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TC:四川眉山彭山区法院判决涉 940 多万元非法经营虚假虚拟币平台案_虚拟币

记者从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获悉,近日,眉山市彭山区法院审理判决了一起通过自制虚假的虚拟币交易平台实施的案件,胡某和杨某纤等7名被告人分别被以罪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六个月至有期徒刑二年十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

2020年3月至2020年12月,胡某与杨某纤等人利用注册的成都嘉荣腾软件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通过非法经营“盛大合约”虚假的虚拟币投资平台,以“保本理财、爆仓保本”诱客户购买泰达币后兑换平台专有的虚假虚拟货币PTC,再通过PTC在平台购买比特币等虚拟币实现盈亏。

犯罪分子则控制后台数据操控虚拟币K线的走势及交易结果,并谎称黑客盗币等掩盖资金缺口,得客户1443981泰达币,折合人民币940多万元。受害人当中,有被告人的同学、朋友,甚至还有很多是嘉荣腾公司的员工。(来源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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