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Y:王永利:从金融监管角度看Paypal“用户可以用加密货币购物”的真相_pala币多少钱一个

作者:王永利,中国银行原副行长

原标题:PayPal用户真能使用加密货币购物?

美国时间10月21日,美国不少媒体传出,美国支付巨头PayPal发布声明:已获得纽约金融服务署颁发的有限制加密货币执照,将通过与拥有监管许可证的加密货币交易托管商Paxos公司合作,进军加密货币市场,允许客户通过其在PayPal的线上钱包购买、持有和出售加密货币,而且可以于2021年早期开始在其多达2600万家商户的庞大网络体系上使用加密货币购买任何商品。初始支持的加密货币主要包括比特币、以太坊、比特现金、莱特币。

王永利:央行数字货币不应只局限于替代M0 应尽可能替代所有货币:中国银行前副行长王永利在公众号刊文《央行数字货币与运行机制变革》。他在文章中表示,信用货币与国家主权和法律紧密相连,所以在国家依然存在,世界远未实现一体化治理的情况下,要比照金银原理打造纯粹网络内生的数字(加密)货币(如比特币等);或者设想与一揽子法定货币结构性挂钩打造新的超主权货币(如Libra等),都是不现实的,都难以颠覆或取代现有法定货币体系。

文章中提到,央行可以实现对数字货币的全方位、全流程监控,不会对现有金融体系产生巨大冲击;实现央行之外的有限匿名,适度保护商业秘密与个人隐私。这可能是央行数字货币能够实现的最重大的突破。将推动货币运行体系深刻变革,对提高央行货币政策有效性,防止货币持续严重超发,维护货币金融稳定等将发挥极其重大的作用。文章最后指出,实际上,数字货币可能只是从替代M0起步,但决不应仅仅只局限于此,而应该尽可能替代所有货币,实现货币运行体系的深刻变革。如果仅仅局限于替代M0,其市场竞争力或投入产出的实际效果就可能存在很大问题了。[2020/8/1]

这一消息在全球引发很大震动,比特币等加密货币以及PayPal的股价随之大幅上涨,这也让不少人对加密货币可能颠覆或取代法定货币的信心再次反弹。

声音 | 王永利:扎克伯格的证词并没有说到Libra的关键问题:10月26日,中国银行原副行长王永利在《 经济观察报》刊文“为什么Libra很难成功”。文章表示,超主权货币——这是一个被证词刻意回避的核心问题;从货币的本质属性与发展逻辑去观察,可以肯定,设想打造超主权货币的Libra难以成功。如果说“网络加密货币”和只与单一法定货币等值挂钩的稳定币还有可能推出并发挥一定作用的话,那么,设想与一篮子货币综合挂钩打造无国界、超主权的新的“非国家化货币”,势必与主权货币产生竞争关系,而不可能与国家主权货币同生共荣,在国家主权独立难以消除的情况下,这是根本不现实的!即使是IMF出面打造超主权的eSDR,也同样如此。所以,马克·扎克伯格的证词并没有说到Libra的关键问题上,仅以数字金融创新可能带来的好处(并不是确定的)掩盖其试图打造超主权货币可能产生的冲击与风险,是很难令人信服的![2019/10/30]

真的会是这样吗?

声音 | 海峡区块链研究院院长王永利:区块链存在不可能三角 用于信贷还很难:海峡区块链研究院院长、共享金融100人论坛理事长王永利在中国财富论坛中表示,目前区块链存在一个不可能三角关系,即:去中心化、高效率与安全性三者不可兼得。同时区块链未来发展还会面临一个全球标准问题。关于区块链的应用,王永利表示,考虑各方面特点,区块链在信贷方面的应用目前还很难,还需要很多探索,但在游戏、捐款等单向使用中运用前景很大。[2018/7/9]

这需要仔细斟酌。

首先,现在不少国家将比特币、以太坊、莱特币等加密货币定位于特殊的“虚拟资产”或“特类资产”,买卖、持有这些特类资产基本上不会受到限制,而且也会受到法律保护。受到限制和惩罚的是以这类特殊资产为标的,未经许可进行ICO等类似的资金募集以及用以进行、偷税、恐怖输送等非法活动。金融监管的重点,不是这些网络内生加密货币的挖矿产生、网络上的直接转让等,而是法定货币与这些加密货币的兑换,重点是法定货币使用、流通的合法性。如果加密货币只是原币、原账户进行买卖,并由此产生损益,并不存在多大问题。但如果一个人用一种法定货币购买了加密货币后,又将加密货币卖出转换成另外一种法定货币,或者将加密货币直接转移给其他人,那么就存在逃避外汇管制、、偷税、恐怖输送等非法行为的嫌疑,所以,对卖出加密货币获得法定货币的一方,同样应该加强法定货币来源合法性的监管。实际上,加密货币只要不跟法定货币产生兑换关系,就只能在特定的网络体系中运行,不会对法定货币以及现实世界产生多大影响,金融监管可以不必过多关注。但加密货币如果大规模与法定货币兑换与转让,就不可能不被金融监管所重视、所监管!

由此,PayPal与Paxos合作提供兑换服务,允许客户通过其在PayPal的线上钱包购买、持有和出售加密货币是完全可能的,而且买卖这些加密货币也应该纳入交易所在国家的交易税或所得税体系,按照税法规定缴纳税收。

但必须看到的是,现在还鲜有国家宣布允许这些加密货币可以作为货币在本国自由流通。因为这样做,势必会冲击本国法定货币的流通和管理。在所在国家没有宣布允许加密货币可以作为货币自由流通的情况下,PayPal要在其多达2600万家商户的庞大网络体系上直接使用加密货币进行商品标价和结算,恐怕是很难得到货币当局或监管部门许可的。

实际上,PayPal公司也声明,其用户可以用加密货币在其网络上购物,但仍需以法定货币进行结算,即商家仍是以法定货币标价和结算,不会接受加密货币付款。购买者实际上是需要先通过PayPal提供的兑换服务,将加密货币兑换成法定货币后才能完成购物支付。这才是所谓“用户可以用加密货币购物”的真相!

在中国,《中国人民银行法》提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货币是人民币。”“人民币包括实物形式和数字形式。”“人民币由中国人民银行统一制作、发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制作、发售代币票券和数字代币,以代替人民币在市场上流通。制作、发售代币票券和数字代币,以代替人民币在市场上流通的,中国人民银行应当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销毁非法制作、发售的代币票券和数字代币,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金额五倍以下的罚款;不能确定违法金额的,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依照第六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处罚。”由此可见,在中国,任何单位都不可用加密货币进行商品标价和结算以替代人民币在市场上的流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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