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人:上海闵行法院:如何保护看得见摸不着的虚拟财产?_数字人民币稳定币CCNY

虚拟财产依赖于计算机互联网络而存在,同时具有独立于其他网络资源或现实财产的价值。随着互联网时代的不断深入发展,将虚拟财产的保护作为单独的一条法律规定写入《民法典》,明确了虚拟财产作为财产权客体的法律地位,这项立法创举填补了法律的空白,也为今后对虚拟财产保护的立法探索和司法实践打下了基础。

广义的虚拟财产大致可以分为四类,包括:

上海银行成功落地首个数字人民币发放贷款场景:金色财经报道,据上海国资发布,近日,上海银行成功落地全行首笔使用数字人民币进行贷款发放的场景应用,在该场景下,上海银行为企业提供1000万元贷款并使用数字人民币,通过受托支付的方式完成贷款发放。上海银行已通过城银清算接入人民银行数字货币研究所搭建的数字人民币互联互通平台,实现央行数字人民币APP中各运营机构的个人数字钱包与上海银行银行卡的兑出兑回、账户绑定、信息查询、快捷充值等服务功能。[2022/11/25 20:46:08]

1.虚拟物类,也称虚拟有形财产,是对现实环境中有形事物的模拟,如网络游戏中的角色、装备、宠物等;

上海6家大型国有银行在5月5日购物节前悄悄推广数字人民币:在上海,6家大型国有银行正在5月5日购物节前悄悄推广数字人民币,以执行一项命令,为消费者提供支付宝和微信支付之外的支付方式。银行正在说服商户和零售客户下载数字钱包,这样试点项目中的交易就可以直接用数字人民币进行,绕过蚂蚁集团铺设的无处不在的支付管道。

在中国央行的指导下,参与上海试点数字人民币试点的一位银行官员表示:“人们会意识到,数字人民币支付非常方便,我再也不用依赖支付宝或微信支付了。”中国人民银行公开表示,电子币不会与支付宝或微信支付竞争,只是作为“备份”和“另一种选择”。但私下里,为央行推销数字法币的国有银行直截了当地表示,国家会在一定程度上削弱这两家支付方式的主导地位。[2021/5/9 21:41:31]

2.虚拟货币类,作为网络世界中的等价物,在一定程度上起着现实世界和虚拟世界的桥梁联系作用,是一类特许的虚拟物,如腾讯公司的Q币、Q点,盛大公司的点券,百度公司的百度币等,特殊的虚拟货币如比特币,其获取需要耗费一定的资源、财物、精力等,具有交换意义上的价值,也属于虚拟财产;

动态 | 百度与上海宝山区战略合作 发挥区块链等技术优势共建“超前智能城市”:今日,百度与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签署战略合作备忘录,双方将互为依托,整合资源,共同促进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与实体经济融合发展,将宝山打造成为智能城市示范区和人工智能产业集聚高地。根据备忘录内容,百度将充分发挥在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区块链等领域的技术与应用优势,利用先进的人工智能技术和平台,积极推动包括智能交通、智能出行、智能家居等在宝山区的产业化试点,打造智能城市建设标杆。[2018/10/31]

3.身份认证信息类,即用户在网络服务提供商注册的账户,是享受网络信息服务的身份载体,如以QQ、微信为代表的即时通讯账号,以Facebook、推特、微博、抖音、小红书为代表的社交网络账号,银行、第三方支付的账号,电子邮箱账号,网络店铺等;

声音 | 上海证券交易所前总工程师:CBDC未来十年内应该能实现可编程:据中国金融信息网报道,上海证券交易所前总工程师、“中国分布式总账基础协议联盟(China Ledger)”技术委员会主任白硕在研讨会上表示,法定数字货币(CBDC)未来十年内应该能实现可编程,将再造全新的区块链支付生态。白硕认为,第一步CBDC将不进入大众市场,而是在中央银行和商业银行之间进行大额资金流通。第二步进入大众流通市场,但是不赋予可编程功能。第三步,CBDC将被赋予可编程功能。CBDC技术储备都在那,可能头几年关注居多,中央银行会采取相对审慎的态度,后几年推进可能加速。[2018/8/14]

4.虚拟空间类,如个人主页空间、域名、网页等。虚拟财产需以有价值为离婚分割的前提,因此,在通常的离婚诉讼中,当事人存在争议的虚拟财产集中于具有商业价值的网络店铺、微信账号、虚拟货币、网页,争议本质在于分割财产权利。

以案释法更明白

王先生去世后,其妻子要求腾讯公司提供王先生的QQ邮箱密码,以便整理丈夫保存在邮箱中的照片作为留念。腾讯公司可否予以拒绝?!

不可以!QQ邮箱中的照片为公民合法的个人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民法典》一改《继承法》对遗产范围所作的列举式规定,通过概括性规定的方式为虚拟财产纳入遗产范围提供了立法指引和司法裁判的空间。

值得注意的是,适用继承规则时应当区分网络数字财产和网络服务,前者如存储于网络中的照片、信笺或者虚拟货币等,应当属于公民合法的个人财产;后者属于网络服务提供者和用户之间的相对性法律关系,是否属于被继承人的遗产范围应当视网络服务协议的具体内容而定。

原告王某和被告徐某某在婚后共同注册了淘宝店铺并登记在被告徐某某名下,在离婚诉讼中,双方均要求由自己继续经营。这种情况下,夫妻共同财产如何分割?!

法院考虑到经营的连贯性、稳定性及发挥网店的最大效能等情况,确定由被告徐某某继续经营。在双方对网店价值达成一致的情况下,由继续经营一方支付对方折价款。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知识产权的收益;

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2016年1月,赵某与尹某、袁某、张某四人通过微信群聊的方式,就共同设立微信公众号“A”达成一致意见。随后,赵某以个人名义注册了“A”微信公众号,并开设银行账户作为公共账户。公众号运营期间,分别以赵某、尹某、袁某和张某的名字设立专栏,内容则以四人分别发表或合署发表文章的形式呈现。截至2017年7月,微信公众号已累计收入300余万元。后来,赵某与其他三人产生分歧,赵某修改了公共账户密码并扣留公众号收入款,原告尹某、袁某、张某遂诉至法院,请求分割公众号及共同运营期间的收益。该公众号价值如何认定?!

法院根据评估机构作出的资产评估报告,结合涉诉后曾停更、粉丝数量变化等综合因素,判定涉案微信公众号的价值为340万元。 

微信公众号可以归类为网络虚拟财产,目前对于网络虚拟财产的价值认定,在网络游戏领域有相对较为成熟的建议标准,如由网络服务运营商确定、玩家投入的经济成本计算、市场交易价格、委托鉴定机构评估等方式来确定。在新媒体等网络虚拟财产的价值认定标准方面,可以借鉴网络游戏的认定方法,但需要结合自媒体平台自身的特点加以完善。

文字来源:颛桥法庭 王晓华

郑重声明: 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转载文章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之目的, 如作者信息标记有误, 请第一时间联系我们修改或删除, 多谢。

大币网

[0:0ms0-10:26ms