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B:银行法意见稿 或将影响币圈入刑 主流币去中心化势在必行 tronchain波场链迎来机遇_EOS

《人民银行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第22条直接影响币圈多种行为的法律定性,未来将有更多涉币行为被认定为犯罪。

9.4升级为法律

首先,向大家确认《人民银行法》的层级是:法律。其发文机关为全国人大常委会,是正经的立法机关而非各部委。普及一下法律小知识,各个部委发布的叫做法规,有时候也会单独或联合发布规范性法律文件。如上层级是逐次递减,下位法不得与上位法相悖,也就是说法律的效力高于法规和规范性法律文件。

声音 | 老猫:Facebook的Libra短期对市场影响有限 长期有根本影响:老猫在猫友圈对Facebook的Libra发表观点认为:1.这个时间标志着区块链领域进入新的阶段;2.短期对市场有限,长期会对行情带来根本性的影响,因为有了更加明显价值的对标品,会加速似是而非且没有核心技术项目的归零过程;3.比特币可能会被加入其资产体系;4.普通用户几乎没有参与获利的坑你,但使用会更便利,甚至无需知道区块链的技术背景;5.本帖必依然会成为重要的价值储备工具;6.资产区块链化已经是不可逆的趋势,Libra让这个过程加速了。[2019/6/19]

根据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人民银行法》第22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制作、发售代币票券和数字代币,以替代人民币在市场上流通。对于七部委联合发布的9.4公告之内容进行了重申,同时,又给出了一定的空间。

老猫回应陈伟星:纯属诽谤李笑来,并没有欠“三万个比特币”的事件:老猫针对“陈伟星称李笑来欠人三万个比特币”事件在朋友圈发表回应,老猫称:陈伟星关于30000个比特币当事人亲自说的前因后果,转沙沙

算算我认识笑来快十年了,从最早的推友,到 KnewOne 的合伙人,到INB。肯定有人以为我挺他是因为他帮我赚了钱什么的。想了想笑来唯一主动给过我的东西,是2011年他挖矿挖出来的第一个比特币,存在U盘里作为礼物送给我(当时一个比特币价值30人民币,U盘40左右)

除此之外,从来没有劝过我买任何币(要不我怎么会去年才开始买币),投任何项目,甚至当年投比特基金都是我主动找他要的额度,至今没有问过他关于这个基金的任何东西。

之前陈伟星质疑笑来欠人三万个比特币,我还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儿。今天说明白了

「3.李笑来在2013年6月开始到9月,募集了30000个比特币,并口头承诺其能按比特币保底;去年9月到期,被其要求延后一年还;接下来9月份就是到期还款时间;这是行业老人众所周知的事情,我没有说谎;」

我作为可能是比特基金 BitFund 最大的LP,说说我知道的事情:

一,哪儿有三万个比特币啊,别人我不知道,至少当时我投的时候我压根没有比特币,所以我是直接给笑来转的人民币,可以去银行查五年前的记录。

二,基金本来在开始说的就是4+1,锁定期四年+清算期一年,保底的事情我更是没听说过,不知道陈伟星是从哪儿听到的。

其他我没有证据的不说,至少从这点事情上面,我可以拿出证据说明陈伟星是在诽谤笑来。

如果不是笑来这样的价值观,我没有办法和他走到今天。最近也有很多认识多年的朋友又回来一起做事情,比如西乔霍炬夫妇,如果不是因为共同的价值观,我们很难在这么多年之后又走到一起。

我们可以不去评论对错,但是价值观真的有差别。请看了笑来的文章和我写的这些文字之后,无论出于什么原因还支持陈伟星的朋友,请主动跟我说句话,我们互删好友,给彼此的微信腾出宝贵的位置。

谢谢?沙沙[2018/6/14]

去中心化的项目tronchain波场链一切按代码执行,拒绝人为暗箱操作,

老猫认为1EOS ≤ 0.1ETH才合理 谈国鹏发文反驳:老猫发文称在目前第一阶段下的EOS价格,1EOS ≤ 0.1ETH才合理。对此谈国鹏也发文反驳到,此句话的前提是现阶段EOS和ETH的价值是一模一样的,而很显然并不是,EOS想要成长到或超越以太坊的可能性很小。[2018/4/12]

智能合约,给你明牌没有人能出老千的游戏,赢的概率就大大的增大了。只问同样的时间空间,如果别人能拿到这样的好结果,你是不是能拿到这样结果的人。你的眼光够不够,执行力够不够??小编今天带大家揭秘关于波场链tronchain靠谱性如何!(tom360_66)

来源:金色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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