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数字货币交易业协会近期数据显示,虽然2013年全球能用加密货币支付的店铺仅有60家,但是时至今日,截止2021年6月,至少有23000家实体店接受加密货币支付渠道。用户数也屡创新高。日本持牌交易所的统计数据中,2021年3月达到432万个,这个数量已经超过了2011年场外外汇税改时的外汇交易账户数量,加密资产在渗透率方面可以说已经达到了当年与外汇相当的水平。
Cryptact日前发布的调研报告也显示,目前至少16家日本上市公司持币。而个人交易量也随着市场的稳定稳步增长。按照日本数字货币交易业协会对其28家交易所的统计数据显示,仅今年8月的交易总额就有6万亿日元,其中现物交易2.4万亿,保证金交易3.6万亿日元左右。这个数据从2021年初就一直呈上扬趋势。
新加坡要求加密平台将客户资金存放在信托中:金色财经报道,新加坡将要求加密货币交易所在年底前将客户资产托管在信托中。新加坡金融管理局周一在一份声明中表示,新加坡将推进一项禁止散户投资者借贷和质押的提议。去年10月,就在FTX解散之前,MAS开始就这些措施进行磋商。新加坡此举是在寻求加强数字资产监管制度的磋商之后采取的。
金管局在声明中表示,鉴于数字支付代币交易的极高风险和投机性质,仅靠监管无法保护消费者免受所有损失。消费者在交易时必须继续“极其谨慎”。[2023/7/3 22:15:12]
漏报、瞒报等“避税”手段层出不穷
链得得在之前的文章中也梳理了目前日本加密资产运营的各种法律相关规定,尤其是国税厅对于加密资产收益的规定。
美联储主席鲍威尔:数字货币可能能带来好处:美联储主席鲍威尔:数字货币可能能带来好处,但涉及一系列“微妙、复杂”的问题。
(金十)[2021/4/12 20:08:55]
日本目前的法律规定,加密资产投资收益被划归为杂项所得,按照累计征税法则,阶梯型征税比例。比如年收益如果高于4000万日元,需要缴纳45%的杂项所得税,195万日元以下只需要缴纳5%的税。
但是要注意的是,在日本,币币交换,也要折算成时价金额缴纳税款。而且,在使用加密货币进行购物行为时,也需要计入税金缴纳范围。因此,在计算时,非常复杂且很容易产生灰色地带。
数字货币板块异动,相关个股集体拉升:据行情显示,数字货币板块异动,汇金股份直线冲板,数字认证、飞天诚信、四方精创、恒宝股份等集体拉升。此前消息,商务部发布关于印发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总体方案的通知,在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及中西部具备条件的试点地区开展数字人民币试点。[2020/8/14]
在日本东京,更是有税务管理公司公然打着“合理避税”的广告吸引客户。虽然很多网上有税率计算器,但是因为计算的繁琐,再加上日本是家庭为单位的所得税申报制度,更让依法缴税难上加难。
根据近期日本国税厅的数据显示,仅在日本关东地区,至少就有数十人没有正确、合法申报,至少有14亿日元的加密资产交易所得没有申报。
日本央行副行长:发行央行数字货币要关注“三个不变”和“三个变”:日本中央银行副行长Masayoshi Amamiya在2020年东京未来支付论坛上表示,在考虑发行中央银行数字货币时,关于支付和结算系统以及货币,要关注“三个不变”和“三个变”。中央银行数字货币发行过程中应关注“三个不变”:首先,货币的基本架构将保持不变。其次,双层货币体系将保持不变。第三,央行的基本作用将保持不变。
中央银行数字货币发行过程中应注意的“三个变化”:首先,无现金支付将在零售支付中稳步增长。第二,支付服务提供商的多元化可能会继续。第三,货币和数据将变得更加紧密地联系在一起。[2020/3/10]
尤其是2021年8月在日本上市的Ada币,在日本通过上币申请以后,相继在日本各大交易所上市,就在上市期间名声大臊,上述调查重点币种,至少有6.7亿日元的应缴的额外税款没有申报。
日本税制受到诟病
上文也提到过,目前日本是作为金融资产和支付手段,巩固了加密货币的合法地位,根据日本国税厅《关于加密货币的税务问题QA》规定,原则性所有加密资产相关收入均属于杂项所得,最大税率设置为45%(加居民税则为55%),不需要分离申报,年末申报市,如果经控除调整后收益低于20万日元的无需缴税。
而挖矿所得,计价总额是在挖到当时的时价。
日本现行税制遭到很多反对。首先是高达一半的税率让大家叫苦不迭。近日,日本数字货币交易业协会(JVCEA)和日本加密资产商业协会(JCBA)联名提交了税制改正请愿书。请愿书包含的要点包括:对于交易加密资产获得的利润,征收20%的申报税,并要求从未来三年衍生交易相关收入中扣除损失;引入每年20万日元以内的小额免税制度等。
让征税更难的不是加密货币的去中心化和国际化,而是相关法律法规的不确定性,各国税制的混乱加剧了难度。
各国目前加密资产征税现状
美国作为资产,需要缴纳资产收益税,如果长期持有,则需要缴纳最高20%的水,未满1年的,需要按照累进制缴税;而挖矿所得,也是挖矿获得时的时价计算,即使是企业型挖矿,也需要按照“自营业”税率进行税务申报缴纳。具体请参看链得得之前文章:美日审税季结束,但是虚拟货币税制依旧混乱。
英国则是规定加密资产为商誉以外的无形资产,只要被确定为可识别的并有价的加密资产,则需要缴纳“应税资产”缴纳资本利得税。如果纳税人为“较高附加税率纳税人”的,需要另外缴税,成为转让其他应税资产适用20%的固定税率纳税对象。
德国也是按照无形资产计算税率,但是保有超过1年以上的则无需缴纳,挖矿收益也是分为企业型和长期加密资产交易者等细分进行征税。
法国则更加明朗,个人投资者按照30%的固定税率胶南,一年收益低于305欧元的无需申报。但是机构投资人、企业型挖矿行为的税率则极为昂贵,需要缴纳最高60%的税,也是按照累进制阶梯型缴纳。
而且法国的挖矿收益,并不是在开采时的时价计算,而是按照交易时的时价进行计算。
但是,政策总在变化,对加密货币的合法性未得到全球统一之前,税制将会是一个非常复杂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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