订三方协议。
(三)步骤三:点击“获取三方协议号”,根据自身实际选择批扣标志。
(四)步骤四:上传经办人居民身份证正反面照片,点击“提交”。
(五)步骤五:选择状态为“导入”且新增的三方协议,点击“验证”。
确认三方协议号是否正确,若无误则点击“确定”。
三方协议验证通过,等待协议状态同步。
三方协议状态已变为“验证通过”,可使用该协议缴纳税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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