脸书(Facebook)于2019年6月发表了发行天秤稳定币(Libra)的白皮书,在美国及发达地区引起轩然大波。美国国会、监管机构都对此事十分关注。扎克伯格本人已经两次赴国会作证,解释Libra是什么,发行的目的何在,如何操作、监管,风险点在哪里,以及它与现在的货币及货币体系的关系。在一个以民族国家为主的世界上,抛开IMF这类被认可的国际金融机构,由一个私人机构发行一种超国界、超主权的货币的可行性有多大?如果有这种可能性,我们应该做哪些基础性的工作来促进?
日前,中国进出口银行原董事长李若谷在《北大金融评论》撰文,提出对数字货币未来发展的几点思考。本文为原文节选。
Cheese Bank:已锁定一名犯罪嫌疑人,若无法追回违法所得则将把证据移交中国:去中心化数字银行Cheese Bank发推宣布:已经追踪到一部分被盗资产和相关人员,目前已经锁定一名来自浙江的犯罪嫌疑人“张先生”,工作人员已经联系张先生。如果今天不能收回违法所得,那么Cheese Bank将把所有相关证据移交中国。
Cheese Bank表示:作为去中心化产品,我们不想引入中央司法机构的干预,但是我们用户的资产不应该也不能被心怀恶意的人占有。我们将竭尽全力追回用户的损失。
此前消息,1月7日凌晨3时22分,去中心化数字银行Cheese Bank遭遇闪电贷攻击,损失330万美元。[2020/11/24 21:56:41]
在脸书发布的白皮书中,Libra被解释为一种金融基础设施,以及便捷安全并有真实资产支持的、价值稳定的支付手段。它是低门槛的、使所有人都可以获得的金融服务平台,也是让每一个人掌握自己财产的新方式。
中国社科院特聘导师王彬生:区块链运动的本质是资产转移上链:金色财经现场报道,8月2日,由金色财经主办,阿里云、中科云创、99EX、Asproex、热币、ChainUP、金色算力云首席合作的共为·创新者大会在郑州举办。区块链联合发展组织、中国社科院研究生院金融专业特聘导师、天使投资人王彬生做了主题为《2020区块链市场投资逻辑》的演讲。王彬生表示,技术成本的普遍降低加快了区块链的发展,信息传递成本接近零是区块链运动的时代前提。通过经济本质来看,区块链的普及宏观上是一场资产转移运动,传统的资产将逐步转移到链上。微观上个人行为将价值化,传统的中心化机构对个体的价值剥夺现象将逐步被打破。[2020/8/2]
我们要讨论Libra的问题,首先是对其的认定问题,其次是法律问题,此外还有该创新产品可能产生的风险。
声音 | 南华早报:Libra可能会威胁到中国香港和内地的支付服务提供商:据南华早报报道,Facebook表示Libra将首先瞄准点对点交易。在中国香港地区,这类交易有很多是现金交易,香港普遍偏好纸币,加上ATM密度高,Libra不太可能对此产生影响。但Libra只需政府发行的身份证就可使用,并可能通过WhatsApp、Facebook Messenger及Instagram发送。香港地区这些平台注册的人比支付平台更多。汇丰的PayMe、香港自己的快速支付系统、微信支付和支付宝或成为输家。 全球监管机构已对此表示担忧。香港地区倾向于遵循其他国际司法管辖区的裁决和先例,意味着最终或会影响Libra在香港的推广;或给当地支付提供商时间考虑如何防范该威胁。但随着其他公司在点对点支付系统工作,这种风险不太可能消失。Facebook的举动应被视为对现有供应商的打击,并提醒规模是生存的唯一途径。 在点对点支付后,Libra将瞄准商家和跨境交易;若在第一阶段遇到困难,进入敏感领域(如跨境转移资金)或几乎不可能。监管麻烦或阻碍商家接受Libra。两个阶段可能需要很长时间。现在说Libra将意味着真正的支付革命还为时过早。但肯定会引起香港本土移动支付应用提供商的担忧。[2019/6/29]
纵观现有文献,我以为存在两种截然不同的态度:一种是以西方七国及主要发达国家当局为代表的谨慎派,主张监管引导发展;另一种是以科技公司、私人部门为代表的积极支持派,主张允许发行稳定币,发行方愿意接受监管,按照现有规则,并逐步发展更有针对性的监管法规和措施。
由于我本人不是研究稳定币、加密货币和虚拟货币方面的专业人士,尤其对区块链及加密计算技术不甚了解,所以不便对Libra及类似数字货币的优劣做出判断。但我认为,从宏观角度提出一些问题也许对其未来的发展有裨益。
首先,我既不是支持派也不是反对派。任何一个新事物的出现都会给既定法规、政策和操作等带来冲击,出现许多以前未见到的问题。但发展本身就是对旧有制度、法规、传统观念与做法的突破,不破不立。不改革束缚生产力发展的条条框框,就无法进步,经济也不能向前发展。但这种突破也不是不顾一切的“乱破”。在对该新事物的性质仍争论不休的情况下,制定适合的监管法规和框架似有闭门造车之嫌。人的正确思想是从实践中来的,因此,也许先做试点更可取,而不是等监管完善之后再放行。
其次,可以考虑是否能以央行发行数字货币为起点,将现行的电子货币数字化。首先实现这种创新的支付功能,先不开发其作为货币的其他功能,等各方面研究到位、达成共识之后再开发。另外,还可以思考是否有将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的特别提款权(SDR)改造成一种数字货币的可能性。
再次,一件新生事物的发展必然带来新的风险和问题。目前人们过度宣扬区块链及数字货币的优点,但有一利必有一弊,再好的事物也不能把它推向极端,水满则溢,月盈则亏,发展到极端就会走向反面。我希望对区块链、数字货币的推行都要适可而止,注意它们可能带来的负面影响,未雨绸缪,防患于未然才能立于不败之地。
最后,对于任何新生事物都不能轻易否认,也不能盲目推崇。Libra这类数字货币的出现可能会改变到目前为止运行的货币银行制度,冲击现有国际金融体系,从而打破现在一币独大的国际货币体制。我们必须予以高度重视,不能放弃在新体系构成中的发言权与参与权。同时,我们要思考目前打破该体系的正负面影响,提出一些问题:在一个以民族国家为主的世界上,抛开IMF这类被认可的国际金融机构,由一个私人机构发行一种超国界、超主权的货币的可行性有多大?如果有这种可能性,我们应该做哪些基础性的工作来促进?在我国多方面国际化水平较低的情况下,应该如何去适应可能出现的巨变?怎样才能不被未来形成的新国际货币金融体系排除在外?多提出问题,多思考问题,对我国的发展会更加有利。
来源:北大金融评论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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