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5日,北京朝阳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并宣判了一起因比特币“挖矿”迟迟未见收益而引发的服务合同纠纷。法院一审认定合同无效,判决驳回原告要求支付巨额比特币收益的诉讼请求。据悉,该案系北京法院首例认定比特币“挖矿”合同无效案。案件宣判后,朝阳法院向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送司法建议,反馈案件中涉及的虚拟货币“挖矿”活动线索,建议有关部门进行清理整治。
委托比特币“挖矿”
甲方起诉索要955万美元收益
2019年5月,丰复久信公司与中研智创公司签订《计算机设备采购合同》《服务合同书》等协议,约定丰复久信公司委托中研智创公司采购、管理微型存储空间服务器(即“矿机”),提供比特币“挖矿”的数据增值服务并支付增值服务收益。丰复久信公司向中研智创公司支付管理费。
全国40余家企业推出“抗疫”区块链应用 杭州、北京两地企业最多:区块链技术虽尚未成熟,但在抗疫期间,部分区块链应用已经运用到疫情防控之中。6月29日,《2020中国区块链战“疫”活动》应用方案征集活动落幕,来自于金融机构、上市公司、学术机构、区块链企业等40余位家单位的应用方案入选优秀案例,区块链应用场景则遍及医疗、慈善、疫情预警与检测、保险等各个领域。整体来看,全国共有16家省市均有企业推出“抗疫”区块链应用,而在企业数量上,杭州以12家企业居首,北京以9家次之,上海与武汉均为4家。(证券日报)[2020/6/29]
合同签订后,丰复久信公司向中研智创公司支付了1000万元人民币,中研智创公司购买“矿机”,并与第三方公司签订委托合同。“矿机”在四川省凉山州木里县水洛乡、沙湾乡的“矿场”运行。
声音 | 北京金融局局长霍学文:北京将重点在两个区域开展监管沙箱探索:12月6日消息,针对北京市将在全国率先试点金融科技“监管沙箱”,北京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霍学文表示,未来北京将重点在两个区域开展监管沙箱探索。霍学文进一步指出,一是西城与海淀相邻地区的金融科技与专业服务创新示范区,二是城市副中心。加强金融科技监管的国际合作,规范推进金融科技新技术、新模式先行先试。[2019/12/6]
合同履行期间,中研智创公司向丰复久信公司支付18.3463个比特币作为数据增值收益,此后未再支付任何收益。丰复久信公司多次催要无果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中研智创公司交付278.1654976个比特币,同时赔偿服务到期后占用微型存储空间服务器的损失。丰复久信公司主张,根据起诉时比特币的市场交易价格,中研智创公司应当交付的比特币价值为955万美元。
声音 | 北京商报:有分析人士认为新版5元纸币可能将区块链等技术用作纸币防伪和流向定位跟踪:据北京商报报道,4月29日,央行官网发布公告称,今年8月30日起发行2019年版第五套人民币50元、20元、10元、1元纸币和1元、5角、1角硬币,以上货币发行后,与同面额流通人民币等值流通。值得一提的是,因被选择进行相关新技术的应用,5元纸币暂时缺席。有分析人士认为,新版5元纸币可能将区块链等技术用作纸币防伪和流向定位跟踪,类似于数字货币的一种尝试。[2019/4/30]
法院认定:“挖矿”活动有损公共利益
声音 | 北京市人大代表毕文胜:希望检察机关做好利用区块链等高科技名词非法集资的预警工作:据北京青年报消息,1月19日,北京市人大代表、北京嘉观律师事务所毕文胜律师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希望检察机关做好P2P预警工作。毕文胜看来,对于传统犯罪领域的预警机制作得很好。“比如针对电信,检察机关会总结各种犯罪规律,提醒老百姓。但像类似打着P2P旗号的非法集资的犯罪,更多的是利用高科技或者高科技的名词,比如区块链、互联网+等,其实里面隐含的东西很简单,就是高利。”毕文胜称,对于一些新型犯罪在监管上是缺失的,因此检察机关应当在办案过程中总结这些问题,做出有效的预警,防止案件的进一步恶化,保护广大群众的财产利益。[2019/1/20]
交易被有关部门明确禁止合同无效
记者了解到,所谓比特币“挖矿”其实是通过专用计算机获取虚拟货币的活动。比特币的发明者当初为比特币这一虚拟货币设定了固定的数量值,需要通过“矿机”进行高速运算破解加密拼图以获取比特币。
所谓的“矿机”其实就是指进行此类运算的专业计算机服务器,而“矿场”则是指运行这种特殊程序所需的成千上万台计算机服务器囤放的地方。由于比特币矿业会消耗大量的电力,所以“矿主”们会寻求提供廉价能源的地区进行“挖矿”活动。
朝阳法院审理认为,此类“挖矿”活动能源消耗和碳排放量大,不利于我国产业结构优化、节能减排,不利于我国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的目标,且虚拟货币生产、交易环节衍生的虚假资产风险、经营失败风险、投资炒作风险等多重风险突出,有损社会公共利益。
丰复久信公司和中研智创公司在明知“挖矿”及比特币交易存在风险,且相关部门明确禁止比特币交易的情况下仍签订代为“挖矿”协议,此协议应属无效,因此产生的相关财产权益亦不应受到法律保护,上述行为造成的后果应由当事人自行承担。
最终,法院认定双方合同无效,判决驳回丰复久信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
法官提醒:生产经营活动
应在法律和政策允许的范围内进行
此案主审法官李增辉介绍,今年9月,国家发改委等十部委联合印发了《关于整治虚拟货币“挖矿”活动的通知》,指出虚拟货币“挖矿”活动危害,明确其盲目无序发展对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节能减排具有不利影响,并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全面整治虚拟货币“挖矿”活动。
李增辉表示,任何生产经营活动均应在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和产业政策允许的范围内进行,作为市场经济的参与者,应自觉防范虚拟货币交易风险,自觉维护市场秩序和社会公共利益。此外,比特币不具有与我国法定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虚拟货币交易活动无真实价值支撑,价格极易被操控,代币发行融资与交易存在虚假资产风险、经营失败风险、投资炒作风险等多重风险。国家相关管理部门也多次发布通知提示消费者,投资交易虚拟货币造成的后果和引发的损失由相关方自行承担。社会公众应自觉增强风险防范意识,谨防虚拟货币交易风险。
当日庭审结束后,朝阳法院向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送了司法建议,建议排查本案所涉比特币“挖矿”项目,禁止涉案公司继续从事“挖矿”活动,同时排查涉案“矿场”及当地其他虚拟货币“挖矿”项目并进行清理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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